大膽!男子在達川區人民醫院偷盜新生嬰兒 檢察院建議依法嚴懲

本報訊 近日,由達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謝某某(男)拐賣兒童罪一案經達川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後依法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全部採納公訴人要求依法從嚴懲處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謝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大膽!男子在達川區人民醫院偷盜新生嬰兒 檢察院建議依法嚴懲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21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謝某某搭乘出租車從達州火車站來到達川區人民醫院欲盜竊財物。到達醫院後,被告人謝某某在該院住院部4樓、5樓未能找到盜竊目標,遂又竄至6樓婦產科,並萌生了偷盜嬰兒販賣獲利的想法。被告人謝某某見婦產科一病房房門虛掩,且房內嬰兒和親屬均在睡覺,遂偷偷溜進病房抱起一嬰兒,孰料被嬰兒的外婆杜某某發現並呼救,被告人謝某某聞聲立即放下嬰兒轉身便跑,在逃跑途中被群眾抓獲並移送警方。


大膽!男子在達川區人民醫院偷盜新生嬰兒 檢察院建議依法嚴懲


達川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謝某某構成拐賣兒童罪起訴至達川區人民法院。考慮到謝某某6年之內犯3次盜竊罪和1次搶奪罪,此次偷盜嬰兒構成累犯,其主觀惡性大,客觀行為惡劣,遂當庭向法院提出從重懲處量刑建議。法院依法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譚梅 本報記者 閆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