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這7種行爲將被問責追責!


即日起,這7種行為將被問責追責!



當前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已進入攻堅衝刺階段,從日常督査情況看,仍有少數單位及個別黨員千部、公職人員對創建工作不夠重視,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轉變工作作風,助力創建工作向縱深推進,市紀委、市監委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有關問責追責情形的通知》,決定對7種問責追責情形予以明確。


即日起,這7種行為將被問責追責!



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街道、鄉鎮“擂合賽”和市直部門“排名賽”中連續被授予3次流動黃旗的;

對市領導巡查暗訪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力的;

被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和市本級“電視問政”“今日直擊”“聚焦時刻”等專欄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且整改落實不力的;

對市督考辦、市創建辦交辦、催辦、督辦仍整改落實不力的;

公職人員阻礙創建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公職人員一年內不禮讓斑馬線3次及以上的;

創建過程中弄虛作假、損公肥私、失職瀆職的。


即日起,這7種行為將被問責追責!


市督考辦、市創建辦等單位要定期對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情況進行梳理,對發現存在上述情形需問責追責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將有關情況移送或通報給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將根據情節輕重,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浙江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衢州市黨政領導幹部履職問責辦法(試行)》《衢州市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問責。對給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造成被動和負面影響的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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