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一石千浪 張小雷投案自首

因為一個人的投案自首,引起了一個人數眾多的群體的震動;因為媒體的集中揭批,很多人從驚懼到恐慌,從憤怒到黯然。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2017年12月26日,"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向南京警方投案自首。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錢寶網"以高額收益為誘餌,持續採用吸收新用戶資金、用於兌付老用戶本金及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大量非法吸收資金,涉及的集資參與人遍佈全國,截至案發,未兌付集資參與人的本金數額達300億元左右。今天,我們通過"錢寶網"非法集資案的真相調查,來解密"錢寶網"的圈錢內幕。

2017年12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發佈消息稱,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於2017年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他的自首書上清楚寫著:“因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採取借新還舊的方式向投資人吸收資金,目前已無法兌付本金利息。”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犯罪嫌疑人 張小雷:畢竟觸犯了國家法律,作為我來講,首先要承擔法律責任,我選擇投案自首。

張小雷從無法填補的巨大龐氏騙局中解脫了,卻把追隨他的寶粉們推向了深淵。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犯罪嫌疑人 張小雷:這些損失是什麼造成的呢?我,由我造成的,我承擔法律責任。由他們(集資參與人)的貪慾造成的,那麼你也要接受。

這一條消息,激起了網民的高度關注。原因很簡單,這個投案的張小雷是錢寶網的實際控制人,張小雷的投案讓參與者們自然擔心他們投進去的錢和致富夢付之東流。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副支隊長 韋民:他是12月26號上午到我們南京市公安局來投案自首,那麼張小雷他感覺到現在這種模式,已經沒有辦法再維持下去,他想用這種到公安機關來主動投案自首的方式來結束他的錢寶網的運行。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張小雷,49歲,天津人。自2010年起他分別註冊成立了江蘇錢旺智能系統有限公司、南京錢寶信息傳媒有限公司等系列“錢寶系”企業。2012年,依託錢旺、錢寶公司的“錢寶網”上線運行,以高額收益為誘餌,持續採用吸收新用戶資金、用於兌付老用戶本金及收益等方式,利用眾多第三方支付平臺和網銀,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大量非法吸收資金,集資參與人遍佈全國各省、區、市。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副支隊長 韋民:我們迅速以張小雷等人涉嫌非法集資立案,同時27號當天我們對這個公司21個人 這個裡面有高管 還有一些為整個非法集資提供幫助的人,分別給予了刑事拘留。同時對公司的一些資金,我們進行了凍結。

高息利誘 又一個龐氏騙局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據瞭解,錢寶網的集資參與人眾多,那麼它究竟是用了什麼樣的辦法吸引了這麼多人參與集資的呢?

“交押金、看廣告、做任務、賺外快”,這個頗具誘惑力的宣傳語,是錢寶網短短數年間快速崛起的秘訣。錢寶網承諾註冊成為參與人後,只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押金就能領取任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任務,就能獲取豐厚回報。那麼,這會是什麼樣的任務,又該怎麼完成任務呢?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所謂的任務就是點擊收看廣告,不同的任務需要交納數額不等的“保證金”,“保證金”越多則收益越高。南京的張先生是參與人之一,去年底他投入了12萬多,在他看來,這個任務很簡單,無論男女老幼,只要看得懂會操作就能順利完成。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參與人 張先生:你有保證金進去,保證金進去一般要鎖定,比如三十天還是五十天,然後每天要去看任務的介紹,然後有一些要填反饋,分把鍾吧。

張先生的12萬多投入,一個多月就能拿回7000多收益,年化收益率近50% ,高於銀行理財產品約10倍。正是這樣的高回報讓張先生欣喜之餘,連收益也沒捨得取出,繼續放在錢寶網裡領任務獲取新的收益。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參與人 張先生:如果你投的錢越多,它的這個收益就越高,為什麼錢寶網裡面很多(投入)幾十萬上百萬上千萬(的人),你領取的任務越大它的那個收益就越高。

按照錢寶網承諾的收益折算,錢寶網非法集資的年化收益率在40%—60%之間。這樣的投入產出比不僅牢牢拴住了老用戶,也不斷吸引著新用戶的參與。創辦錢寶網的張小雷聲稱設置看廣告的任務是為了吸引關注、提高點擊率、形成高流量從而招來廣告商的加盟投放。但事實上,錢寶網幾年來幾乎沒有招來廣告投入,曾任公司戰略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的楊某說,那些網上給參與人做任務的廣告幾乎都是錢寶系企業的自我宣傳。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犯罪嫌疑人 楊某 :大部分的這種大額的(廣告)任務呢基本上都是一些(錢寶系)公司的一些所謂的項目的這種介紹的PPT啊,這種宣傳類為主的(廣告)應該是沒有什麼收益的。

借新還舊 “保證金”乃非吸手段

按照錢寶網的規定,繳納保證金或稱押金是參與人領取任務的門檻,在做任務期間,保證金不能取回,只有完成任務後,保證金才隨著工資報酬一起返回參與人賬戶。這裡的保證金究竟保障什麼?數額龐大的保證金又用去了哪裡呢?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犯罪嫌疑人 張小雷:押金(保證金)交給錢寶網,錢寶網管理。

