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劇!倆貨車凌晨追尾,後車司機當場死亡

駕車上路我們經常會看到“車距確認”的提示牌,警示駕駛員在駕車時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但可能有不少司機都對此不以為然,但近日在布龍路發生的一起兩車追尾事故卻為我們上了一堂慘痛的教育課——就因為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兩輛貨車在凌晨追尾,導致追尾車輛駕駛室嚴重變形,駕駛員當場死亡。

慘劇!倆貨車凌晨追尾,後車司機當場死亡

事故現場

據瞭解,事發凌晨3時48分許,正當大多數人都沉浸在夢想之時,布龍路卻被一聲巨響驚擾,隨著“砰——”地一聲,一輛正在等候紅綠燈的大貨車被一輛小貨車追尾了……從事發現場視頻可見,事發前,小貨車正在布龍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徑賽格新城路段時,其前方一輛大貨車(重型半掛牽引車)停下等待紅綠燈,但小貨車並沒有減速並徑直撞上了前方的大貨車,處理事故的龍崗交警趕到現場後,看到追尾的小貨車車頭駕駛室受碰撞積壓完全變形,而小貨車司機譚某成則當場死亡。

交警在事後瞭解到,事發前晚譚某成因為接到合作伙伴的電話,前往東莞市搬運貨物到深圳,而事發時其正駕駛車輛返回深圳。而涉事的另一車輛大貨車駕駛員邱某業則表示,當時他駕駛車輛是從佛山運貨到龍崗區一物流園的,“途徑布龍路賽格新城路口時遇到紅燈我就停下來等待,然後突然感覺車輛尾部有物體撞擊,下車查看就發現車輛被追尾了。”

慘劇!倆貨車凌晨追尾,後車司機當場死亡

事發現場

而經過交警對這起事故的初步調查,認定原因主要包括兩方面:其一,譚某成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時,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未確保安全駕駛,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其二,邱某業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時,未按規定粘貼反光標識,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原因。經查,近三年來,邱某業駕駛車輛未按規定噴塗標識、粘貼標識已被查處過13次,屢教不改終釀成大錯,之後他也將面臨法律制裁。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分析該起車禍,除了貨車粘帖車身反光標識的作用不可輕視外,交警提醒我們每一位駕駛員,更要從自身做起,謹記駕駛車輛“距離產生米”,在行車中時刻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那麼跟車距離保持多少才安全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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