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報導女婿擰開電梯門,丈人踏空身亡,網友:涉嫌謀殺,你如何看?

輪迴LH2018


大實話:是否涉嫌謀殺,還要看這兩個人之間的平時相處的關係如何。

就現實來說,單單新聞視頻上的資料來看,還不足以證明女婿涉嫌謀殺。通過監控畫面我們可以看到,老丈人和女婿兩個人在等電梯時,女婿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然後就把電梯門給打開了(據說這名女婿的工作就是電梯維修人員,所以才有專門打開電梯門的鑰匙)。然後,他老丈人可能是出於好奇,或者是誤以為電梯來了,然後就走過去了,沒想到一腳踩空就墜落電梯井摔死了。

從監控視頻上看,在老頭踩空的一瞬間,這位年輕男子下意識是有拉的動作的,只是因為事發突然,所以沒有拉住而已。所以,就但從這點來看,女婿應該不是故意謀殺。

當然,咱們也可以把這事想得陰謀論一些,即女婿就是要故意謀殺,然後直到有監控探頭,所以就故意做出來這麼一個拉人的假動作來躲避警方偵查嫌疑。那麼,這時候就應該從平日裡女婿和老丈人的生活相處關係來進行判斷了。

比如說,女婿和老丈人之間平時關係不好,或者說女婿想要圖謀老丈人的什麼財產等等,這些都是可以作為對這名女婿的行為的判斷依據的。不過,就現在的情況來說,這種“謀殺”罪名成立的可能性非常小,因為事發後女婿和其家屬已經開始找小區物業要賠償了。

客觀來說,這種索要賠償的做法則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我們假設這次事故中摔死的不是這名女婿的老丈人,而是小區裡一個普通的住戶,那麼你說是否應該索要賠償呢?這肯定是應該要賠償的。具體問誰要呢,第一就是這個私自打開電梯的男子,第二就是該男子的工作單位。

因為作為該男子的用人單位,是有責任管理好電梯的鑰匙的,畢竟,這種東西如果沒有保管好,而被私人隨意使用,那就是存在安全隱患的,這種事情是客觀存在的。說現實一點,如果要是丟了,被其他人撿了去,然後打開了電梯的門出了事故,那時候公司或者保管人肯定需要擔責吧。所以,還要看公司和該男子之間有的僱傭合同中有沒有關於電梯鑰匙保管的說明,如果明確鑰匙的使用權和保管權由個人擁有,並且出事了也由個人承擔,那麼這件事則因該由該男子一人負全責,如果沒有具體的保管協議,那公司指定跑不了。

然後,從該男子的做法來說,指定是涉嫌違規操作了。畢竟,就算是你要維修電梯,正常情況下也需要設置好隔離裝置後才能打開門吧,而在這件事中顯然是實打實的違規操作。

所以,雖然很難說該男子是謀殺,但是至少也因該是過失致人死亡,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不久前也關注了事態發展,視頻也回放看了,涉嫌謀殺,我覺得有嫌疑。


涉嫌謀殺,女婿必須有主觀故意,如語言引導,身體動作輔助等,

從視頻中看不見語言,但動作上能看到,女婿先打開電梯門,感覺只有半扇,雙腿微彎,重心向下,專門留一個一人寬通道,丈人進電梯時女婿是看了一眼,然後丈人進電梯,掉下,雖然後來做出拉的動作,但滯後時間太長。
覺得有嫌疑,主要是目送丈人進電梯不符合常規,放任結果發生,大家知道,電梯有故障或打不開,常人絕對不會從上面鑰匙孔處開,能從上面鑰匙孔開,絕對是對電梯常識十分了解的人,女婿的工作也說明這一點,自然知道電梯井的危害,既然說檢查,只是把門打開,並沒有下一步檢查,而且聽說後面和物業協商賠償,我覺後面全程目睹的拉狗女士的精神損失也應賠償,當然任何事情都是講證據的,這只是個人猜測,一切以辦案機關的為準。


發現葫蘆頭


此案最多是過失致人死亡案,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是按照意外事故來進行處理的!

