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四川婚姻登記窗口擬「半隔離」,還可設置化妝室、更衣室

关注|四川婚姻登记窗口拟“半隔离”,还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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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區

★候登大廳

★結婚登記區(室)

★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

★頒證廳和婚姻家庭輔導室

(有條件的婚姻登記處設立)

隱私保護

窗口半隔離,相對獨立互不干擾,保護婚姻當事人個人隱私

溫馨措施

★頒證廳懸掛國徽,設置頒證臺,配備音像、燈光設備,設置親友觀禮席

★婚姻家庭輔導室有較強的私密性,營造溫馨、舒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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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怎樣讓婚姻登記更具儀式感、

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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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民政廳發佈《關於貫徹的實施細則(送審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實施細則》對婚姻登記工作規範進行了細化,更具可操作性。其中提到,婚姻登記窗口應“半隔離”,保持相對獨立互不干擾,保護婚姻當事人個人隱私。同時,有條件的可設置化妝室、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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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細則:

有條件的婚姻登記處

應設置化妝室、更衣室

根據《實施細則》,婚姻登記場所應當設置在交通便利,周邊環境良好的區域,並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室)、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有條件的婚姻登記處應設置頒證廳和婚姻家庭輔導室。

同時,婚姻登記區(室)應當設置足夠的登記窗口。登記窗口採取半隔離措施,保持相對獨立互不干擾,保護婚姻當事人個人隱私。婚姻登記員與當事人中間無隔離屏障。頒證廳應當懸掛國徽,設置頒證臺,配備音像、燈光設備,設置親友觀禮席。婚姻家庭輔導室應具有較強的私密性,設在相對安靜的區域並設有明顯標誌,應當配備桌椅、沙發等必要的服務設施和專業設備,營造溫馨、舒適的良好氛圍。

此外,婚姻登記場所應當有衛生間、無障礙設施等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可設置化妝室、更衣室。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積極使用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提高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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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變遷:

儀式感越來越強

服務越來越人性化

從什麼時候開始結婚需要進行婚姻登記?在不同的年代又是如何進行婚姻登記的?據瞭解,1950年頒佈的《婚姻法》首次提出,結婚應男女雙方親自到所在地(區、鄉)人民政府登記,由所在地人民政府髮結婚證。自1955年我國公佈第一部《婚姻登記辦法》以來,頒佈了多部婚姻登記方面的行政法規。其中,2003年第五部《婚姻登記條例》的發佈是一個重要節點。據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03年之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由街道、鄉鎮等改為婚姻登記處辦理。“在此之前,結婚照可以‘拼’在一起,在這之後必須要兩人一起合照才行。”該負責人說,從2003年開始,還取消了辦理婚姻登記需由單位或村委會開證明的做法;婚前醫學檢查也不再強制了。

近70年來,婚姻登記流程的變遷見證了不同時代的特點,婚姻登記儀式感越來越強,服務也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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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觀點

婚姻登記更加莊重讓婚姻雙方更有責任感

“婚姻登記的歷史變遷,婚姻登記處服務內容的不斷完善和增加,是一種以人為本理念的體現。”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黃進介紹,家庭是社會的重要單元,而家庭存在的前提是兩個人“結婚”。從社會學意義來講,婚姻登記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行為,也是人生當中的重大事件,對於這樣的重大事件,應該有莊嚴、隆重的儀式,應該更加人性化,比如舉辦婚宴、舉行婚禮等,“而婚姻登記也是一種儀式,讓這種儀式更有莊重感,強化了對婚姻的認識理解,能夠讓結婚的兩個人更加具有責任感,也更珍惜眼前人。”

黃進認為,通過舉辦婚禮、婚姻登記,實際上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宣告婚姻的成立,讓這樁婚姻在社會上得到認可,而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環節提供更有附加值的人性化服務,儀式感越來越強,實際上是強化了它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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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婚姻登記·年代秀

1940年代

男女婚前沒見過面沒有結婚證

家住金牛區西安路街道、今年已93歲的陳婆婆,是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結的婚。她告訴記者,那個時候是“包辦婚姻”,婚前雙方沒見過面,也沒有領結婚證一說,“在家裡擺上幾桌,請鄰里、鄉親一起吃頓飯就算結婚了。”

1950-1960年代

不領結婚證會被說閒話

今年71歲的魏阿姨告訴記者,“我結婚那年是1967年,那個時候,兩個人在一起不領結婚證會被說閒話。”魏阿姨說,到當地派出所領了結婚證後,才發現結婚證就是一張“獎狀”,上邊也沒有照片,“為了紀念結婚,我們後來拍了一張合照,那可就算是結婚照了吧。”

1970年代

一個人就把結婚證給領了

“他一個人就把‘獎狀’拿回來了。”65歲的張阿姨告訴記者,她和老伴當時在一個生產隊,那個年代領結婚證是在公社,由於都是鄰里鄉親,許多人都比較熟悉了,所以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她丈夫託了熟人,一個人就把證給領回來了,“後來我跟他鬧矛盾,還開玩笑說他‘騙婚’。”

1980年代

需雙方到場介紹人也在場

“我跟她是一個村的,互相認識,平時也常見面。”今年59歲的陳叔叔告訴記者,他們那個年代,男女之間如果看上了,要先找個中間人,到對方家裡問問情況。經過媒人撮合後,互相沒有什麼意見,就可以領結婚證了。“我們是1980年到公社領的結婚證,到了公社才知道,領證還必須要介紹人在場,後來將媒人叫來才領了證。”

1990年代

資料要全還要結婚照

“我是1998年結的婚。”市民楊先生介紹,那時候領結婚證是一項“大工程”,因為領證前要先打申請,單位要開證明,還要到指定的地點照結婚照,取戶口,進行婚前檢查等,“我們單位專門有個人管結婚打申請、開證明,結婚照也是必須要提供的。”

2003年後

不用婚檢結婚照須是合照

“我是2008年8月8日領的結婚證,當時就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一會兒就辦完了,也不用婚檢。”黃女士告訴記者,當年辦理結婚登記時,要求結婚照必須是夫妻雙方合照,拼在一塊兒的不得行。“那天正好是個特別吉利日子,領證的人非常多,大清早的6點多就去婚姻登記處排隊,排了很久。”得知現在辦理結婚登記可以網上預約,黃女士感嘆,現在越來越方便,而且一些婚姻登記處還增加了宣誓、頒證環節,儀式感更強,婚姻登記服務也越來越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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