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 問題清單措辭嚴厲

16日開始,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各督察組開始向10省份反饋意見。這其中,督察組給江西省列出的“問題清單”被率先曬出,避重就輕、敷衍整改、得過且過……督察組反饋之細、措辭之嚴,值得關注。

10省份共罰款7.1億,拘留610人

在官方通報了江西省的環保問題清單後,中新網記者注意到,接下來還有內蒙古、寧夏等9個省份將迎來環保督察組的反饋。

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河北、河南,內蒙古、寧夏,黑龍江,江蘇、江西,廣東、廣西,雲南等10個省(區)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同步安排相關領域環境保護專項督察。

生態環境部最新披露的數據顯示,督察組受理的37640件群眾生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28407家,立案處罰7375家,罰款7.1億元;立案偵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約談3695人,問責6219人。推動解決了3萬多件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江西的“問題清單”都有哪些問題?

督察組在此次對江西省的反饋中指出,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2536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337家;立案處罰545家,罰款5628萬元;立案偵查48件,拘留50人;約談91人,問責216人。

在反饋中,督察組列出了江西省存在的主要問題:

——很多地方抱有“一陣風”的心理

反饋指出,江西省督察整改壓力傳導不足,存在前松後緊、避重就輕等問題。

督察組通報,2016年11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意見反饋後,江西省總體整改行動不夠迅速,很多地方抱有督察是“一陣風”的心理,對整改工作持觀望態度,直到2017年5月才真正動起來。

譬如,九江市武寧縣近年來多次發生違法填湖、向湖要地行為,但當地政府默許縱容,監管流於形式,導致江西省最大的人工淡水湖廬山西海不斷“瘦身”。

——督察組批萍鄉市政府得過且過、能拖則拖

此外,“敷衍整改”也成為督察組給出的一大關鍵詞。

例如,萍鄉市生活汙水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汙水處理廠擴建項目久拖不決,大量溢流汙水直排河道,萍鄉市甚至鋪設管道將汙水溢流口繞到監測斷面下游,以實現考核數據“達標”。

中央環保督察組還將萍鄉作為典型案例進行分析。督察組稱,萍鄉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停在表面、得過且過,兩年來,市政府針對整改工作只研究、不落實,對解決問題缺乏攻堅克難的決心和勇氣,能拖則拖。

——表面整改問題較為突出

督察組指出,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隱患,但贛州市第一水廠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長期存在4個生活汙水和雨水混排口,當地對此僅設置擋板簡易攔截,並稱已經完成截汙,但現場檢查發現仍有汙水排入水源保護區。

此外,鷹潭市飲用水水源地整治不力,2013年市政府不顧市環境保護局反對,在江南水廠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違規建設浮橋,雖於汛期拆除,但汛期一過又重新鋪設,反覆施工加大了供水安全風險。

——假裝整改問題時有發生

假裝整改,也是此次督察組反饋給江西的癥結之一。

例如,江西省整改方案明確由省國土資源廳督促指導贛州市編制稀土開採生態保護綜合治理規劃,但“回頭看”發現,省國土資源廳督促指導不力,贛州市礦管、林業及水土保持等部門在報告編制過程中弄虛作假,導致需要治理的廢棄稀土礦山面積減少約10平方公里。

今年將開展第二批“回頭看”

在首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之際,據介紹,第二批“回頭看”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在組織開展。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曾對媒體介紹,“今年下半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將組織開展第二批‘回頭看’,完成對第一輪督察的‘回頭看’工作。”

另據介紹,從2019年開始,中央環保督察組將用3年時間,完成對全國各省區市的第二輪督察。

“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從事生態環境影響較大行業和產業的有關中央管理企業集團,將被納入第二輪督察,統籌安排。”劉長根稱。

與此同時,劉長根還表示,針對汙染防治攻堅戰的一些關鍵領域,根據需要每年組織機動式、點穴式環境保護專項督察,直奔問題、嚴肅問責、強化震懾。(冷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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