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猛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被提起公訴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昌猛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正義網北京10月16日電(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戴佳)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日前,湖北省黃石市原政協副主席、民建黃石市委主委、黃石市眾邦城市住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昌猛(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隨州市檢察院依法向隨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昌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昌猛,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隨州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昌猛在擔任黃石市房產局局長、民建黃石市委主委、黃石市政協副主席、黃石市眾邦城市住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單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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