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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人線報,稱被執行人孫某、唐某夫妻倆在滇池新城小區某單元房內,申請人正在兩人的樓下守著。執行局張英才副局長立即帶領執行幹警趕往該小區。
孫某、唐某夫妻二人因民間借貸與申請人產生糾紛,曾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可隨後夫妻二人卻老套地玩起了失蹤。
電話始終佔線
就說自己沒錢
房產重重查封
蹤跡無處可尋
來到被執行人門口
執行幹警反覆敲門、說明來意
要求被執行人開門
可始終無人應答……
申請人
“我確定看到他們進去的!”
張副局長找到物業公司,發現該處房產並不是孫某夫妻倆的,房東稱該處房產裡面住的夫妻二人一個姓張、一個姓王,租房協議也是二人的女婿籤的,信息對不上……
難道找錯了?
這時,房東向執行幹警拿出“張某”的聯繫電話,一看卻和孫某的電話分毫不差,而且執行幹警發現房屋陽臺上有人探出頭來。
執行幹警確定屋內就是孫某、唐某夫妻二人,再次敲門嚴正要求其開門,否則將採取強制措施!
孫某告訴執行幹警,自己是願意還的,可確實沒有能力償還,自己的房產因為種種原因也被多家法院多次查封,有心無力。
但法不容情,即使沒有能力償還也可以和當事人好好協商,不能無故失蹤,還更名改姓到別處租房,叫門不開、逃避執行!
最終,孫某被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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