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停工潮將再次來襲!

重磅!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停工潮將再次來襲!

日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發佈,意見稿明確,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確具體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錯峰生產的基準產能以2018年9月產能計。

  • 採暖季限產時間: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主要範圍:“2+26”城市
  • 重點措施:

1、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天津、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安陽等重點城市,採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其他城市限產比例不得低於30%。

2、秋冬季期間,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

3、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黃驊港等環渤海及山東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鐵路運輸

4、建材行業實施全面錯峰生產。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礦物棉、防水建築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峰生產條件的,採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玻璃企業在黃色及以上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要採取停產保爐等方式限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2018年9月底前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備案。

5、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降塵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9噸/月;平方公里。自2018年10月起,生態環境部向社會每月公佈各城市降塵監測結果,各省(市)每月公佈區縣降塵監測結果。

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

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建築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溼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築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並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各地要將施工工地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範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對渣土車輛未做到密閉運輸的,一經查處按上限處罰並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到2018年12月底,城市建成區達到90%左右,縣城達到70%以上。

採暖季期間(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等停產停工方案,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以下附意見稿部分原文: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徵求意見稿)

一、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在鞏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的基礎上,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同比減少5%左右。

實施範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濟源市)。

基本思路: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於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優化調整,以推進清潔取暖、公轉鐵、企業提標升級改造為重點,鞏固“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貨車、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嚴格督察問責,深入推進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二、主要任務(行業相關部分)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城市建成區重汙染企業要切實採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鋼鐵等重汙染企業搬遷應重點向區外轉移。唐山、邯鄲、安陽市不允許新建、擴建鋼鐵項目,禁止外地鋼鐵企業搬遷轉移至該地。

加大鋼鐵、焦化、建材等行業產能淘汰和壓減力度,列入去產能的鋼鐵企業,一併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2018年,河北省鋼鐵產能壓減1000萬噸以上,山西省壓減225萬噸,山東省壓減355萬噸,河南省壓減150萬噸以上。區域內完成48臺共294萬千瓦燃煤機組的淘汰任務。河北、山西省全面啟動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運行壽命超過10年的焦爐淘汰工作;河北、山東、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4左右的目標,制定“以鋼定焦”方案,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

鞏固“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成果。各地要建立“散亂汙”企業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散亂汙”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改要求,堅決杜絕“散亂汙”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汙”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輪“散亂汙”企業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關停取締類的,切實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對整合搬遷類的,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升級改造類的,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由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後方可投入運行,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對“散亂汙”企業集群要實行整體整治,制定總體整改方案並向社會公開,同步推進區域環境整治工作,改變“髒亂差”生產環境。企業未達到治理標準要求的,電力公司不予供電,違規供電的予以公開問責。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各省(市)要制定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方案,提出大宗貨物、集裝箱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鐵水聯運、綠色貨運樞紐建設實施計劃,明確運輸結構調整目標,

大幅減少貨物公路運輸量。充分發揮已有鐵路專用線運輸能力,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禁止公路運輸;加快鐵路線連貫連通建設,解決貨物運輸“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快港口和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煤礦等重點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黃驊港等環渤海及山東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鐵路運輸,大幅提升疏港礦石鐵路運輸比例;完成唐曹等貨運鐵路線建設,大力提升張唐、瓦日鐵路線煤炭貨運量;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重點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增長10%以上;建設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

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降塵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9噸/月·平方公里。自2018年10月起,生態環境部向社會每月公佈各城市降塵監測結果,各省(市)每月公佈區縣降塵監測結果。

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建築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溼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築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並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各地要將施工工地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範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對渣土車輛未做到密閉運輸的,一經查處按上限處罰並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到2018年12月底,城市建成區達到90%左右,縣城達到70%以上。

採暖季期間(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等停產停工方案,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項目。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劃、汙染環境、破壞生態、亂採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汙染治理不規範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

全面加強矸石山綜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煙現象。

全面排查工業爐窯。各城市要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為重點,涉及鋼鐵、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築材料,焦化、化肥、無機鹽、電石等行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乾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要與第二次汙染源普查工作緊密結合,於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詳細管理清單,摸清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對未列入排查清單中的工業爐窯,全部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分類提出整改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和改造任務,推進工業爐窯結構升級和汙染減排。

加大落後產能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重點針對熱效率低下、敞開未封閉,裝備簡易落後、自動化水平低,佈局分散、規模小、無組織排放突出,以及無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工藝落後的工業爐窯,加大淘汰力度。

實行差別化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各地要以錯峰生產減少的汙染物排放量不得少於取暖新增排放量為原則,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錯峰生產的基準產能以2018年9月產能計。

建材行業實施全面錯峰生產。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礦物棉、防水建築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峰生產條件的,採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玻璃企業在黃色及以上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要採取停產保爐等方式限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2018年9月底前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備案。

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

各地要針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城市物流配送企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應急預案中,在黃色及以上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 劃重點

1北京市

無組織排放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各區組織對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狀物料的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排查,實施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2天津市

重點行業錯峰生產:2018年9月底前, 制定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行業錯峰生產方案。採暖季對重點行業實行差異化錯峰生產,對鋼鐵、水泥、焦化、火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峰運輸,大幅減少汙染物排放。

3石家莊市

工業企業料場堆場管理:2018年10月底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行業企業料場堆場管理全部達到河北省《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地方標準存儲要求,實現規範管理。

4唐山市

工業企業料場堆場管理:2018年10月底前,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和鑄造等行業企業料場堆場管理全部達到河北省《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地方標準存儲要求,實現規範管理。

初檢超標車輛、外地車輛、營運5年以上的老舊柴油車100%複核。

開展貨車汙染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國、省幹道、市區外環線運輸鋼鐵、焦化、水泥等超限超載、揚塵飄灑和尾氣超標排放的貨車。

5邯鄲市

水泥、玻璃、陶瓷、火電、鑄造、鍋爐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6家火電、26家水泥、3家平板玻璃、212家鑄造、7家陶瓷和14臺燃煤鍋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

6滄州市

無組織排放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家鋼鐵企業(滄州中鐵設備有限公司)、5家水泥企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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