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如何看待「死要面子活受罪」這種心理現象?

熊玲:如何看待“死要面子活受罪”這種心理現象?

“死要面子活受罪”出自東方國土。在眾多“為他人好”的好人身上,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中國人的性格正是榮格說的集體性人格。匱乏個性化的集體性人格,映射的仍然是封建強制文化:大統一(屏蔽異己)聲音。從文化習俗,比如過春節,許許多多的人已感到是受罪節,累在繁複的人情,罪在“若沒錢沒對象”=不成功 = 丟父老親人的顏面,所以即便真相是還沒錢沒對象,你也得為了他們的面子,為了他們的想法,而假裝“成功了”。又如:有些貌合神離的婚姻,之所以寧願受婚姻的苦,是因不能忍(或擔心)別人的看法、別人的同情、別人異樣的眼光。透過這些,看出主體的“集體性人格”特徵:自己的言行必須考慮到他人。在許多應酬而非真實的人際關係裡,必然夾雜的是尷尬、無賴、被綁架。這些毫無意義,甚至制約人性的文化習俗,人們已深感負累,但又根本卸不下來。

很多“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例子,讓我們同樣發現這個事實:他們的早期環境,就是一個超級“共生”家園,也是一個說教的集體。許多父母尤其是母親,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傾注力量給予的“你是我們的核心”→“你應該成為…”→“我們全都是為你好”→“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你是我的命”。有一對父母,因為女兒(是同性戀)不是他們期望的人,而不想活了。

這樣家庭的孩子長即便大了,他們的心理仍處於“共生”關係,個性結構裡有太多的“他我”。作為獨立的個體,他們在心理與思想上,沒有邊界的,那麼在婚姻或其他關係中,他們難以區分自己和他人的需要,即容易投射性看問題。

熊玲:如何看待“死要面子活受罪”這種心理現象?

一位在外企工作的汪女士就是這樣一個集體性人格的人。她說:我不知從何時起,特別在意周圍人對我的看法,我處處小心對人,甚至討好別人,可是別人並不把我當回事,做人好難呵。她有一個能幹有點潔癖的母親,父親是一個偏執性格的教授,很小時的她就被禁令“四不好”:拖拉、任性、哭泣、撒謊,被嚴格“訓練”為一個標準的好孩子:聽話,習慣好,成績好,多做好事,多為別人考慮。從心理發育的角度,童年是靠感受形成自我,即“我是一個怎樣的人”的自我意識的關鍵期。汪女士從幼兒開始,不得已而封閉了自己的心,隔離了自己的感受,但思維卻高度發展,所謂的超我很強,內化了足夠多的“好父母意象”。

如她一樣的人,定會是個非常好的人,很願意為別人付出。但由於他們感受的心是關閉的,會常常扭曲別人發出的信息,比如會快速地用頭腦判斷他人的想法,確定別人需要什麼,然後強迫症一樣地去滿足別人。更糟的是,當別人一遍遍澄清“不需要”,但他們卻不顧別人的意思,也完全不知道誤判了別人的意思。他們只是知道要對別人好,卻沒有能力給到對方想要的東西。

看出他們的自我價值感,完全建立在對方是否承認自己之上。所以,對方必須收下他們的禮物,給予他們肯定,否則,他們會感覺非常受打擊,覺得特沒有面子。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性格不屬於自己,特別像是海倫·朵伊契在《精神官能症的精神分析》書中講到的“彷彿人格”。這種性格在說明,有些人彷彿是受委託而活著,向外界現實唯唯諾諾地屈從,以保持平衡,直到某天,一些意外的事件使他們崩潰,乃至憂鬱。那些過去印刻於患者生命凹陷的(尤其是自戀受損,自尊剝奪的凹陷),“彷彿”突然帶著悲劇與痛苦而凸顯出來,表現為一種衝突性地索求他人的喜歡、在意他人的評價。你會發現,他們在尋找被他人接受的艱辛之路上,神經質的表現為好人。他們活著,彷彿就是為陌生人的“認可”而活。

熊玲:如何看待“死要面子活受罪”這種心理現象?

當一個人凝視他人的內心,可以想象,他自我的內心被荒涼了。整個的狀態,猶如艾略特在長篇史詩《荒原》中說的意思:在荒原中,事物的表象是無法代表內在真實的,荒原中的人過著一種不真實的生活,別人怎麼做,你就怎麼做,別人告訴你怎麼做,你就怎麼做,卻沒有勇氣過自己要過的生活。不過他們心底十分委屈“我一生中從來沒有做過我要做的,我一直遵照別人要我做的去做”。

在每份關係裡,如果是極力想獲得他人的認同和接納,必然費盡心思專注他人的心思,不惜(屈尊)以極度討好他人而建立關係。準確講,作為一種討好型防禦模式的心理動機,首先不是想要他人的認同,而是防禦他人的傷害(如攻擊、歧視、孤立)自己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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