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大幅降價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通知,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開始啟動,44個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並徵得企業意願,最終17個藥品獲得談判成功。

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將17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

根據數據顯示,西妥昔單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價格為4200元左右,談判後的價格降到了1295元。

最新!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幅降价
最新!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幅降价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

表格中,“醫保支付標準”一欄規定的支付標準包括基本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基本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分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

規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滿後按照醫保支付標準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有效期內,如有通用名稱藥物(仿製藥)上市,國家醫療保障局將根據仿製藥價格水平調整該藥品的支付標準並另行通知。如出現藥品市場實際價格明顯低於現行支付標準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將與企業協商重新制定支付標準並另行通知。

各省(區、市)藥品集中採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各統籌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並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

同時,嚴格執行談判藥品限定支付範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的藥品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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