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生兒子將不到一月的女兒送走,長大後卻來認拒認則被罵「她畢競生了你」,你怎麼看待這樣的事?

沐鈺明


說實話我很討厭聽到這句“她畢竟生了你”這句話,父母生了孩子,孩子應該感恩,對父母心存敬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不能因為生了孩子,就以此為由,不管父母做什麼,都拿那句“我生了你”來綁架孩子。

朋友的老公是南方人,他的老家在南方的一個小山村,有一次,朋友的婆婆顛倒黑白,指責朋友兩口子不孝順,說兒子、兒媳不讓她吃飽,為此朋友兩口子很生氣,朋友的老公更是氣得直落淚,他和老家的人解釋,說自己和老婆並沒有做對不起媽媽的事情。

可老家的人卻不聽他的解釋,就一句話:”她生了你,生養之恩大於天“,意思是說,不管老人做什麼都是對的,做晚輩的就知道忍受,不用解釋,否則就是不孝順。

如題主所說,為了生兒子將不到一個月的女兒送走,在送走的時候,她的父母有沒有想過,她畢竟是你生的,你應該對她負責呢?連最起碼的做父母的職責都沒有做到,你又怎麼要求別人來認你?你是否站在孩子的角度想過,她被拋棄的滋味,她被人嘲笑沒有親生父母的感受?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自己都不是品德高尚的人,何必要求別人偉大?


沛澤媽讀心理


這家有類似的經歷,我說說作為相關人員的看法。我媽媽連生三個女兒,我是老二,雖然很不受待見,但是畢竟把我放在身邊長大了,我很感激他們。我妹妹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為了逃避計劃生育,她剛出生就被送到了我大姨家,是我姥姥親自送過去的,深秋的夜晚,連夜趕著驢車,顛簸二十多里地,送走了。

父母的年代,農村裡誰家要是沒個兒子,基本上就是抬不起頭的,現在來看那是愚昧無知,是重男輕女的腐朽思想,可是他們的年代有他們的觀念,有他們的固執,我不想批判什麼,我只想說,為了生兒子,被他們犧牲掉父愛母愛的女兒們很可憐。


我的妹妹是被送到了大姨家,她從小喊我大姨為媽媽,也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因為交通不便,雖然相隔僅二十多里,再加上我媽媽兩年後生了兒子,對她其實也沒多少愛,她跟我們家人親近的機會並不多。一年到頭大概也就見面兩三次。

大姨家經濟條件不好,我家稍微好一點,也只是剛夠溫飽,沒有太多富餘。後來大姨夫生病了,精神不太正常,他時常到我家來耍賴,要些財物。因為妹妹給了大姨家,我父母自然也理虧,經常接濟他們,可是時間久了,本就不富裕的我家有些吃不消,父母就頗有微詞了。這樣,我妹妹夾在中間很為難。隨著年齡的增長,她也越來越敏感了。


妹妹年齡不大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到我家住一段時間,她跟我們姐弟相處得很好,也會喊我媽為媽媽,可是後來大一些了,她就不喊了,那時候開始我就知道,她心中是有恨的。

她跟我姥姥抱怨過,我姥姥的說法跟題主提到的基本一致:她畢竟生了你啊,這就是你的命!

現在,我妹妹跟我們姐弟以及我父母也有走動,但是她自己是把自己定位於我大姨的女兒的,我們是親戚,不是兄弟姐妹的親。這樣的結果,我認為已經是很好了,她心中的恨意被壓制下去了,但並不是沒有。


作為父母,除了生孩子,還有養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當初是自願把孩子送走的,無人逼迫,也不是被拐走。如果以後想要親子相認,這就不能憑父母一廂情願了,而是需要孩子真心願意。父母拋棄孩子的時候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應該懂得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也應該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作為被拋棄的孩子,如若能夠理解父母的行為,也願意原諒,自然是皆大歡喜。可是如果不願意,也是情理之中。每個人有遵從自己內心的權利,不應該因為他人的職責而違心做出決定,也不必因為肉體是父母所生就要為此揹負重大的道德責任。如果僅僅是肉體上的遺傳關係就要親子相認,那麼精子庫出來的孩子們豈不是還要去認親爹?豈有此理!


