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操「盜」業 再進牢房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但總有人屢教不改,在同一個錯誤上屢栽跟頭。近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對再犯盜竊罪的孫某依法作出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千元。

被告人孫某在上海打工期間,曾兩次因犯盜竊罪被上海法院判處拘役,2015年刑滿釋放後跟隨家人回到鳳臺縣某鄉鎮,但孫某一直不願老老實實找份工作,家人多次勸告,孫某依然遊手好閒。

今年4月某日凌晨,打完牌的孫某騎電動車路過被害人凡某家,看其家中門沒關緊,便心生歹意,挑開門鎖進入屋內,從房間盜取3000元現金;5月,孫某又用同樣的方式盜取被害人李某家中1000元現金。5月28日凌晨,又一次打牌回家的孫某路過被害人朱某家,故伎重演從朱某家後門進入,由於在屋內沒有發現現金,便將朱某放在臥室袋中的一塊手錶偷走,並送給其妻子,後經鳳臺縣價格認定中心評估,被盜手錶價值4567元。

鳳臺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入室竊取他人總計8567元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考慮到被告人孫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失主損失,並得到失主諒解,依法予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來源:淮南日報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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