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出了
“西城警訊”公眾號10月13日通報全文如下:
2018年9月22日21時50分許,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發生一起婦產科醫生被患者家屬毆打案件。西城公安分局接報案後,為準確案件定性,細緻還原案發過程,開展了以下調查取證工作:詢問當事人,並對雙方陳述內容中的矛盾點進行了反覆核實;走訪現場目擊群眾,特別是訪問了多名在現場的其他就醫患者及家屬,獲取了客觀的第三方證人證言;調取了案發時的完整視頻監控錄像;針對被打醫生先後到多家醫院就診治療,傷情鑑定較為複雜的情況,啟動了專家會商;針對醫院及醫療主管部門對此事件的關切,保持與院方及醫療主管部門的溝通,動態介紹工作進展。經前期工作,認定案件事實如下:產婦孫某(女,44歲,本市人)在北大醫院婦產科待產,因已超預產期,就能否剖腹產問題,產婦丈夫鄭某宇(男,46歲,本市人)在診室外走廊處攔住當日值班的婦產科醫生赫某某,要求解決,赫醫生在解釋過程中,鄭某宇情緒激動,突然揮拳擊打赫醫生,赫醫生被迫還擊,被現場其他人員勸開。隨後,鄭某宇的妻子孫某和女兒鄭某蕊(女,19歲,本市人)聞訊趕來,鄭某宇和鄭某蕊再次對赫醫生進行毆打,因考慮孕婦人身安全,赫醫生始終保持克制,未予還手,後被現場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家屬拉開。西城警方認為,鄭某宇、鄭某蕊父女二人, 妨礙值班醫生正常工作,並對醫生進行毆打的行為,既侵犯了醫生的人身權利,也影響了正常醫療秩序。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保障醫務人員和患者人身安全,是公安機關、醫院及相關主管部門、患者的共同責任,對於危害患者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產婦孫某在事發後第二天在醫院產下一女,身體狀況不穩定,需要親人照顧,警方在法定辦案時限內,對鄭某宇、鄭某蕊採取強制措施的時間上進行了適度考量,對此,赫醫生表示體諒。2018年10月13日,西城公安分局對鄭某宇依法刑事拘留,考慮到鄭某蕊系在校大學生,且對自身行為真誠悔過,並得到了赫醫生的諒解,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事件回顧
據報道,本月11號,有網友發帖稱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三名醫生遭患者家屬毆打,其傳出的事件視頻迅速引發熱議。
視頻顯示,9月22日21時許,一名男醫生在手術室門口與一名男子對話,突然男子伸手推搡醫生,醫生躲避幾下後,兩人扭打在一起,隨後被工作人員拉開,男子仍追了上去。
另一段監控視頻也是同一天相近時間段,在另一手術間門口,身穿綠色工作服的男醫生被三名男女按著頭部毆打,被旁邊幾名醫生拉開後,又有人上前對著該醫生臉部揮拳,用腳踹其身上,直至醫生趴在地上。其間,一位孕婦一直用手揪著該醫生衣服。
爆料人稱,被打醫生系北大醫院婦產科醫生赫英東,“一位高齡產婦不想自己生,但沒有剖指徵,家屬就把醫生打了。”而赫英東受傷較重,面部下頜骨、眼眶均有骨折和骨裂,目前正在該院神經外科接受住院治療。
12日晚間,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官方微博@北大醫院 對此事發布聲明稱:9月22日晚,該院婦產科赫英東等三位醫生值班時,遭到患者孫某某及家屬鄭某某等三人的無端毆打,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另有網友表示,毆打醫生中的一女子疑首都師範大學學生。13號下午,首都師範大學官微回應稱:經初步調查,該生確為我校大一新生。學校對受傷醫生表示深切慰問,將嚴格依照校規校紀對涉事學生予以嚴肅處理。
13日下午,@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轉發了北大醫院對此事的事件聲明,並表示:對暴力傷醫零容忍,構成犯罪堅決追責。
此案一經報道,即刻引起網友熱議
@微微海 :
對於暴力傷醫者,應學習國外,加入個人誠信,讓其在工作,生活等各個方面受限,孕婦女兒因打人,誠信下降,找工作及以後生活對其受限,而不是簡單拘留或罰錢
@ 安安 :
現在打醫生。打警察已經不是新鮮事,什麼時候打到醫生不看病。警察不敢開工。或許才會懂得一味縱容慣出來的神仙們已經無藥可救,無法無天了吧。
@安康:
為什麼不能將傷醫與襲警劃等號,加大傷醫的懲罰,計入個人徵信,永不抹去
@向日葵:
打人視頻就是證據,目前就要從嚴從快從重處罰。
@若有是無:
必須嚴懲這些敗類,還醫務人員清白與安全!呼籲國家立法真正保護醫務工作者的工作安全!
