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姚錦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鄭彩霞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萬紅麗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其他原因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公司於2018年8月30日召開八屆二十三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同意首次授予93名激勵對象3,444.60萬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18年8月30日,上市日期為2018年9月18日。

2、公司於2018年9月26日召開八屆二十五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議案》,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8年度經營業績的預計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五、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證券投資。

六、委託理財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委託理財。

七、衍生品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九、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十、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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