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這起「民告官」案件,副市長副區長都出庭應訴了,看看是個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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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6日上午,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在被告席上,赫然出現玉林市副市長和玉州區副區長。這是一起什麼案件?為什麼副市長和副區長會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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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通訊員 李宏聲 攝)

10月16日上午,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玉州區棚戶區改造的行政案件,被告玉林市人民政府、玉州區人民政府分別派出副市長覃棟基、副區長鄧承良作為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為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意識和應訴能力,市政府組織市縣兩級行政機關70多名負責人旁聽庭審。

據悉,該案是玉州區人民政府為解決片區排澇和交通擁堵問題,改善人居環境,對轄區竹美片區進行棚戶區改造,並決定對梁某、馮某等人的房屋進行徵收引起的糾紛。梁某、馮某不服玉州區政府的徵收決定,申請行政複議,市政府作出維持徵收決定的複議決定。梁某、馮某對徵收決定、複議決定不服,以玉州區政府和市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玉州區政府的徵收決定和市政府的複議決定。

因該案件涉及玉林市城市項目建設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影響重大,市中院依法立案受理後,審理該案的合議庭成員開庭前做了充分準備,進行了庭前證據交換,對如何做好庭審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庭審中,當事人充分發表各自的訴訟意見,整個庭審用時兩小時。因本案涉及行政補償,經徵求各方當事人意見,合議庭還就案件涉及的行政補償問題進行了調解。

據統計,自2016年以來,全市法院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60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55件,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數同比大幅增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進入常態化,有力促進了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玉林晚報 通訊員 何厚偉 記者 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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