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主持召开两个重要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

有关会议精神

李纪恒主持

10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和全国政协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大系统要按照栗战书同志的讲话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自觉用以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要牢牢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人大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来,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协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同志的讲话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牢牢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和政协自身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两个坚决维护”全面落实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具体实践中,推动政协履职水平不断实现新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李纪恒主持并讲话

10月13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0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54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李纪恒作了讲话,着重就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全区各级人大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一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着力在学深悟透、把握要义、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求实效,更好地用以统一思想认识、统揽措施行动、统领各项工作。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掌握蕴含其中的方针原则、实践要求和科学方法,深刻理解加强“两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着力推动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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