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網盤傳播影視劇《匆匆那年》,一審被判侵權

作者 | IvesDuran

(本文1506字,閱讀約需3分鐘)

熱門影視劇在各大視頻平臺、院線上線不久,即可在網盤上找到在線觀看資源。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盤逐漸成為著作權侵權的“滋生地”,侵權盜播現象屢見不鮮。對於耗費重金購買IP的版權方來說,由於網盤的傳播渠道分散、鏈接生成轉換便捷,再加之網盤服務商人為對版權方維權設置的障礙,使得版權方陷入了維權困境,傳播的侵權鏈接越刪越多,無論投入多少資源打擊侵權都收效甚微。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百度網盤侵犯網絡劇《匆匆那年》信息網絡傳播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百度網盤傳播搜狐視頻出品的網絡劇《匆匆那年》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百度網訊公司立即從百度網盤中刪除該劇,並賠償搜狐公司相關權利方(下稱權利方)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萬元。

據悉,該案系首例因網盤傳播影視劇而使網盤服務商被判構成侵權的案件,為針對網盤盜播維權提供了思路。一審判決從網盤的運營模式出發,確認了版權方有權要求網盤服務商直接從服務器刪除文件,而依照侵權鏈接的不同來進行通知並非必須、必要。

網絡劇《匆匆那年》由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獨家出品,並於2014年8月4日在搜狐視頻首播。自開播起,網劇《匆匆那年》受到了觀眾的廣泛喜愛與好評。

因認為百度網訊公司經營的百度網盤在未經權利方授權的前提下,通過百度網盤所開發的秒傳、離線下載、分享、上傳、下載等途徑,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網絡劇《匆匆那年》(下稱涉案作品),權利方將百度網訊公司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百度網訊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280萬元及合理支出20萬元。

權利方指控的侵權行為包括:百度網訊公司通過百度網盤以秒傳、離線下載、分享三種形式傳播涉案作品,並通過百度網盤向互聯網用戶提供該作品的在線播放服務,構成直接侵權;百度網訊公司經權利方書面通知後,未刪除百度網盤中的侵權文件,構成間接侵權。

百度網訊公司則辯稱,其經營的百度網盤向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權利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在百度網盤中存在涉案侵權作品,且百度網盤是由用戶自行對其中的資源進行管理、分享和下載,不具有廣泛的傳播性。權利方的《告知函》不屬於有效通知,權利方採用MD5值進行投訴,不能準確定位侵權內容。因此,百度網訊公司並未侵犯權利方就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權利方已舉證證明百度網盤中存儲了與其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涉案作品相同的作品。權利方在向百度網訊公司寄送的侵權《告知函》中不僅記載了權利方監測到的被訴侵權文件的校驗值,而且列出了權利方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涉案作品等影視作品的中文名稱以及對應的英文名稱等信息。

百度網訊公司確認收到《告知函》後,並未採取刪除、屏蔽、斷開等必要措施,也未向權利方提供技術支持,但辯稱權利方的通知不符合其網站公示的要求,也未提供可供刪除的鏈接。

對此,法院認為,百度網訊公司作為百度網盤的服務商,應當承擔與百度網盤的性質和功能相適應的審查注意義務。在權利方已明確告知百度網盤存在與其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涉案《匆匆那年》影視作品相同的作品及相關作品信息時,百度網訊公司不採取任何行動,存在過錯,已經構成了對權利方合法權益的侵害,故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據悉,權利方在庭審中明確請求適用法定賠償。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匆匆那年》影視作品的性質及內容、百度網訊公司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百度網盤的用戶體量、權利方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酌定百度網訊公司賠償權利方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萬元。

針對該案一審判決結果,雙方是否會提出上訴目前尚不知曉。對於該案最新進展,知產力將保持關注。

百度網盤傳播影視劇《匆匆那年》,一審被判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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