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躲債策劃「身故」騙保,妻兒誤以爲真「殉情」跳水身亡!


為躲債策劃“身故”騙保,妻兒誤以為真“殉情”跳水身亡!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神鵰俠侶》裡,楊過在等了小龍女16年後,深信愛妻已死,於是縱身跳下懸崖,只求跟姑姑同生共死。

這樣的感情放在文學作品裡,雖然是個悲劇,卻打動人心,然而最近現實上演了這麼一幕,只是這一幕背後牽扯出了狗血劇情。

為躲債策劃“身故”騙保,妻兒誤以為真“殉情”跳水身亡!

男子愚昧騙保,妄送妻兒性命

10月10日,湖南新化的一位戴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留下千字“絕筆信”,隨後,她就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一同溺水身亡。

戴女士在絕筆信中寫道,“說好一起慢慢變老,一起離開,怎麼能捨得你單獨離去呢,所以寶貝,老婆來陪你了,我只想一家四口在一起。”

原來,戴女士的丈夫何某在今年9月18日駕車外出時失蹤了。至10月1日時,失蹤車輛才在資江河中被發現,但何某並不在車裡,他依然生死不明。

於是,就發生了戴女士跟孩子溺亡的悲劇。

然而事情卻在10月12日發生了反轉。

何某突然出現,並向新化縣公安局梅苑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查證,何某欠了不少借款,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家裡已無力負擔。

為逃避十餘萬的網絡貸款,何某在今年9月7日瞞著妻子買了份保額100萬的意外險,受益人寫上了妻子的名字。

這就意味著,萬一何某意外身故或是意外傷殘,妻子戴女士就能拿到這100萬的保險金。

9月17日,何某利用借來的車輛偽造了一個車輛墜河的現場,企圖製造車毀人亡的假象,以騙取這筆高額保險金,讓妻子償還債務。

只是讓何某沒有想到的是,這起偽造的事故,不僅拿不到理賠金,還讓他永遠失去了妻兒。

何某並不知道意外身故才是理賠條件,而意外導致的失蹤需要滿兩年後才能認定為身故。

也就是說他至少要“消失”2年後,戴女士才能拿到這100萬,不知道他知道這些之後,還會不會選擇走上這條騙保之路。

但現實已經容不得何某後悔了,在他承受著親人離世的痛苦時,他還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保險詐騙罪而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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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的後果有多嚴重

我們都知道,保險為某種風險提供保障,一旦發生了對應的風險,就可以跟保險公司索賠。

在這些保險裡面,意外險應該算是投入成本比較低,但回報非常高的一種保險。通常1年期的意外險只要百來塊錢,就能買到50萬,甚至100萬的保額。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性價比很高的保障選擇,但對一些思想過激的人來說,就是一項“一夜暴富”的手段。

這些人會通過偽造意外事故來騙取保險金,而這種行為就是我們俗稱的“騙保”。

這種行為從本質上來說是非常惡劣的,監管機構對於“騙保”的懲處手段也十分嚴厲,是直接寫到了《刑法》裡的。

在《刑法》裡有一項針對騙保的罪行,叫做“保險詐騙罪”,沒錯,就是上文中何某涉嫌的罪名之一。

所謂“保險詐騙罪”,指的是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數額較大保險金的行為。

保險詐騙案的量刑標準,主要是根據詐騙數額的多少來定的:

(1)如1萬元<個人保險詐騙數額≤5萬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

(2)如5萬元<個人保險詐騙數額≤20萬,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3)如個人保險詐騙數額>20萬元,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同時,如果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別以為騙保只要罰錢、退還保險金就可以了?分分鐘讓你進局子譜寫一曲《鐵窗淚》。

甚至以後出來了想再買保險,這條前科也會讓許多保險公司退避三舍,紛紛表示“保不起”。

所以我奉勸一句,並不是每一種死亡都能拿到理賠金,保險對應的理賠各有各的規定,違法行事,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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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疏忽的細節可能讓你“被騙保”

其實,現實生活中許多人是不會主動“騙保”的,但在投保時的某些疏忽,卻容易讓你陷入“被騙保”的危機中。

(1)過往病史與健康告知相符

投保重疾險、醫療險時,都需要填寫健康告知,如果出現了健康告知裡列出的情況,一定要告訴保險公司,否則理賠的時候很容易就會被懷疑騙保了。

正常情況下我們都會認真核對,但是有一種情況卻非常容易被疏忽,就是我們日常看病的就診記錄。

比如說我們日常看病時填寫的病歷,在問診的時候一定要跟醫生說清楚病症出現時間、持續時間、主要症狀等。

拿到病歷之後最好自己也看看,因為病歷描述很可能會直接影響到你以後的重疾險、醫療險理賠

在過往就曾出現患者問診時說錯病症出現時間、持續時間,幾年後發生重疾被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

拒賠理由很明確:保險公司查到被保人當時病歷描述的症狀與健康告知相同,而且開始時間早於投保時間,涉嫌帶病投保蓄意騙保。

所以在我們看病的時候要注意自己的病歷寫了些什麼,會不會影響到重疾險、醫療險的投保。

(2)一段時間內頻繁投保意外險

這一點可能很多人看得一頭霧水,覺得我錢多買多少意外險是我的事,怎麼就被懷疑騙保了?

要知道,意外險的保額是跟你的年收入掛鉤的,你年收入高,可以買單份的意外險保額就比較高;年收入低,能買的單份的保額就比較低了。

保險公司在投保或理賠的時候會要你提供年收入的相關材料,來證明你的收入跟保額有一定的匹配度,以避免出現低收入人群騙取高額保費的情況。

如果你本身收入不高,又在連續幾天內,或者一個月內分別投保了多家、多份意外險,保險公司就會很緊張了。

因為意外險的身故保額是可以累加的,買的數量越多,那麼疊加起來的保額也就越高。

所以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會猜測了,你是不是會在這個時間段內有什麼騙保行為。於是你就會開始頻繁收到保險公司勸你退保的電話。

這樣的案例在過往經常發生,可見保險業對騙保是防得有多嚴。所以大家投保時也要多注意,別掉進“被騙保”的陷阱,才能確保出險的時候順利理賠

保險終歸只是給我們提供保障而已,但絕不是立竿見影的暴富手段,大家要珍惜生命,遠離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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