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莞十條”加碼扶持企業上市
打造東莞經濟發展“中流砥柱”!
一大波利好政策!
為推動東莞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成為具有創新能力的領軍企業,東莞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動企業上市發展的扶持辦法》,從資金、土地、人才、環境等十大方面,加大對上市後備企業和上市企業的扶持力度。
設“四重獎”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為減輕企業上市的資金壓力,“莞十條”明確提出,加大企業上市掛牌財政扶持力度,減輕企業改制上市成本負擔。其中,上市後備企業從“申請資料正式受理”到實現“首次融資”,共可獲得
四重獎勵,分別為:申請上市資料正式受理獎200萬元;
成功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獎20萬元;
進入創新層再獎30萬元;
首次融資按上市首發募資金額0.5%、掛牌全國股轉系統首次直接融資金額1%獎勵,最高分別獎500萬元、100萬元。
“莞十條”還設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
對民營企業申請上市支付的中介費用的50%分階段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對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的民營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行公司債或增資擴股成功,以及在“廣東省高成長中小企業板”掛牌的民營企業分別按融資金額2%、3%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莞十條”還規定,上市後備企業改制重組中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符合條件的,可按現行國家稅收政策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設總部園區集中解決企業用地需要
在土地方面
“莞十條”提出,對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在優先安排用地指標、推進彈性年期出讓、實行差別化地價政策、鼓勵先進製造業企業優化土地利用佈局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同時,我市還將創新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的土地供應模式,如設立若干個“上市公司總部產業園”,集中解決擬上市企業用地需求,適當降低上市後備企業在土地開發強度等方面的准入要求。“莞十條”還提出,加快上市後備企業補辦不動產權證的速度。
在人才方面
“莞十條”提出完善企業高端人才招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董事、監事、高管給予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80%獎勵,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董事、監事、高管以及符合條件的保薦代表人,可按相關規定申報市特色人才。
“莞十條”還鼓勵外地上市公司遷入東莞。明確規定,外地上市公司註冊地遷入東莞且滿一年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減證便民
東莞再取消168個證明事項
我市在已出臺《東莞市取消的證明事項目錄(第一批)》的基礎上,繼續大力清理規範各類涉企涉民證明事項,形成了《東莞市取消的證明事項目錄(第二批)》。
第二批《目錄》共取消證明事項168項,涉及23個市直部門。其中,市級清理事項144項,對接國務院改革文件取消24項。按照取消方式及替代便民方式,具體分為四種類型:
不再要求開具(蓋章)單位出具,申請人在辦事過程中也無需再提交的證明,共59項;
不再要求開具(蓋章)單位出具,由申請人提交現有證照、打印格式文書替代的證明,共35項;
不再要求開具(蓋章)單位出具,由申請人書面承諾替代的證明,共14項;
不再要求開具(蓋章)單位出具,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等方式替代的證明,共6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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