悲劇發生在黔東南州岑鞏縣。9月24日中秋節,周先生接岳父到縣城自家過節。飯後,岳父提出去親戚家走動一下,正好周先生就在親戚家所在的那個小區工作,於是周先生就帶岳父一塊去了。

到了小區,他們在一樓等電梯的時候,周先生看到電梯控制面板上的箭頭忽閃忽閃,由於自己是物業上的電工,平時也會對電梯進行維修,於是他就拿出鑰匙打開電梯門進行檢查。

從視頻來看,看到周先生打開電梯門,其岳父估計出於好奇,探頭向電梯裡張望,還擠過周先生向電梯裡走去。當時周先生可能出於大意,也沒有對岳父進行提醒,等看到岳父往下掉落的時候,他明顯有著伸手拉一把的動作,只是太遲了……

在筆者看來,女婿的違規操作,岳父對電梯知識的匱乏,共同造成了這起悲劇。對電梯進行檢修,按照常規,應該設置好圍欄和警示標誌,然後才能操作,而女婿動作簡單粗暴,直接打開門,卻忘記提醒了對電梯一無所知的岳父。

至於老人家屬與物業協商賠償,估計他們認為周先生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此案中,由於周先生是小區物業上的電工,平常也會做電梯的檢查與故障維修,所以發現小區電梯出現問題,其進行檢查,確實也是份內之事,就一點來講,其確實是在執行工作任務。但是由於其也存在過錯,物業公司在賠償後也可以對其進行追償。


打虎拍蠅


說謀殺就可笑了,過失殺人肯定能沾邊一點。悲劇是定性的,前面或可再加上逗比的。

在泰山衣帽整肅,哦,沒戴帽子,黑衣黑褲中山套裝,悠閒地揹著手,領導視察似地踱下去的時候,他的快婿是下意識伸手去阻擋拉扯一下的,可惜重力導致泰山崩於前的加速度,超出了他下意識的反應速度。下意識的阻拉動作,便是非預謀殺人的明證。

再說動機呢?不是殺妻或別的人,從畫面分析,老泰山此番大概是隨女婿來看新房的,大概女婿新買了處小高層,於是他整肅穿戴,以表示正式,然而老套;又背手閒踱,以彰顯地位,然而古板。則我猜此泰山必是鄉下郎中或教師,之類的文化人了。

作為電工與電梯維修工的快婿,在與泰山等待電梯時,發現指示燈閃爍,似乎有毛病,於是感覺順便露一手看的機會來了。

失誤之處在於,一,快婿自分泰山懂得指示未到而擰開電梯,裡面便是空洞的常識,且自己就在門口,怎麼也沒預料泰山悄無聲息地背手踱步進而竟下,而沒提前伸手阻攔的原因,在於他以為泰山的低調視察行動,當在門口止步。

二,泰山自分從鄉下來,怕快婿內心嘲笑自己不懂電梯這都市高級設施,在背手悠閒踱步四周視察以作等待時,門給打開了,他同時也可能認為是快婿特意給他開闢的捷徑,若要再去問能不能進,或被快婿催促,就顯出自己老土的本質了。於是,他不著一言,自信而悠閒地背手踱進去了先,誰知是踱下去了呢。

在墜地前,泰山與快婿的心頭,都有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

這場逗比的悲劇,完全是可以避免的。生活中有很多危險,真的不要再有哪怕一丁點的虛榮,真的不要再吝惜那看似沒用的一句話,一句話而已。



思緒的游魚


老羅說法:從視頻中來看,女婿並不構成故意殺人。

通過視頻中可以看出,兩人當時在等電梯,結果電梯出現故障。女婿便取出了開電梯門的三角鑰匙打開了電梯,以進行檢查,結果女婿在看的時候,岳父卻也自己湊上前去觀看,最終自己沒看見腳下而一腳踏空,最終從高空墜下不治身亡。

有人說,女婿的行為涉嫌謀殺,老羅不這麼認為。

謀殺也即是法律上的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情節非常嚴重,需要嚴格的適用該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從目前所瞭解的信息顯示,女婿本來就是電工,平時的工作職責也就是小區的電氣設備的修理維護等,其隨身攜帶著開電梯門的鑰匙,也是可以說得通順的。

而從視頻中可以明顯的看出,女婿打開電梯門的時候,岳父本來是站在其身後的,他怎麼可能會故意殺人呢?難道是男子打開了門之後,主動叫岳父過來看,然後使得岳父掉下去的嗎?這不符合常理,且從視頻中可以看見,女婿在岳父掉下去的時候還主動伸手去拉岳父,只是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而已。

有人說,女婿的行為構成過失殺人,老羅也不這麼認為

過失殺人在法律上的名詞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然而這裡有個重要的區分點:如果行為人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或者是過於自信的過失的,而且最終導致他人死亡的,才能構成此罪。

