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唐馬儒」

“我不是唐马儒”

不要高估人性,也不要低估資本。

對於《暴走漫畫》而言,這兩年突然成為了多事之秋。

“我不是唐马儒”

前有自稱王尼瑪扮演者的控訴;

後有侮辱先烈被封禁的慘痛教訓;

如今,那位曾替肯打雞代言,一出現就會帶給觀眾們歡樂,永遠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唐馬儒先生,又將暴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

“我不是唐马儒”

這一次他捨棄了唐馬儒的名字,用自己的現實身份“李迪”,訴說了自己與暴漫發生的種種。

“我不是唐马儒”

看過暴漫相關節目的姬友應該知道,從《暴走大事件》第三季之後,人氣爆高的“二當家”唐馬儒便再也沒有出現在節目之中。

外界對此眾說紛紜,照理來說,暴漫團隊應該沒有理由將一個人氣如此高的角色雪藏,因此許多人猜測是唐馬儒的扮演者因某種原因離開了團隊。

而8月8日中午,演員李迪的這篇文章,終於證實了這一說法。

“我不是唐马儒”

文章較長,手談姬根據原文意思進行了分段,同時重點部分標紅。

按照李迪的說法,他首次為暴漫扮演唐馬儒時,皆因大學戲劇社學長的邀請,而當暴漫大火,第二年邀請他繼續扮演的時候,卻給出了一份權益十分模糊的合同,他本想拒絕,又因為另一位學長的請求與對暴漫的信任簽下了這份合同。

一切均始於人情。

“我不是唐马儒”

隨後,暴漫讓他參與拍攝的時間越來越長,要求越來越多,還有各種線上線下活動,他在正常工作生活無法維持的情況下希望正式加入公司,卻被百般推脫。

而他等待許久後得到的合同又極其苛刻,從形象到生活都要服從暴漫安排,他曾經的付出酬勞依舊無人結算,最終,李迪失去了對暴漫的信任。

“我不是唐马儒”“我不是唐马儒”

心灰意冷的李迪率先以暴漫拖欠薪資為理由找到律師,希望解除勞動合同,不料暴漫反過身來起訴他違約,雙方對簿公堂,李迪敗訴賠償20萬,就此事件告一段落。

李迪在正文的結尾如此說道:“我根本不明白他們為何要如此對待一個老員工,我憤怒,我困惑,我迷茫。”

“曾經我是唐馬儒,但不再會是唐馬儒了。”

想當年,唐馬儒願意給肯打雞一次重新做雞的機會,現如今,卻再也沒有人能給李迪一次重新做唐馬儒的機會,包括他自己。

“我不是唐马儒”

雖然從李迪的自述,與微博吃瓜群眾們的留言來看,暴漫的做法相當不厚道,但是從法院判決的結果來看,李迪終究無可奈何。

畢竟他簽下了合同,哪怕他始於人情。

一旦涉及資本的領域,人性值幾毛錢呢?

目前,暴漫還未對此事進行回應。也不知是否中了迷之毒咒,今年的暴漫註定無法安穩前行。

“我不是唐马儒”“我不是唐马儒”
“我不是唐马儒”“我不是唐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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