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银轩检察长列席栾川县法院2018年 第九次审委会

9月27日下午,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九次审判委员会在法院审委会会议室召开,与往常不同的是,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列席了此次会议。

王银轩检察长列席栾川县法院2018年 第九次审委会
王银轩检察长列席栾川县法院2018年 第九次审委会

会议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主持。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两起发回再审刑事案件,分别是刘某等4人玩忽职守罪一案、李某等4人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对两起案件的程序、性质、量刑等细节,各审委会委员根据法条并引用相似案件经验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各自发表了意见。

王银轩检察长列席栾川县法院2018年 第九次审委会

整个会议过程,王银轩检察长认真的听取了每名法官提出的建议,根据大家讨论的结果发表了意见。他讲道,这次审委会召开的流程顺畅、讨论充分、结果严谨,针对这两起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也提出了三条建议,均被审委会采纳。

王银轩检察长列席栾川县法院2018年 第九次审委会

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期,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接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今年年底基层院检察长至少列席两次同级法院审委会。文件下达后栾川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与法院沟通,明确列席时间,积极参加审委会,使审委会的效果更加强化,使检察院对案件情况更加了解,案件判处更加迅速,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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