然而,本案中,女婿打開電梯門的時候,並不可能預見到岳父會上前觀看,且不可能會預見到岳父會不看腳下就掉下去了,即此時女婿不負有相關的注意義務,對於事情出現這樣的結局他也是沒想到的。

綜上,老羅認為此案只是一起意外事件,但是老人的家屬向物業索要賠償也是沒有道理的,畢竟在這整個案件過程之中,物業公司並不存在任何的過錯,不可能要求物業承擔賠償。


羅召均律師


女婿“私自”擰開電梯門,丈人“好奇心”驅使,上前查看,一腳踏空。目前,女婿和家屬正在找物業談賠償事宜,個人認為說是意外事故,有些牽強,說是謀殺,更加牽強,但是說女婿“過失致人死亡”還算說得過去。

事件報道

10月6日,人民日報微博版發佈了一則“女婿擅自擰開電梯,老丈人墜落8米電井身亡”的消息,輿論譁然……



事故後女婿的回應

女婿說“我是電工,本是想檢查疑似故障電梯。


從視頻裡可以看出,女婿和老丈人並排一起,一邊聊天一邊等電梯,也許是出於怕老丈人等太久,也許是覺得和老丈人在一起不自在,也許只是單純地電梯出了故障,女婿拿出電梯三角鑰匙打開電梯準備檢修,他在打開電梯門的一瞬間是

疏忽大意的,因為作為電工和檢修工的他應該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即女婿在檢修電梯門之前,應該做好安全警示掛牌制度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但,因為沒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最終導致自己的丈人墜井身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我認為女婿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的嫌疑。

乘坐電梯的注意事項

現在的電梯事故頻發,有部分原因可以歸咎到人們安全意識的缺乏,譬如事件中的老人,肯定沒有想到電梯打開之後是什麼樣子?

無獨有偶,9月1日,在廣東清遠,一個約五六歲的小男孩推著自行車走進電梯內,在上行過程中,突然對著電梯按鍵小便,沒過多久,電梯突然一片漆黑,還好小男孩最後平安無事。

因此,平日裡應該多給老人,小孩灌注一些乘坐電梯的安全事項知識:

1、火災、地震發生時,嚴禁搭乘電梯。

2、搭乘電梯時,請勿在乘轎廂內嬉戲、跳動,以免影響電梯正常運轉。

3、禁止在乘廂內吸菸,保持電梯轎廂內清潔,以廷持電梯的使用壽命。

4、使用電梯時,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險。

5、使用電梯搬運物品時,嚴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電梯大門等候,以免影響電梯結構,造成危險。

6、搭乘電梯時注意幼兒防止其雙手觸摸門板,以免電梯關門時造成夾傷。

7、電梯發生故障被關在轎廂內時,應按下「緊急呼叫按鈕」,等待專業人員處理,切勿強行撬開電梯轎門逃生,以免墜落。

8、保持電梯機房的清潔、乾燥,並防止雨水滲入。

9、電梯機房應上鎖,以免閒雜人出入,破壞機器。

10、電梯應定期由合格專業廠商保養、檢查。

11、電梯運轉有異狀時,應即時通知專業業廠商檢修,切勿自行處理。


幸福媽媽的秘密


只是看了一下動圖,但通過這張動圖,並不能看出什麼,事情的前因後果不是很清楚,至於說是謀殺,我覺得這個得綜合考慮吧。

比如,女婿的作案動機,女婿平時和丈人的關係,最近兩人有沒有什麼矛盾,但無論怎麼樣,丈人因女婿而死,這點是毋庸置疑的,至於以後丈人的女兒如何和女婿生活,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我最搞不懂的就是,電梯好好的,幹嘛要用鑰匙打開,用鑰匙打開,說明他知道里面的可能出現的危險啊,為什麼不和丈人說一聲,讓他距離遠點,這點我搞不明白。平時在家的時候,我切菜的時候放菜刀,我都特別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一個我碰不到的地方,就怕自己轉身把菜刀碰掉,然後菜刀落在自己的腳上,雖然這種事的概率很小,但也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啊。