還有醫生同行在群裡聲援赫醫生
諸多網友認為,這是一場醫鬧事件
應該儘快對施暴人員進行處罰!
網友評論
也有網友感到疑惑
難道產婦沒有選擇剖宮產的權利嗎?
產婦能不能自己決定生產方式?
這幾位網友的回答可以參考
▽
醫生是這個領域的專家
他們會有專業的評估
有位網友總結得好——
一堆人問患者有沒有權利選擇剖腹產還是順產。我想說的是,不管患者有沒有選擇的權利,患者家屬都沒有群毆醫生的權利
那麼,從律師角度來看
這起“北大醫院醫生被打”事件可能如何處置呢?
另外,就此案而言
還有另一個爭議熱點
從現場視頻可以看出,醫生赫英東也曾對家屬還手
而這樣的還手行為是否會被作為“互毆”處理呢?
網友@Y.T認為:“這一定是正當防衛,醫生被打為什麼不能還手,大家都是人!”
那麼,正當防衛與“互毆”有何區別?二者界限在哪?
有法律人士給出意見
在代理過很多的故意傷害案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對自己的行為認識錯誤,他們認為事情的起因都是由受害人挑起來的,怎麼反到最後自己成了罪犯!所以在配合偵查機關的工作時都沒有很好的態度,總是在為自己辯護,那麼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認識正當防衛與互毆就出現了理論與實踐的差異
互毆,在偵查機關的偵查過程中,因為雙方各執一詞,偵查機關無法進行責任的界定,所以公安認為只要兩個人打起來了,就不分先後順序,直接認定為互毆。
正當防衛,公安機關在認定的時間一般會以追打做為正當防衛的開始,就是說,兩個人打架時,必須有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來引起正當防衛的預備,另一方繼續追打,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況下還手,才會認定為你是正當防衛,這其實是公安機關在無法相信雙方當事人的話時,無耐採取的一種第三者旁觀的做法。
這就形成了非常重要的區別,在互毆的情況下,不問誰是誰非,先認定你們同時動手,如果能明確一方先動手的情況下,可以認定這一方有過失,在民事賠償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公安不會因為誰先動的手就對另一方認定為正當防衛,因為另一方還有一個逃跑的避險方法,如果當事人沒有使用,而是直接動手,那麼就認定為這是互毆。
這是法律的灰色地帶,對此,很多辯護人在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的時間都強調這個先動手的過錯責任。但法院只以附帶民事訴訟時會考慮一下,對於刑事部分,根本不予理睬,我個人認為對於明確由一方故意挑起事端的情況下,是否在刑事判決時給予一個法定從輕情節的立法。
而本案中,醫生的還手行為究竟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呢?
今年7月,天津某醫院曾發生一起傷醫事件,該院消化內科主治醫師被一名男子無故捅傷身亡。
就此,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曾給出建議:醫務工作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對於涉嫌犯罪的醫鬧和傷醫行為,適用行使正當防衛權。
如此看來,赫醫生被打還手,應屬正當防衛。
近年來,傷醫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在網上引起熱議……
9月4日,台州一男醫生被直接被割喉
原因是兇手懷疑醫生把脈把身體把壞了
面對頻頻發生的“暴力傷醫”案
網民們紛紛表示:
希望能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懲處措施
而中國醫師協會也發文表示:期待公安機關用快速準確的定性履行《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規定的職責;期待醫療機構強力維護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讓平安醫院建設落到實處;期待廣大患者理解和尊重醫師的專業建議。
據悉,今年10月1號國務院頒佈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正式施行,堅持對涉醫違法犯罪“零容忍”,正式取代原有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雖然此次北大醫院傷醫事件發生在條例施行之前,但新《條例》的相關規定,可以給出重要的參考。
另外,國家衛生健康委此前透露,正在制定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投訴處理的途徑和程序,為患者提供便利,力爭把醫療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多些理性,少些戾氣!
惡性傷醫的行為,
就應堅決打擊!對此,你怎麼看?
來源:北京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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