錢寶網要求參與人在線綁定個人銀行卡,開通充值和提現功能,張小雷等人在銀行設立資金池賬戶,通過眾多第三方支付平臺和網銀收取參與人的保證金。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煒:保證金在法律上是為了保證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如果保證金是用於支付前面的本金或者利息,而不是用來擔保後面合同的履行,那麼這個保證金只是披著保證金外衣的吸儲的一種手段。

在高息回報的誘惑下,錢寶網會員規模迅速擴張。張小雷稱,截至案發時,錢寶網日活躍用戶達百萬。如此規模的用戶意味著一筆鉅額利息開支。張小雷坦言,錢寶網吸收用戶的保證金是解決資金問題的主要方式。

隱瞞真相 虛假宣傳吸引資金

為了維持“高息支付”的鏈條,需要吸引更多的資金支持。如何招徠更多的集資參與人?張小雷精心炮製了一個“錢寶系”產業帝國的假象。

在錢寶網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中,“錢寶系”企業有70餘家,涵蓋電商、地產、足球、甘油等不同領域。但警方調查顯示,有實際經營的公司只有20餘家,產生的利潤遠不足以支撐所需的高額利息。

「雙鴨山網警」解密“錢寶網”圈錢內幕

張小雷:大概有20家左右吧。

但即使有20多家有實際經營的企業,其中大部分還是為了擴大宣傳而設立,如成都商肅、上海洋井等,這些公司原屬錢寶公司的業務部門,被分別另立名號成立公司,為錢寶網非法集資提供運行、資金支付、客服、宣傳等支撐服務,因業務往來產生的都是內部關聯交易,並不產生實質性經營利潤。其中,負責為錢寶網收付資金的成都商肅公司對外宣稱年利潤達10億元。

韋民:這個商肅公司它主要是收取很少量的一點點的資金提現這些方面收一點點手續費,對寶粉就是參與人啊收的量非常小,但是它很大的一塊是收的這個錢寶網公司的手續費,也就是從左口袋掏到右口袋。

除了把內部交易當成旗下公司收益對外宣傳,張小雷還將他所購置的一些房地產項目包裝成前景廣闊的“優質資產”大肆炒作。

2017年7月,張小雷等人用非法集資來的12億多元,(以下為實景)從福中公司購買江北“智慧城”。這塊地為科研設計用地,按照規劃不能變更。但在張小雷嘴裡,這個價值12億元的項目,一夜之間飛漲到200億元。

錢寶公司另一處被包裝為“價值達100億”的“老山森林公園度假村”項目,是張小雷花了2億多元購買的航空用地。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浦口分局土地交易所所長 王興波:根據它出讓時的一些材料,它是用作民用通用航空的,應該就是直升機用地這類的。規劃用途和出讓合同都約定了它只能作機場。

比如他收購的江蘇吉信甘油科技有限公司,原本一家地處淮安默默無聞的化工廠,卻搖身一變成了“亞洲第一、年利潤逾2億”的頂尖企業。2017年該廠賬面利潤僅有1600萬元。

錢寶網參與人自稱寶粉,張小雷為拉攏寶粉經常請客吃飯,稱為“雷的盛宴”。張小雷錢寶網的宣傳虛假,卻吸引了更多參與人真金白銀的投入。南京的王先生自一年多前參與集資,直到今天,本金和利息仍裹挾在錢寶網裡。

鏈條崩潰 警方全力追贓挽損

張小雷等人隱瞞真相,對外誇大宣傳實體企業項目等等做法,是為了吸引更多的參與人參與非法集資。然而隨著參與人越來越多,還本付息的壓力越來越大,資金鍊條越繃越緊,張小雷已無路可走。

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一大隊教導員 韓偉:像他這種模式啊,是難以為繼的,他自己也承認他是靠藉著新款還舊款的方式,隨著它(錢寶網)規模越來越龐大,他需要揹負資金的缺口也越來越大,總有一天資金鍊會斷裂。

當這個必然的結局即將出現的時候,張小雷卻出乎所有人預料地選擇了自首。錢寶公司沒有徵兆,寶粉們更無從知曉。

記者:這個你要來自首,你跟公司的人說過嗎?

張小雷:如果說了,那就會引起巨大的不確定因素,一定是我自己決定好的。這一天呢,我準備了三年了。面對法律受到制裁,這個我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

經警方初步調查,該案涉及的集資參與人遍佈全國,截至案發,未兌付集資參與人的本金數額達300億元左右。“錢寶系”企業的資金資產已遠遠無法填補未兌付的本金缺口。

目前,南京公安機關正在加快案件偵辦進度,全力以赴開展追贓挽損工作,最大限度挽回集資參與人的損失。警方表示,公安機關已開通“錢寶網用戶配合調查取證受理登記平臺”,希望集資參與人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副支隊長 韋民:同時,請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