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看守所的行為違法怎麼辦?
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看守所的下列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提出糾正意見:
1.監獄、看守所對服刑期滿或者依法應當予以釋放的人員沒有按期釋放;
2.監獄、看守所對被裁定假釋的罪犯依法應當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實行社區矯正而不交付;
3.監獄、看守所對主刑執行完畢仍然需要執行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依法應當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而不交付;
4.監獄、看守所對服刑期未滿又無合法釋放根據的罪犯予以釋放。
可供依據的法律條文 :第六百五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發現監獄、看守所對服刑期滿或者依法應當予以釋放的人員沒有按期釋放,對被裁定假釋的罪犯依法應當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實行社區矯正而不交付,對主刑執行完畢仍然需要執行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依法應當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而不交付,或者對服刑期未滿又無合法釋放根據的罪犯予以釋放等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提出糾正意見。
閱讀更多 律政小新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