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沿河一駕駛員將遮擋號牌車輛公然停在交警大隊旁邊

10月16日,沿河縣一駕駛員將故意遮擋號牌的車停在沿河縣交警大隊旁邊,被正要出勤的民警抓了個現形。

“粗心大意!”沿河一驾驶员将遮挡号牌车辆公然停在交警大队旁边

當日16日40分許,該大隊民警發現大隊門口停著一輛號牌為渝D762XX小型貨車,車牌號被硬紙殼擋住,屬故意遮擋號牌,執勤民警立即將該車輛進行拍照取證,在取證過程中,一男子跑上前來想將紙殼撕掉,此舉動被執勤果斷制止並詢問該男子:“為何將車輛號牌故意遮擋且停在大隊門口,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粗心大意!”沿河一驾驶员将遮挡号牌车辆公然停在交警大队旁边

面對眼前的證據,駕駛員交代稱:下午16時許,在烏江酒店裝貨時,搬運工人提醒我此處有違停抓拍,為逃避電子監控,我就用硬紙殼將號牌遮住,裝完貨後,忘記取下硬紙殼,並一直駕車到旁邊的物流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對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元,記12分的處罰。(貴州省沿河縣公安交通管理局: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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