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占」?

“宋喆被判6年!”

這條消息剛一發布,迅速躥升今天熱搜榜第一。輿論喜大普奔、奔走相告,不少網友直呼“大快人心”。

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佔”?

宋喆,何許人也?相信刷手機的人都知道,他本是演藝明星王寶強的經紀人。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深夜發微博公開離婚聲明,宣稱妻子與這位經紀人出軌,同時二人還涉嫌轉移財產。頓時,一石激起千層浪,他一下進入公眾視野,成為炮火猛攻的對象。

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佔”?

如今一年多過去,經查明: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實際報價等手段,侵佔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各項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

10月18日,北京朝陽法院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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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曲直終於明瞭,正義總算得以周彰,許多人“和寶寶一樣”,心中大抒塊壘。不過,在這些互動留言中,半壁江山都在討論什麼“綠帽叛徒”“馬蓉新歡”。許多人又翻出當年的三人合影,津津樂道地點評,“如何看出一個人是否出軌”“怎麼防範‘兔子吃窩邊草’”。一片喧囂之中,宋喆真正被判刑的原因——職務侵佔反而不見了蹤影。

這一幕,大有似曾相識之感。每每一有公眾人物的“勁爆猛料”出來,輿論便一哄而上。

譬如某某明星海外涉嫌性侵被捕,“八卦號”第一時間盯著他老婆是如何的面容憔悴;謠傳某某大腕瀕臨破產要跑路,輿論盤點的是他老婆的微博冷落以及背後的“塑料姐妹情”……

而王寶強當時深夜發微博,清晨6點前大大小小的媒體推出三四百篇微信文章,獲得"10W+"的文章不下20篇,但如果將這些文章標題進行詞頻統計,會發現“王寶強離婚”“火遍朋友圈”“震驚”“離婚內幕”“最新”“炸了”“太狗血”“寶寶不哭”等高頻詞。

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佔”?

的確,公眾人物的體質自帶流量,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流言蜚語”,人們的關注點千差萬別。但輿論再狂歡,也不應失焦失準。倘若去掉王寶強的演員身份,這一事件就是市民王某某的家庭內部糾紛和公司財產轉移案。

事實上,這完全可以成為一個普法的樣本。演員王寶強也就是市民王某某,所經歷的合法權益受損,將受到怎樣的保護,而他所訴訟的職務侵佔,是一種什麼行為的犯罪,又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佔”?

倘若藉此,我們能夠了解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能夠稍微知曉,涉嫌上述行為者將依法定罪。此類事件消耗的巨大社會資源,支付的巨大公共成本,就不算白白浪費。

宋喆獲刑6年,馬蓉跟著又火了,可多少人認真看過“職務侵佔”?

莫讓法治迷失在輿論喧囂中。否則,當我們忙著窺私、忙著怒罵,隨著新一波明星八卦的襲來,當一波波喧囂過後,留下的大概也就剩下一地雞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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