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幫我回家」涉抄襲,原創者欲起訴,韓國瑜:一點意義也沒有

臺灣地區有網友為韓國瑜製作了一部名為《幫我回家》的競選影片,在社交平臺上掀起一番熱議。內容主要表達了當地“北漂青年”的無奈與窮困,期待改善高雄的就業環境,並鼓勵年輕人返鄉。

影片“幫我回家”涉抄襲,原創者欲起訴,韓國瑜:一點意義也沒有

網友認為該影片催人淚下,紛紛留言,“還沒看完我就哭了”、“到底要我哭幾回呢?”、“比韓劇還催人眼淚”、“這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感動人的影片 、“北漂高雄人的辛酸,加上滄桑的歌聲,好想父母,真的好想回家”。

影片“幫我回家”涉抄襲

影片吸引了不少“北漂族”的認同,但近日卻爆出了該影片涉嫌抄襲成功大學學生會在2014年自制片段,連部分臺詞都一致,引發學生會成員不滿。

“原創者”張芷菱11日表示,沒有人向她徵詢過意見來使用該影片,因此不排除起訴。何欣純(民進黨)以“成大校友”的身份,與律師黃帝穎、黃於珊、“原創者”張芷菱共同舉行記者會。張芷菱不滿地表示,這部影片的腳本是由她撰寫,到臺東拍攝,但從未被徵詢使用,並未經她同意就被其他創作者拿去製作成競選廣告,且是大量複製,“連鏡位都沒有換”。

影片“幫我回家”涉抄襲,原創者欲起訴,韓國瑜:一點意義也沒有

律師黃於珊指出,影片裡1分32秒到2分37秒的部分大量重製成大學生的作品,旁白雖然有重新配音,可是和原創作幾乎是一字不差,已侵害“著作權法”裡的“重製權”和“改作權”,通過網絡傳送,也侵害“公開傳輸權”。黃於珊說,韓國瑜團隊雖然主張這是一個非營利的合理使用,但影片是為“特定人物”做宣傳,並不是非營利目的;且1分半鐘的影片引用超過1分鐘,比例高達三分之二,也不構成合理使用原則;同時,影片沒有標示來源和出處,已侵害原創作者的“姓名錶示權”,且會讓外界認為原創作者支持韓國瑜,此舉會構成禁止不當“變更權”的侵害。

成功大學第22屆學生會幹部向媒體投訴,表示《韓國瑜,幫我回家》的自制影片,大量抄襲學生會花10幾萬製作的《1129,回家》影片,學生會幹部向韓國瑜喊話,盼他應該要制止抄襲的行為。

影片“幫我回家”涉抄襲,原創者欲起訴,韓國瑜:一點意義也沒有

韓國瑜:一點意義也沒有

關於影片抄襲的報導,韓國瑜近日出席活動時回應,影片是網友自發性且熱情投入剪輯,後放在社交平臺播出,“這都是非常自然的,不光是讚美我的,也有批判我的,所以我覺得在這裡面做文章,一點意義也沒有。”

而韓國瑜表示,影片中敘述高雄“北漂青年人”在外過得很辛苦。他認為,要深刻檢討,為什麼高雄現在經濟這麼差?造成“北漂”的青年人在外面受苦,應該從這裡去檢討,而不應該在小的技術性問題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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