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患癌症,因丈夫不肯出錢爲他治療,用錘子將其砸死,你怎麼看?

社會話嘮君


老公不肯出錢治療,患癌妻子用錘子將其砸死,得癌症該不該治?

王大姐的老公死了,是被錘子砸死的,是王大姐親手砸死的。殺死老公以後,王大姐立馬就慌了,她跌跌撞撞的跑到派出所,告訴民警:“民警同志,我犯錯了。”當民警趕到現場的時候,王大姐的老公倒在臥室裡,牆上、床上、地上到處都是血跡,早就沒有了生命體徵。民警迅速封鎖現場,並將王大姐帶回派出所調查。

據瞭解,王大姐雖然是再婚,但她已經和老公結婚已經18年了,兩個人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可她的婚姻生活並不幸福,總是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尤其是兩年前王大姐被檢查出癌症以後,情況就更加嚴重了。在患癌期間,王大姐不止一次的跟老公商量,希望老公能出點錢為她治療。

沒想到老公不僅不願意出錢為她治療,還對她不理不睬。有好幾次,她因為癌症疼痛難忍,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的時候,老公還出手打了她。王大姐本想跟老公離婚,卻害怕傷害到孩子,所以一直忍著,盡力維持這不幸福的婚姻。可內心當中對老公的怨恨卻與日俱增,尤其是在自己疼痛難忍的時候。終於,她再也忍不住了,在強忍疼痛近一個晚上以後,去外面買了一把錘子,趁老公吃完中午飯正在午睡的時候,用錘子將其砸死。

目前,王大姐已經被刑事拘留,待事情瞭解清楚以後再行量刑。不管她是出於什麼原因才將丈夫殺死,但殺人者一定會受到懲罰。王大姐也明白等待她的將是無盡的牢獄,王大姐自己卻覺得沒什麼,反正自己得了癌症也沒有多少時間了。只是,她覺得非常的對不起還未成年的孩子。


這無疑是一場悲劇,可我們在譴責王大姐的丈夫的同時,同樣也應該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在沒有有效的治療手段的情況下,癌症作為不治之症到底該不該治?如果治療的花,雖然能多活一段時間,但仍不能挽回生命,受到的痛苦也有增無減,只會白白花費鉅額的金錢,拖累其他的家人。

有個男子他的老婆和兒媳在半年多錢被查出癌症,短短3個月的時間,這個家庭就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幾十萬元),緊接著又把房子和車都賣了,還是沒能挽回兒媳的生命。兒媳走的時候才34歲,留下了3個不到10歲的孩子,老婆的癌細胞已經擴散,估計也堅持不了多久了。花了那麼多錢,卻不能挽回親人的生命,留下一貧如洗的兩個男人。

可如果不治卻又寒了家人的心,在道義上也說不過去,落了個見死不救的壞名聲。自己在良心上也過不去,眼睜睜的看著親人忍受著病痛的折磨,卻一點作為都沒有,內心的煎熬和痛苦一點都不會比患有癌症的親人更少。


社會話嘮君


女子身患癌症,因丈夫不肯出錢給她治療,用錘子將其砸死,你怎麼看?

先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山西太原一女子二婚嫁給現任丈夫,結婚十八年,感情不合。據該女子小王向民警交代,自己身患癌症,丈夫不願出錢給她治病,甚至在她病疼加劇,疼痛難忍時動手打她。於是自己生心惡念,趁丈夫中午睡覺時,用錘子將其砸死。

還是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又是一個悲劇。相信現在的小王,肯定後悔不已,後悔自己不該拿錘子砸自己的老公,自己又身患癌症,是自己毀了自己的家。


這位王大姐身患癌症,自己丈夫不願出錢給治療,證明自己的丈夫辦事太絕,不管怎樣也是十八年的夫妻關係,聽說還有一孩子,即使他們感情不合,對丈夫來說妻子還是孩子的母親,看在妻子為自己生兒育女的面上,妻子一旦生了病也應該給其治療,不給治病不談,更不該在妻子疼痛難忍時動手打她,妻子受病魔的折磨本來就痛苦了,作為丈夫應該去想法減輕她的痛苦,可是恰恰相反,丈夫卻是給其增加痛苦,他不配為人夫。

這個女子身患癌症,可自己求生慾望極強,希望通過治療來延長自己的生命,畢竟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她也想陪伴孩子一天天長大。可自己的做法卻是錯誤的,自己遭到丈夫的嫌棄,還有的丈夫毆打,自己應該選擇找警察或通過報警,讓政府來幫忙解決,讓警察來懲罰他。雖說丈夫對自己殘忍,可罪不至死,做事考慮不周。

