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拆除違建現場,汽車突然啓動致一死九傷,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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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當地再次發佈了官方消息,通報了事情的最新進展和一些既往情況,遺憾的是,9名受傷人員當中有一名在次日死亡,好在其它8人無生命危險,截至到現在,事件已造成2人死亡。

消息通報中稱,拆遷人員對肇事者的毆打併非發生在事前,而是在其實施衝撞之後才上前毆打的。這個說法與肇事者家屬在接受媒體採訪中的說法截然不同,家屬稱毆打是發生在衝撞之前。雙方各自陳述不一,孰真孰假還需後續不斷深挖,或者將事發時的全程視頻資料進行完整公佈。

毆打到底是衝撞行為發生前還是發生後,對於此案來講至關重要,如果是發生在衝撞前,那麼在量刑和責任判罰上,肇事者可能會從防衛的角度來為自己辯護減輕罪責。

消息同時指出,當地對肇事者已經多次下達違建拆除通知,而且早在數月之前就已經下達,但肇事者始終不配合,在經過多次協商未果之後,當地僱傭的地方拆除公司,最終失去耐心,對其進行強拆,不曾想引發瞭如此慘痛的悲劇,帶來惡劣影響。

但是,不管肇事者是否存在阻撓行為,不管有其它什麼理由,都不能成為強拆的藉口和理由。而且在拆遷公司當中,今天還透露出一個重要信息,當地一名質監幹部疑似參與了拆遷公司,雖然幾經否定,但比較讓人生疑,引發聯想。


元芳有看法


能怎麼看?簡單的交通肇事被媒體放大了吧了。根據視頻情況,目測小轎車在非機動車道啟動,駕駛員忽然想到自己的車子在非機動車道啟動,擔心違章行為被攝像頭拍下,就往左打方向盤,向機動車道靠行,結果車輪碰到道牙子,車主感到車身猛地一抖動,潛意識緊急制動,但是慌張下把油門踩到底了,車子猛的衝上道牙子,壓壞了綠護帶,還沒等司機反應過來,車子衝入機動車道(車行道),結果就撞到了車行道上聚眾的不明團體。雖然,事發路段不是紅綠燈路口也沒有斑馬線,但司機違章在先,之後又對機動車進行不當操作,最後也沒有仔細觀察前方路況,造成1死9傷的嚴重交通肇事!司機不僅應該對人員死傷做出民事賠償,還可能面臨交通肇事罪刑事處罰(看賠償的履行情況吧),市政部門也因該向事主索賠並做相應處罰。

建議對司機進行精神鑑定,或駕駛技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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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此案中的幾個主體與行為,不難理清此案中是非曲直。

一、強拆主體。本案中委託方杭集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有無強拆資格。目前只有法院可以強拆,委託方防汛抗旱指揮部只能訴諸法律,法院判強訴後方可由相關機構強拆,委託方與受託方均無資格強拆。

二、拆遷隊/公司的行為如何定性。如果委託方無資格強拆,受託方拆遷隊的拆遷行為如何定性?與土匪有何差異?其下手如此之重,激起反抗又如何定性?

三、抗拆行為如何定性?本人才疏學淺,不知該如何定性。欺待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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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之前已經回答一次了 視頻顯示 臨時拆遷隊毆打業主 業主本事有土地證 無產權證 在揚州此類情況很多 我是揚州人 我老家也沒有不動產權證 於情打人不合理 於法 法律不是固定死的 法不容私情 法容公情 望予輕判 同時徹查拆遷公司 據傳拆遷公司是有政府人員承辦 給予傷亡人員補償


梁木木724


具體問題具體看待,通報的情況明顯有很強的傾向性!穿西裝打得最狠那個是什麼人,沒人提,只是重點說車撞人的事,希望媒體少點傾向性,客觀,公平的來報道此事,我想不管誰被一堆人打都不由自主的找到能第一時間脫困的機會,開車跑算是吧!這個事,跟崑山那個有點像


本無義


可惜撞死得少了! 應將強拆隊全部撞死!


移木接花1


開車撞人的確不對,撞死人己經違法。但要看拆遷是不是違法,看搞拆遷的是什麼人。如果是拆遷公司顧用一些社會上的地痞流氓。沒有法律依據還打人強拆。撞他們幾個人,讓這些人渣接受一下教訓。看他們還敢不敢胡來。不過撞死人要負法律責任。


蔡長海3


人,有些時候被逼急了。所做出來的事情連他自己都想不到。我以為住了十幾年的房子法理上應該不屬於違建。


新年快樂216922147


承蒙邀請!

這是一起偶然突發的故意傷害暴力侵權傷人事件。

起因是一起國家職能部門正常拆違行政執法行動。

駕車肇事者有主觀故意暴力抗拒執法、主觀故意危害社會公共安全、主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合法生命權力的刑事犯罪嫌疑,並且產生了嚴重人身傷害後果和製造了惡劣的社會不良政治活動導向以及影響了公共輿論的負面社會價值觀誤導。

對於肇事者應該予以嚴懲,以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社會基本的人性倫理公德!


竹筒夫子的鋼筆


第一時間帶韋某去做傷情鑑定,對成功拆遷公司拆遷行為是否違法徹查,防汛抗洪辦是有否違規違法問題查清,同時明確這個什麼指揮部是否有權利界定建築是否為違建,110出警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是否有利益勾結,追責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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