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我叫蔣慶今年三十二歲了,地地道道的農村人。我是二十八歲結的婚,由於我高中畢業長期在外地打工,所以把婚事耽誤了。二十八歲這個年齡在我們農村都已經屬於剩男了,像我這樣年齡的有的孩子都上小學一年級了。為此父母為了我的婚事操碎了心,天天安排我相親,而我也想早點安定下來,了去父母的心願。然而現實是殘酷的,想要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哪有那麼容易?所以我這一年不是在相親就是在相親的路上,直到我遇見了郭芳。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郭芳的家距離我們家有五十多公里,家也是農村的,下邊還有個弟弟,未成家。初次見郭芳我就被她所吸引,頓時覺得這就是我要找的人但是和郭芳在一起我又有點壓力,因為郭芳是二婚好在沒有孩子,據郭芳講她前夫由於長期酗酒,導致感情不和才離婚的。說實話我也矛盾過,怕娶個二婚被同村人笑話,但是想想自己也馬上三十了,想要找個未婚的已經不可能了,好在郭芳比較坦誠,第一次見面就說出自己離婚的事情這還是讓我非常感動,覺得她人品還不錯,思前想後我決定和郭芳相處一段時間。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通過兩個月的相處我覺得郭芳人還不錯,我們有時候去逛街,我要給她買衣服她總是不讓,還說掙點錢不容易,要節約點花,吃飯的時候總是找個美團或者有優惠劵的地方去吃飯,甚至在七夕情人節我花二百多送給她一個包都被她埋怨好久,說我亂花錢了。我認定了郭芳就是我要找的人,我也相信就她這麼通情達理,將來對我父母一定也差不了,所以在交往三個月後我們就決定訂婚結婚了。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說起訂婚最主要的就是彩禮了,在我們這邊彩禮一般都是二十萬左右,好在這些年父母勤儉持家這麼多錢,我們家還是能拿出來,但是萬萬沒想到郭芳父母提出的條件一個比一個苛刻。

在媒人的安排下,我們雙方父母在一起見了面。一見面郭芳母親就提出了幾個條件1:必須在市裡買房和車;2:彩禮十八萬八;3:房子必須寫上郭芳的名字;4:結婚婚車最低檔次是奧迪A6,否則在村裡抬不起頭來。聽完這幾個條件我頭都大了。當時我們市的房價在一萬左右,光交個首付就得三十萬,更別說買車加彩禮錢了,這不是要我父母的命嗎?然而郭芳卻對我說“其實我也理解你們的難處,但是我們村的女孩結婚都是這樣,如果我父母不這樣做會被大家笑話的,說難聽的就是認為我不值錢”哎,這攀比的風氣何時才能停止啊。在媒人的調解下,郭芳父母做了讓步,由市裡買房改為縣城,但是其他條件一律不變。然而我父母也提了條件,只要領了結婚證,買房子加上郭芳的名字。當時我們縣城的房價都五千多,這樣算算首付也得十五萬,再加上裝修,沒辦法,只好認命吧!東拼西湊終於借夠了錢,我們也就順理成章的結婚了。我以為郭芳父母會把十八萬彩禮陪送回來,沒想到郭芳母親竟以“郭芳弟弟還沒結婚需要用錢為由,將錢扣下了”這讓我很生氣,但是又不好發作。仔細算算我結個婚裡裡外外將近五十萬,真是難為父母了,我暗暗發誓結了婚一定好好孝順父母。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我以為結完婚萬事大吉了,安安穩穩的過日子萬萬沒想到,結婚後的郭芳卻性情大變。

婚後郭芳讓我把工資卡交給她,說是怕我亂花,為了穩定家庭團結我只好乖乖上交工資卡。然而沒了工資卡過年過節我想給父母買點東西她都不同意,但卻對他父母菸酒糖茶、雞鴨魚肉樣樣不少。有時候郭芳跟我回老家,不僅不幫母親乾點活,反而對我媽指手畫腳,對做的飯菜更是挑三揀四,這樣我很生氣,我母親卻總是勸我別計較太多,為了家庭的團結我忍!

一年後我們兒子出生了,母親來伺候郭芳坐月子,不僅每天給我們打掃家務做飯就連孩子的尿布、甚至連郭芳的內衣內褲都是我母親親手洗,我以為郭芳會對我母親尊重點,但是她總是嫌棄母親髒,有時對母親還大呼小叫,耍脾氣、使性子。我看的出來母親也不願意和她計較,而我也一直再忍。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就這樣吵吵鬧鬧過了三年,轉眼孩子也該上幼兒園了,我老婆卻想讓母親回老家,理由是孩子上幼兒園用不到母親照看了。母親也看出了她的心思,就以我父親在家沒人給做飯為由回老家了!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母親卻出了交通事故,被送往醫院搶救室。好在吉人自有天相,母親除了腿骨折其餘並無大礙,由於肇事者車輛沒買保險,家庭有貧寒,住院所有費用都是我們出。可我找老婆要錢沒想到她卻說“你爸難道就沒錢嗎,家裡就這點錢我還的給女兒上學”我說“我父親’有什麼錢?我們結婚借的錢到現在還沒還清”!誰知老婆更是不依不饒“要知道你們家借錢結婚我根本就不會嫁給你,窮鬼,反正我沒錢,你們自己想辦法”!我說“你不拿錢可以,但是你去醫院照顧總可以吧”誰知她更是大言不慚說到“讓你爸伺候就行唄,我還得照顧女兒沒時間”我知道這是藉口,但是也徹底激怒了我“你摸著良心想想,這些年你對我父母怎麼樣,我對你父母又怎麼樣,我對你父母付出多少,你對我父母又付出多少?人心都是肉長的,做人不能這麼無恥和沒良心”!說完我摔門而去!

花了五十萬,娶了不孝媳

再去醫院的路上我想了很多,離婚?我父母肯定不同意,為了結婚不僅花光了家中所有積蓄,還借了二十多萬外債,這都是父母一個汗珠摔八掰掙出來的,再說孩子還小,即使離了婚,我又有什麼資格去結婚?不離婚?難道就看著她如此大逆不道卻裝聾作啞嗎?我矛盾了,更後悔了,花了五十萬卻娶了個不孝媳婦,如果當初知道她是這種人我寧可單身也不會娶她!在此也奉勸各位單身男女找對象,日子窮點不要緊只要腳踏實地的奮鬥,生活總會好起來的,也希望各位父母能少要點彩禮,不要攀比,畢竟掙錢真的不容易,更希望所有人都能夠好好孝順彼此父母,百善孝為先,孝順孝順,只有孝了才能順順利利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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