童書育兒


一個嬰兒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母親是她(他)的保護傘,這毋庸置疑

嬰兒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己的母親喂他(她)奶水,就把母親當成,最親的人了

媽媽是世上最偉大的,她把無私的愛,獻給了自己的孩子

下邊我就講一講,生下不養恩情大,還是養父母恩情大,這個是熱門話題

我講一個真實的案例,這個事就在我的身邊發生

我家鄰居結婚,好幾年都沒孩子,以為以後不能生了呢

就抱養一個小女孩,剛生出來一個月,孩子剛滿月,就抱回來了

這兩口子,很高興,給孩子,買的很全,兩口子,黑白的,伺候孩子

孩子有一點小毛病,感緊上醫院,給孩子,打針,吃藥,嚇得都要悼眼淚的樣子

就這樣,一把屎,一把尿的,漸漸的孩子長到,三四歲時,女的懷孕了

給這兩口子樂的,抱著養女,一個勁的親孩子的小臉

說,是養女,給養母帶來福氣,要感謝,養女,以後一定要好好待養女

這個小姑娘,長的非常的可愛,1米6的個頭,不胖不瘦,圓臉,一笑兩個,酒窩

是個很有禮貌的孩子,也很有家教

她的養父母,從沒有打過她

她對養父母的感情,比親的還好,幫養父母幹家務活

在她十八九歲那年,她的親生母親來認領,她跟回去,住一夜就跑回來了

她的養母問她為什麼回來了,孩子說,我不能做一個背信棄義的人,

她生我並沒有養我,養比生恩重如山,在我有病和別人欺負我時,

她又在哪裡,是養母,日夜陪在我左右,我如今己長大要報答養母的養育之恩

眾人聽了都流下了眼淚,這回眾人都明白了

我現在真正明白了一個道理,什麼叫恩重如山

孩子你生下,不管,比什麼,都可恨

這是親生父母的大忌,因為孩子太小,就給別人了,更可憐

她還沒有享受,親生父母的疼愛,還沒來得及,吃親生母親一口乳汁,就給了別人,多麼的疼心,想到這心就有說不出的痠痛,無論家多麼的貧窮,孩子也不願意,離開自己的親生父母親,這是不爭的事實,無法改變的

如今孩子長大成人,知道感恩了,也知道養父母,養大她不容易,所以回來了

其實養比生,恩重如山,懷孕九個月不用抱,也不用,擦屎刮尿的,只要你營養跟上,孩子在肚裡就自然生長了

而養就不一樣了,得用心血付出,起五更,爬半夜的,費神費力的

非常不容易,不付出,怎能得到回報有一點良心的人都會感恩於,把她養大的媽媽

這就是養比生還偉大,如今小姑娘已結婚,是養父母,幫她帶孩子

這個小姑娘,很有能力,自己開一家美容院,來報答養父母的恩情,她承經說過,做人要懂得感恩,你才是人生最大的快樂,我佩服小姑娘的善良和感恩,做人就該這樣

不懂感恩的人,你在富有,在靈魂上你也是一貧無洗的窮光蛋











黎明小志7696


如果僅把生育作為親情的唯一標準,那也太小看感情這種東西了。父母丟棄了父母的責任,那就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父母,這樣來說,孩子也可以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孩子。這本不是孩子的錯。

我們雖然喜歡骨肉團圓的劇情,但是這種東西因人而異,真的強求不來。如果指責的人說“她畢竟生了你”,完全可以用“但是她沒養我,而且我也沒要求她生我”這樣的話懟回去。前者的指責完全是毫無邏輯的指責。

很多這樣的例子,孩子反而和養父母關係親如一家,對於生父母也談不上怨恨,只能說是形同路人。這真的是種因得果的事。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尤其是在父母抱著生兒子的目的下,只要不是兒子就放棄女兒,這樣的父母真的值得尊敬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對於這種事,不要強求。

外人不瞭解你的心路歷程,所以他們的話,聽聽而已,不必計較。


大眼大世界


重男不一定絕對是輕女,送人是躲避計生政策的無奈之舉。

應該不斷的對女兒給與各方面的支持和關懷,孩子接受不接受自己都不應該埋怨孩子,更不要再罵孩子了。



人云一第



高山流水


生而不養本就可恨,為了生兒子棄女更可恨,有好多送養人家的父母,都會以沒辦法為自己拋棄孩子找藉口,畢竟生了你,這句話不能成為遮羞布,能狠下心把自己的孩子送人,可以想象這樣的父母能有多少善良,除非是女兒主動認父母,否則就不要相認,能把女兒拋棄,這樣的父母能愛孩子嗎?決不能認,讓他們懺悔去吧!


夢繞丹陽湖



candyxu224


在我國到現在重難輕女的思想在偏遠的農村地區甚至在發達的城市還嚴重存在,常言:生母沒有養母重,畢竟從小送給了別人,當然和親生父母之間沒有感情,情理之中被拒是很正常的的事,本應該無可厚非。作為父母來說,你雖然生了她,但你因為重難輕女而把她送了人,孩子年齡小時不知,長大以後,當她知道後,就會嚴重傷害了孩子的心靈,她不但不會給你回去,甚至會恨你們的。作為父母不應該滿怨孩子,而應去反思自己的所做所為!


甜甜書屋


沒良心的母親。此母親〞重男輕女〞也。女兒長大了,你又想認,那麼你又何臉面去認呢?

你是不是一個稱職合格的母親?你是不是一個有責任心的母親?

別認了。還女兒一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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