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今年的新闻连续报道了几起弃婴、杀婴事件,低龄、无知犯居多,于是有此议论。)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弃婴案例和弃婴防止提案

未婚生子出现在最近的话题中,首先是因为今年新闻连续报道了几件弃婴事件。

  • 今年6月的一天,下午4点左右,千叶县某高中教学大楼后面沙地发现胎儿尸体,赤裸,还连着胎盘和脐带。
  • 东京都新宿区歌舞伎町投币式自动保管箱发现死后不久的女婴。监视视频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曾给这个保管箱添保管料金,逮捕25岁女子。女子供称,在漫画餐饮店生下孩子,因孩子哭泣用毛巾勒死,后锁进餐饮店附近的保管箱。
  • 今年1月31日,大阪警察以遗弃罪逮捕饮食店临时工,19岁女子。该女子两日前的29日凌晨在自家厕所产下女婴,“没听见小孩哭声以为她死了”,放进壁橱。与祖父母和母亲同居,家里人不知道女子怀孕,当日母亲在厕所看到大量血迹,把女儿带去医院,检查发现曾经妊娠、出产,女子才说出实情。30日母亲报警。
  • 8月3日上午9时,两名居民报警说发现生下不久的男婴被活埋。发现时男婴半埋在地下,两只手和右脚腕露出地面,有哭声。两人小心地扒出男婴,呼吸到新鲜空气后停住没哭了。后警方逮捕35岁女子,2岁孩子的母亲。

尔后熊本市有一个民间组织“青鸟摇篮”提案允许未婚母亲“隐秘生产”法制化,以减少弃婴、杀婴。

  • 未婚妊妇可以用假名到医院孕检、生产。
  • 医院凭母亲的假名到熊本市给孩子登记姓名。
  • 熊本市儿童相谈所在与母亲商量的基础上保存母亲的姓名、住所等情报。
  • 孩子满18岁后可以开阅母亲保存在儿童相谈所的情报。

这种条件下的出产称“隐秘出产”。

隐秘出产(内密出産) 匿名出产(匿名出産)

隐秘出产是母亲的名字由相关机关掌握但不公开,孩子长大后可以查访;匿名出产则是与生产相关的部门允许产妇不公开个人情报情况下出产,孩子长大后从产院相关机构无法调查母亲。

1778年瑞典《杀婴防止法》,承认母亲匿名出产。1856年法案修改,增添匿名出产的条件,助产士把母亲的氏名封入信封,加封印保管。

法国1793制定法案,承认隐秘出产和匿名出产。德国2014年制定《隐秘出产法》,母亲可以利用“隐秘出产”,孩子在满16岁时可以拆看自己的出生证明,里面写有母亲姓名、住所、生日。但是,假如孩子开阅出生证明将对母亲带来伤害,则收回孩子的开阅权,其判断由家庭裁判所裁决。利用这个法案,至2017年的3年里有350名新生儿诞生。

日本熊本市慈惠医院2007年设置“青鸟摇篮”(こうのとりのゆりかご),接收母亲姓名不详的婴儿。10年过去,共接受130名遗弃婴儿。

“青鸟摇篮”的提案检讨中。目前困难重重。

未婚母亲不愿让孩子“玷污户口簿”

很多母亲不愿意自己抚养,有一个很要紧的观念,“不愿玷污户口簿”。

“青鸟摇篮”报告说,把婴儿送人的理由中排第一位的是“不愿意写进自家户口簿”和“顾及面子”。母亲们不愿意把私生孩子登记在自己的户籍中,也不愿意写入父亲一方的户口簿,“弄脏他家的户口簿不大好。”一条新生命的人权比不过户口簿代表的精神、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户籍已经不是单纯的登录制度。

日本的户籍制度以明治4年制定、明治5年施行的户籍法为本,为加强家庭成员间的监视设立以户主为中心的家制度,这是明治“富国强兵”的基础。二次大战后的民法修改解体家制度、没有了户主,但家族单位的户籍仍然存在。这种户籍制下,即使未婚所生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孩子的生母一辈子囚在户籍中,接受所有的后果和所谓“报应”。

