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工傷去世,所得賠償款由他舅舅保存,可現在他舅舅不給錢,該怎麼辦?

幸福平安54599


法海一粟認為,題主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舅舅返還賠償款。

1、賠償權利人的範圍。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被害人死亡後,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實踐中,近親屬的範圍一般參照繼承法的規定,即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為有權請求賠償的權利人;如果死者沒有配偶、父母、子女的,則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近親屬作為請求權人。就本案而言,丈夫死亡後,其配偶肯定是賠償權利人,如果丈夫還有父母、子女的話,則與配偶一起作為賠償權利人向侵權人主張權利。

2、舅舅保存賠償款沒有法律依據,除非已經過各方同意。如果題主並不同意舅舅保管賠償款,而當初又沒有就保存賠償款達到過相關協議,那麼,題主在請求返還而舅舅拒絕返還的話,則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要求舅舅返還賠償款。至於是全部返還還是部分返還,則要考慮賠償權利人是否為題主一人。

3、這種第三人保管賠償款的方法在實踐中屢見不鮮。

而這種情形,往往出現在丈夫死亡並獲得賠償款的案件中。說到底,還是因為夫家對兒媳不放心的緣故。男方家庭一般會認為,賠償款歸兒媳所有,而兒媳又會改嫁,一旦改嫁,則會帶走賠償款,夫家不服氣。即便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時也是一樣。法海一粟認為,這是一種很不好的習慣,應當改一改。就是說,歸兒媳的,就應當交給兒媳自己保管;歸未成年子女的,也應當交給兒媳保管。因為兒媳是賠償款的權利人,她對賠償款依法享有處分的權利。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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