如果不把丈夫砸死,至少孩子還有個不稱職的爸爸,這下只有後悔了。


家人平安147354958


兩人雖然是再婚,但是在一起也已經十多年,而且還有孩子,這個男人面對癌症的妻子不僅不給錢治療,甚至還中途毆打癌症的妻子。

可以說這樣的後果也算咎由自取,明知道妻子是個活不下去絕望的人,還非要去挑戰一個沒法活的人。

個人認為只要家屬有意願要求繼續治療,那麼就沒理由不給她看病。

這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而是我的確經歷過,我只能說,你不能對你的親人見死不救,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立,因為是人就沒法做到這麼殘忍,我們知道是絕症,但是我們寧願去賭奇蹟,最後雖然沒有奇蹟,但是後悔嗎,一點也不後悔,至少我可以坦然,我們真的盡力了。

何況本案中家裡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6再怎麼做妻子的也至少有一半的錢屬於自己,把自己的錢用在看自己身上怎麼了。

別說什麼應該考慮活著的人,是人大都有求生欲,何況這老公可以重病時毆打老婆,可見不過是不願意花錢,是為了把錢留給自己用。

法律上,此類情況,是可以要求法院強行分割財產的。畢竟救人為重。

因此如果真有類似事件,也請別做啥傻事,更主要請多關愛身邊的病人。


廖彩琳律師


這也太狠了,臨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得了癌症,就等於判死刑了。拿錢看病,就是去心病。富人可以用錢砸這個無底洞,窮人看不起病的多了。

一位同學,三十多歲患癌。家裡的錢花幹了,親戚朋友借遍了。這有兩個男孩要撫養。妻子要放棄,他還不依成天吵著鬧著要看病。妻子成天以淚洗面。到最後還是人財兩空。

文中女的說男的不好,女的也好不到那去。為了自已置人死地。完全不想失去父母的孩子怎麼辦。還在為自己委屈!


向日葵668


女子身患癌症,因丈夫不肯出錢為她治療,用錘子將其砸死,對此事件,我發表看法如下?

做為夫妻,遇事應該多加溝通,如果一方獨斷專行,往往會造成另一方的極度不滿而挑起極端的事件發生。

癌症,本來在現階段就是不治之症, 對於生命的眷戀,對於今後的嚮往,每個人都願意繼續生存下去。如果男人和她好好溝通,說明癌症的不可治癒和對一個家庭的經濟會造成萬劫不復的傷害,我想做為一個妻子,一個母親,她會考慮家庭情況,不去花這麼多的冤枉錢去治一個並不會治好的病,從而把自己的家毀在自己手裡的。

如果男人簡單粗暴,就是有錢也不請醫延藥,要活活的看著她死去。這對於一個極度絕望,行將就木之人是一個多麼大的打擊。面對生存無望和絕情寡義的丈夫,其做出這樣極端的行為也是可想而知的。

一日夫妻百日恩,丈夫不給妻子治病有點絕情,而妻子用錘子將丈夫砸死亦是不該。兩個人的無知行徑,把一個家庭徹徹底底的給毀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個王大姐這麼惡毒,難怪她會得癌症。首先 要求老公指定沒錯,但也要看家裡經濟條件,老公真的沒有錢那也沒辦法了,文錢逼死英雄漢。治療也應該有個限度,再說治療癌症是個無底洞,癌症死亡率高達99%以上,何況你們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要撫養,做為母親 在任何情況下都的為自己未成年的孩子考慮一下吧?為了給你治病花得傾家蕩產,你的孩子怎麼辦?現在好 你殺了你老公 你同樣活不久了,你的孩子怎麼辦?不但成為孤兒了,還要承受著母親殺死父親的傷痛,


瀟湘Aa


可能是因為經濟條件不好,怕最後人財兩空,實際上,現在癌症的治療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手術和化療,費用高,遠期療效不好,容易出現轉移,最後肯定是人財兩空,一種是中醫藥,費用不高,遠期療效好,有治癒的可能,適合經濟條件不好的患者,完全沒有必要出現自殺或者絕望的情緒。


中醫腫瘤專家張明


不管生活中誰對誰錯,婚姻18年兩人早已是親人了。生病了不給錢治療活該被砸。。。雖然知道這樣做不對,但是女人活成那樣真心悲哀。。。所以,女人們,不管你現在是婚姻幸福或者湊合,經濟上力求獨立,不要依賴任何人,自己保重好自己。自己把控自己的命運才是最重要的。


玖月lqh


癌症本身是絕症,化錢求醫肥了醫院,苦了家中。丈夫不願拿錢給妻子治癌症,有他的難處,錢化光病治不好,傾家蕩產何苦呢?妻子把丈夫砸死,你想活命,難道你丈夫就不要活命嗎?從砸死丈夫看這個女人是個自私自利這靠慮自己不考慮別人的惡人,無善心,上帚懲罰她生癌症,早日歸西天。


用戶7965832030674


首先是夫妻關係緊張,如果治療能延長一定時間的生命(十年或七,八年),又年輕,男孑的作法就太不是人,該死。女子想治療主要為孩子,我認為,這也是女人的特點。不過這個結果對孩子更不利。量刑上偏重些還好,為的是女子少受痛苦折磨。所以夫妻關係確是太多社會問題的根源。個人看法,待探討,恭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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