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酒後找事,妻子輕微傷,對方輕傷二級,現想和解但對方要價太多承擔不起該怎樣辦?

生如夏花143498468


承擔不起就不要承擔。

既然是對方的責任,怎麼會要價太多?


既然說承擔不起,那就寧願打官司也別私了,官司沒有判決下來前就別掏錢。判決下來如果還是過分,那就拖。

合理的,可以給,不合理的,那就走法律程序,看看法官能判給多少吧。

說句難聽點,就算判了,你還能拖到天荒地老去。

有時候,你就是要無賴點,才能不被人欺負。你掏的的爽快了,多少都不夠。

雖然如果我碰到這個事,其實也會六神無主,不知道怎麼解決。

不過也算是安慰安慰你把。我的建議你聽聽就行。莫當真,莫當真。


張子曰


承受不起,要麼想辦法找個中間人討價還價,看能不能儘量壓低一些,要麼就只能等著法院判決,有可能進去坐牢。

現行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儘管是別人找茬兒,自己一方也有人受輕微傷,但對方的傷情更重,足以讓你負刑事責任。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的餘地確實不多。

我有一同事他爹就碰到過這事兒:倆人都喝了酒,有點小糾紛,對方推了他,他反手一大耳刮子扇了過去,結果對方耳膜穿孔,法醫鑑定為輕傷。最後託了兩個人好說歹說賠了對方一萬多塊錢,才算了事。

所以,這種情況,如果你不想負刑事責任,對方就等於已經吃定了你。

我覺得,還是想想辦法吧,儘量不背刑罰,這東西對我們甚至子女以後的工作或生活造成的負面影響太大。


冀彥偉GG


輕傷二級還能發問題出來,不是應該拘留了麼?現在的派出所斷案,不問誰有理沒理,先去驗傷,傷重的有理,原來我有一個朋友,情況和你這個差不多,也是老婆輕微傷,對方輕傷,對方先到派出所找了人,結果第二天叫到派出所就給拘留了,七天後批捕,在看守所呆兩個月,賠了錢才出來。


夢醒尋夢晶純1


出門別惹事,因為咱是弱者,打了別人,別人住院訛你,打了你,疼痛你受著。怎麼都不划算,既然知道他喝酒了和他講不明白,為啥不躲著呢,遇到小人要躲著,躲不是懦弱,是明智。吃一塹長一智,如果你能大會小,那麼就賠禮道歉讓對方滿意,對方是個明白人會好一點,如果不是,就算你打官司贏了,可少不了他報復。再說打官司一來二去沒少花錢,到時候還要賠償就更不划算。找個德高望重的人中間說和吧,祝你好運


我是你的不可反駁1


照你所說,對方酒後找事。這是你的看法還是警方的認定?有什麼事實依據?對方尋釁滋事,和雙方鬥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輕傷二級是構成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的,當然要刑事拘留並採取強制措施直至開庭審判。期間可以進行司法調解。


fodimo


既然對方酒後找事,那就不要怕

不要讓對方覺得好欺負,對方覺得他傷的重就獅子大開口,那就更難和解了

對方如果實在過分,不排除打官司的可能,讓他知道你們雙方都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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