最後,謀殺不謀殺先不說,至少這個女婿沒有提前進行告知,最起碼得是個誤殺。


門這麼小,自己用身子也堵著了,不理解



小幸福的萌萌雷


大家都在討論,我也來湊個熱鬧。以下內容純屬想象結合名偵探柯南情節,如有猜對純屬巧合。

小明是一名電梯維護員,工作普通,收入一般,膽小怕事,但慶幸的是,娶到了一個滿意的老婆,但老婆有個古板老派的爸爸。

婚後,開始階段小兩口和老人同住,生活中,因為小明從小沒有接受過太好的教育,經常在行為舉止上受到岳父的教訓。

心中憋屈的小明,和老婆商量後,小兩口決定搬出來住,以免矛盾增多。節衣縮食買了房,因為不夠錢,還和老丈人借了一些。由此,老丈人更不喜歡女婿了。

搬入新居後,適逢過節,女兒想請父親過來一起吃飯,派女婿去接老人。路上,由於小明又出現一些老人看不慣的行為,收到了丈人毫不留情的批評,想著過節還捱罵,心裡的不滿和憋屈真是難受至極。

不敢還嘴又內心憤懣的小明,帶著老丈人來到新居樓下,卻發現電梯按鈕亮著但是打不開門,物業卻沒有放置任何警示和說明,身為電梯維修工的小明,覺得該是時候表現一下讓丈人讚賞一下,於是拿出隨身工具打開了門。

開門的一瞬,小明看到了裡面烏漆墨黑就想到了什麼,突然一個危險的念頭冒出來,讓老頭先走,要是出了啥事,傷了也算出了口惡氣,要是死了,以後就沒人老是教訓錢也不用還了!沒工夫細想,小明拿出平日老頭教育的方式,讓開路請丈人先走。丈人很滿意,總算看到女婿的用處和進步了。老頭背起雙手,威嚴的一馬當先,就一腳踏入了黑洞。。。


來看看雜家


從視頻上看,此事件應該屬於意外,如果謀殺,必須存在幾點,一是作案動機,女婿是接丈人來過節的,好像沒有謀殺其理由,二是謀殺手段,女婿是電梯維修工,他肯定知道有監控,而且用這手段謀殺丈人,也太不近情理,三是有人說老丈人進電梯,女婿拉他滯後一步,人的反應不是一樣的,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有一個反應過程。

我認為此事盡屬意外,女婿開電梯考慮欠妥,少了安全這根弦,老丈人可能不是經常乘電梯,缺乏安全意識,故造成此意外。

許多事情是瞬間發生的,千萬別把一件平常事件複雜化。

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相信警方會在調查基礎上,會作出正確判斷!


涼奕群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話不一定對。根據生活經驗合理的推測當然可以有發言權。但是沒有調查,沒有分析,就在鍵盤前想象帶節奏,肯定是不對的。

我看了很多網友的評論。“電梯沒到層自己把門擰開讓老丈人進去?”“一般人誰懂擰電梯,說不是謀殺都不信”等等言論

但據媒體採訪這個女婿的報道,女婿是接岳父來過中秋的。而女婿本身是這個小區的電工,平時也會維護維修電梯的問題。這個女婿跟岳父遛彎的時候,發現電梯一閃一閃存在故障,用鑰匙打開了門打算檢修。這個時候岳父以為可以上電梯了。一腳就下去了。

通過公佈的視頻可以看到女婿有阻攔的動作。如果情況屬實的話,我個人認為是意外事件,沒有涉嫌謀殺。

但是意外事件還是故意殺人,我們說了都不算。這個要看警方的調查。如果是意外事件那隻能說是悲劇,女婿不需要付法律責任。但如果是故意殺人,那女婿下輩子就在監獄裡了。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直接故意)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 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沒有預見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疏忽大意的過失)或是已經預見但是輕信能夠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過於自信的過失)。

這裡涉及了意外事件,故意殺人,過失殺人這3個概念。警方會通過主觀、客觀、主觀條件、客觀條件這4個方面去調查。比如女婿跟岳父平時關係如何?女婿是否真的是電工,平時是否會維修,事發前是否有突然購買意外險等等多方面因素去考慮。

通過視頻看到女婿有阻攔岳父下落的動作,所以我先排除故意殺人。現在就是考慮意外事件和過失殺人的區別。這2個區別在於過失犯罪可以預見而意外事件不能預見。這裡就需要衡量女婿是否能預見這個電梯會是空的?岳父是否會踏入而掉落?我認為預見電梯是空的這個是可以預見的。但岳父踏入而亡是沒法預見的。

綜上我個人偏向是意外事件。但具體還是要看警方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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