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藥監局:北安這個公司銷售的「匯源飲用水」不合格!

省食药监局:北安这个公司销售的“汇源饮用水”不合格!

省食药监局:北安这个公司销售的“汇源饮用水”不合格!

15日,黑龍江省食藥監局官網發佈公告稱,近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26類食品67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56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

茶葉及相關製品5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52批次、蛋製品5批次、豆製品10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產品23批次、糕點8批次、罐頭1批次、酒類41批次、肉製品32批次、乳製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18批次、蔬菜製品112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產製品8批次、速凍食品6批次、糖果製品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餐飲食品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澱粉及澱粉製品1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冷凍飲品9批次,不合格樣品1次;食糖1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5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6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水果製品2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調味品5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飲料8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標稱哈爾濱市南崗區外屋開心地餐館提供的餐盤,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²,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二)標稱哈爾濱市呼蘭區方臺鎮好富有粉皮廠生產、由安達市興佰客超市銷售的粉耗子粉條,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74 mg/kg,標準規定應≤200 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標稱黑龍江省海倫市鋒華馬鈴薯澱粉加工廠生產、由大慶市龍鳳區鑫宜佰家超市銷售的馬鈴薯澱粉,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10⁵CFU/g,5.8×10⁴CFU/g,2.0×10⁵CFU/g,2.1×10⁵CFU/g,1.1×10⁵CFU/g,標準規定應≤n=5,c=2,m=10000,M=100000 CFU/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四)標稱哈爾濱市呼蘭區富有粉皮廠生產、由友誼縣萬友家誼樂超市銷售的東北大拉皮,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57 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五)標稱鐵力市鑫茂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鐵力市鑫茂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回味經典(芝麻)(冰棍),菌落總數檢出值為5.1×10⁴CFU/g,7.1×10⁴CFU/g,1.1×10⁵CFU/g,8.9×10⁴CFU/g,1.3×10⁵CFU/g,標準規定應≤n=5,c=2,m=2.5×10⁴,M=10⁵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3×10²CFU/g,4.1×10²CFU/g,5.4×10²CFU/g,3.9×10²CFU/g,3.0×10² CFU/g,標準規定應≤n=5,c=2,m=10,M=10²CFU/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標稱哈爾濱春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方正縣金陽光購物廣場佳思特超市銷售的烤冷麵,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402 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七)標稱哈爾濱市旺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哈爾濱市道外區吉朋調料行銷售的綿白糖,總糖分檢出值為97.40 %,標準規定應≥97.95 %;還原糖分檢出值為>6.34 %,標準規定應≤2.5 %。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八)標稱哈爾濱市松北區群英水產(供應商)供應、由哈爾濱市呼蘭區一氏生鮮超市銷售的三道鱗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264 μg/kg,標準規定應≤100 μg/k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九)標稱大興安嶺富林山野珍品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分公司銷售的野生藍莓果乾,亮藍檢出值為0.021 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十)標稱黑龍江省天德元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大慶市讓胡路區華盛源超市銷售的老陳醋,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3 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十一)標稱黑龍江省綏化市福格醬菜有限公司生產、由蘭西縣天翔食雜超市銷售的東北人農家醬,黃麴黴毒素B1檢出值為10.2 μg/kg,標準規定應≤5.0 μ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十二)標稱齊齊哈爾農墾正弘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大慶市龍鳳區新億客隆超市銷售的正弘德白醋,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2.79 g/100mL,標籤標示值:≥3 g/100mL。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十三)標稱黑龍江省明水厚德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由綏稜縣鑫物美超市銷售的9º米醋,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5.60 g/100mL,標籤標示值:≥9.0 g/100mL。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十四)標稱東寧縣小橋山泉天然飲用水廠生產、由東寧縣小橋山泉天然飲用水廠經銷處銷售的小橋山泉天然飲用山泉水,亞硝酸鹽(以NO2-計)檢出值為0.024 mg/L,標準規定應≤0.005 mg/L。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五)標稱肇東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由北安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匯源飲用水,亞硝酸鹽(以NO2-計)檢出值為0.138 mg/L,標準規定應≤0.005 mg/L。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採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並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產品情況。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省食药监局:北安这个公司销售的“汇源饮用水”不合格!

監製:橘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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