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新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近日,證監會正式發佈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共十章98條。相比2002年版準則,新《準則》在加強對控股股東約束、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鼓勵機構投資者依法合規參與公司治理、中介機構提供服務時應積極關注上市公司治理狀況等方面進行了修訂,特別是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發、共享”的發展理念,確立了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隨著我國上市公司數量的不斷增長、行業類型的逐漸豐富,加上日趨複雜的境內外社會經濟形勢,上市公司的治理面臨很多新問題、新挑戰,老版治理準則已經很難適應新變化。業內人士認為,新《準則》的發佈,標誌著中國上市公司發展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據瞭解,《準則》將“利益相關者、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單獨作為一章進行闡釋和強調,倡導上市公司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參與公益事業,履行社會責任,保護員工權益。同時,在第九十五條和第九十六條,要求上市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要求,披露環境信息、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及公司治理相關信息。新《準則》引入了目前國際資本市場上正大力推行的ESG經營理念,要求上市公司將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融入公司發展戰略,並且搭建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兩極分化現象非常嚴重,導致披露情況不佳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溝通不暢和市場主體環境意識不強等。

近年來,上市公司在公共環境事件中時常成為“硬骨頭”與“深水區”。今年4月19日,因*ST三維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山西證監局決定對*ST三維立案調查,深交所也表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ST三維環保信披違規行為。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山西證監局在4月19日決定對*ST三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立案調查。

4月23日,*ST三維公告:“公司在新莊村堆放的固體廢物於4月21日12時15分開始向二期規範化渣場轉移,24小時連續作業。截至4月23日16時,累計轉移794車,約1.99萬立方米。公司對此次發生的環境事件向廣大投資者帶來的不便致以誠摯歉意,本公司將就後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此外,4月20日,據生態環境部官網消息,生態環境部對輝豐股份嚴重環境汙染等問題專項督察情況進行通報,同時要求嚴肅查處輝豐股份環境違法問題。4月23日,輝豐股份公告,公司子公司連雲港華通化學有限公司及其公司管理人員分別收到灌南縣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灌南縣環境保護局認定,華通化學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據王金南透露,按照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披制度的建設進度,2018年12月前,證監會將修訂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強制要求屬於環保部門公佈的重點排汙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報、半年報中披露環境信息,其他上市公司“不披露解釋”;2020年12月前,證監會將適時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本報記者 張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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