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訴前檢察建議搬走村民頭頂上「巨石」

2011年初,因為拆遷臨時安置,福州市某駕校租用了閩侯縣上街鎮榕橋村聯豐片南洋板塊面積約40畝的土地作為駕駛培訓用地使用,並租用了附近同為洩洪區的另一片土地擅自填高搶建了一棟4層房屋。打那開始,這兩塊地便成了懸在榕橋村村民頭頂上的一塊“巨石”,搖搖欲墜。

2017年初,一張來自榕橋村的投訴書寄到了閩侯縣檢察院。“一旦發生洪災,洩洪不及,會嚴重威脅廣大村民甚至上街大學生十幾萬師生的人身安全。”百餘字的投訴書句句鋒利、字字入心,背後是村民們長達6年每至暴雨時節的提心吊膽。

閩侯縣檢察院民行科的幹警來到投訴書中所訴的溪坂洩洪區,駕校的訓練場地猶在,同為洩洪區的溪源宮山門口以內至攬勝橋頭的500多平方米土地被作為車輛通行通道被填高了1米多,高出了一旁的攬勝橋面,甚至還高於村道1米多。閩江水奔流而過,而今看似平靜的江面,卻暗藏著巨大的隱患。

從榕橋村回來後,民行科幹警立即著手調查事情的來龍去脈,向當地政府及閩侯縣水利部門瞭解相關情況。

原來,關於該駕校佔灘違建的投訴這幾年來從未聽過,上街鎮溪源宮管委會及上街鎮政府先後多次出面制止,2014年7月,閩侯縣水利局也曾提請,建議縣政府督促溪源溪流域河道防洪責任和管轄權主體上街鎮政府及交通、國土、建設、兩違辦等部門儘快組織力量拆除礙洪設施。

然而,駕校侵佔河道的行為未有變化。此後,閩侯縣水利局於2015年的5月和6月先後向駕校發出《強制清除行洪障礙事先告知書》《強制清除行洪障礙決定書》等責令其拆除,並決定於同年6月26日進行強制拆除。因為種種原因,這次拆除最終並未進行。

針對調查的情況,閩侯縣檢察院立即向閩侯縣水利部門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水利部門作出答覆,但是答覆中所稱的“恢復被違法建設佔用的河道原狀”卻遲遲未進行。

“再這樣拖下去又會不了了之。”2017年6月,閩侯縣檢察院正式提起公益訴訟。

訴訟並不是目的,解決問題才是初心。在提起公益訴訟的同時,閩侯縣檢察院做了相關工作並開始進入解決程序。

最終,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如今的溪坂洩洪區整改正在進行,河道正在下切,上方的駕校也早已搬走。今年的夏季汛期,榕橋村村民頭頂上的“巨石”沒有了,心裡的石頭也終於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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