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股份原始股東多人減持,利益相關者浮出水面

近期,棕櫚股份實控人面臨易主,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跟蹤報道。其中前次報道中披露了棕櫚股份股票波動異常,歷史市值低位將其賤賣等相關細節,尤其檢索到此前轉讓股權的6位股東賴國傳、張輝、林彥、丁秋蓮、楊鏡良、吳漢昌等人均為棕櫚舊部。

其中,賴國傳曾任棕櫚董事及總經理;張輝原為棕櫚創始人之一,曾任棕櫚投資董事長;林彥曾為棕櫚董事及副總經理;丁秋蓮曾任棕櫚財務總監兼副總經理;楊鏡良曾任棕櫚董秘;吳漢昌為吳氏三兄弟之一,棕櫚股份為其家族基業。

有外界傳言稱,棕櫚股份實控人為早已卸任棕櫚董事總經理的賴國傳,對此《投資者報》記者就該傳言向賴國傳發採訪函提出疑問。對方回應,否認其事。隨後,記者重點追蹤了賴國傳在棕櫚股份中的行進軌跡,試圖去梳理賴國傳與棕櫚之間的關係情況。

相交二十多載

賴國傳自199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便加入棕櫚園林,由於才幹嶄露頭角,僅僅兩年的時間就快速升職為棕櫚園林的總經理,並且通過極低的價格在吳華福(棕櫚吳式三兄弟的父親)處獲得3%原始股。

在任職棕櫚20年期間,賴國傳從公司的一名普通園林設計師,成長為公司董事總經理並一度為其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高達12.17%。

2014年5月,賴國傳卸任棕櫚園林董事、總經理,由林叢孝掌權,自己則快速擺脫與棕櫚園林的關係,但他仍是棕櫚園林的大股東之一。

在採訪函中,《投資者報》記者問及離職後是否對棕櫚股份還具有重大影響。對方回應稱,離職後已不參與棕櫚公司的日常經營,無論從股權或職業上均不存在對上市公司形成控制。

然而,回看棕櫚股份2016年2月15日發佈的《關於對外投資VR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稱,公司與深圳和君正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鹽城滿天星投資合夥企業簽署《關於棕櫚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參與 VR 產業基金投資之戰略合作協議》。棕櫚股份以自有資金出資2000萬元,作為有限合夥人之一,成立棕櫚“棕櫚滿天星VR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該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方向重點聚集VR、AR等相關技術及產業化方向。而賴國傳以3000萬元個人資金也參與在本次的產業基金中,同時賴國傳還擔任和君商學院院長一職。

隨後,棕櫚股份於2016年7月26日發佈了《有關設立的體育產業基金對外投資公告》,公告稱,公司以自有資金 3 億元作為新有限合夥人之一,與上海雲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李丕嶽先生共同簽署《上海雲邰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用於大體育方向投資。

該筆投資被用以收購英超西布朗項目,而西布朗球隊的股東除了雲邰投資(佔股17.68%),還包括雲毅投資(59.52%)和雲勁投資(22.62%)。其中,雲毅業與雲勁兩家公司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均為賴國傳,而另一家公司雲邰也同樣有賴國傳的身影。2018年棕櫚股份繼續增資1.5億元至上海雲邰投資,幫助球隊處理收購後續事宜。

並且就在不久前,棕櫚股份又發佈公告稱,公司股東賴國傳為進一步推動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戰略發展,為公司提供無息借款,額度為2億元,期限為一年,並在限期內額度可循環使用。

綜合上述種種關係,儘管賴國傳明裡辭任上市公司職位,但許多相關的決策依然可以影響棕櫚股份。除此之外,記者又嘗試梳理了一下賴國傳在整個棕櫚股份的股權變化動態,似乎嗅到不一樣的氣味。

利好消息下減持頻頻

今年9月6日,賴國傳向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轉讓 31,250,043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10%。之後不久,賴國傳又為公司提供了2億元的無息借款,期限一年。賴國傳一方面以股份轉讓的方式,減持棕櫚股份的股票;另一方面又以無息借款的方式,支撐棕櫚股份業務經營發展,這樣的操作實在讓人費解。

無獨有偶,早在2016年2月,棕櫚股份曾因成立滿天星VR產業基金、棕櫚股價連續三個交易日漲停。緊接著,棕櫚股份披露了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桂昌先生向公司董事會提交《關於 2015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及承諾》的公告。公告稱,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 550,798,600 股為基數,每 10股轉增 15 股,合計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826,197,900 股。

這一系列的利好消息使得棕櫚股價在短短2個月的時間內快速翻倍。然而,就在公告發布的同時,也披露了賴國傳的減持計劃。公告後的兩日,賴國傳減持了400萬股,兩天合計減持金額總計2億元。此後,作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東的賴國傳,在不到6個月的時間內,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減持金額超過10億元。

《投資者報》記者就該現象也在採訪函中提及,對方僅僅回應上市公司公告利潤分配預案時,也公告了他的減持計劃,但對事情具體狀況,並未做出詳細解釋。

由此,有關賴國傳減持計劃,棕櫚股份方面事先了解,並有意識地默許該行為。在股票勢頭利好,高歌猛進的狀況下,賴國傳卻一反常態,頻頻高位減持,其中會不會有什麼不為外界所知的內幕?賴國傳的減持行為,是正常的個人投資安排,還是“以退為進,暗度陳倉”式的套現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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