未婚生子的情况大致有下面几种原因

  • 对方有客观理由不能结婚,于是决定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
  • 不知道腹中孩子的父亲是谁。
  • 告诉男方妊娠后对方不告而别,失踪。
  • 准备结婚却发现男方太窝囊而放弃结婚。
  • 斟酌结果发现结婚这件事没有好处。

近年有几个现象颇具特征。第一,产妇低龄。

初次性体验的最低年龄下降,十几岁的母亲并不少见。意外怀孕后即使孕妇一方希望在已婚状态下产子,胎儿的父亲因常常也是十几岁的少年,多半拒绝结婚,“没玩够”。而孕妇一方常常“真心喜欢”对方,即使不结婚也想生下孩子,因此低龄但选择做母亲的概率很高。

第二,交往对象有家庭。

即所谓出轨。大致这种情况,男方没有离婚的愿望,反对把孩子生下来的居多。而这种情况也常常是女孩子付出了真心,即使不能结婚也有很强的愿望把孩子生下来。

偶尔也有遭遇不幸,胎儿父亲意外去世。

准备结婚但胎儿父亲意外去世,不论发觉怀孕是在去世前还是去世后,这种情况下希望生下孩子的孕妇比较多。

没有父亲的孩子户籍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记入母亲的户籍,用母亲的姓。当然,户籍上父亲一栏是空白,没有父亲的姓名记录。

父亲的认领

父亲向母亲户口所在市役所提交《认领说明》(認知届)申请认领,可以在胎儿时期或出生后。胎儿认领,需要母亲的同意:孩子成人后的认领,需要孩子本人的同意。

如果孩子父亲拒绝认领,只要孩子父亲的(生物)身份确认,可以强制父亲认领,称“强制认领”(強制認知)。在家庭裁判所提出申请,费用大概3万日元至15万日元。裁判所会要求男方做DNA鉴定,进入这个程序后无法再逃脱。如果男方拒绝DNA鉴定,给法官留下态度恶劣的印象的话会影响裁判结果。强制认领限制在孩子出生后。

认知成立后,法律上父子关系得到承认,抚养义务便同时成立,母亲一方可以得到父亲一方支付的养育费。为防止养育费不支付,可以公证养育费约定,这样即使对方停止支付,也可以针对对方的工资收入、财产强制执行。

另外,父子关系成立的话,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名人中的未婚妈妈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安藤美姫

原花样滑冰选手。

“他也有家人,让我说谁是父亲......这种话我不会说。”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斉藤理恵

夜店小姐,著有畅销书《笔谈夜店女》。25岁时被发现妊娠,当时已与男方分手,孩子决定自己生自己养。后在夏威夷诞下一女。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椎名林檎

1978年生,歌手。与影像导演儿玉裕一生一子。儿玉当时婚姻中,后儿玉虽离婚二人保持事实婚状态。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高岡早紀

1972年生,女演员,与演员保阪尚希之间有两个孩子,离婚后37岁时与一实业家婚外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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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田久子

1958年生,女演员,出轨会社社長佐佐木力,生一男儿,至佐佐木氏亡故一直保持事实婚状态。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柳美里

在日韩国人,国籍韩国。1997年获芥川奖。争议很多的作家。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俵万智

1962年生,和歌歌人。40岁时产一男儿,对方身份一直是谜。“不结婚也可以养育孩子。已经不是大家都朝父母+孩子的模式奔的年代(結婚せずに子どもを育ててもいい。みんなが、両親と子どもという一つのモデルを目指す時代ではない。)”

未婚产子|隐秘出产提案、非婚生孩子的户籍问题

桐島洋子

1937年生,作家。潜水时认识年长26岁美国人,对方当时离婚诉讼中。生儿女三人,都是名人,颜值都很高。演员江角真纪子是她的前儿媳妇(哈哈复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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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江洁

京 夜 聊 (jingye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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