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18年本市公共運輸票價不調整


定了!2018年本市公共交通票價不調整


發改君今日發佈:經市政府同意,2018年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週期累計。


定了!2018年本市公共交通票價不調整


1 為什麼建立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2014年本市在調整公共交通票價的同時,為提高公共交通定價政策的透明度,增強行業發展活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參照國內外票價管理經驗,出臺了《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票價動態調整辦法的核心是讓公共交通價格逐步反映運營成本變化情況,理順價格機制,避免價格矛盾積累。

2 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按照辦法,本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以年度為週期,根據價格調整公式,定期進行測算調整。

年度調整公式主要考慮公共交通企業人工成本、動力成本和其他可變成本的變動情況及其權重,權重分別為50%、20%和 30%。

其中,人工成本變動情況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變動情況進行測算;動力成本中城市公共電汽車按照國家制定的本市0號柴油零售價格年均變動情況測算,軌道交通按照國家制定的本市非居民一般工商業平段電價變動情況測算;其他成本按照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測算。年度動態調整中所涉及的數據均為公開數據,社會各方均可查詢測算。

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辦法考慮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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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有沒有啟動條件?

按照票價動態調整辦法規定,當平均票價調整幅度大於等於0.1元時,啟動年度調價。未達到上述啟動條件時,當年不作調整,納入下一週期累計。

4 2018年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的測算情況如何?

按照票價動態調整辦法測算,2018年地面公交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18元(其中,2018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8元,2015-2017年應累加合計0.1元),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同時,2018年軌道交通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87元(其中,2018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2元,2015-2017年應累加合計0.67元),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

5 2018年為何不啟動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

2018年是本市公共交通票價第四個年度動態調整期,按照本市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及調價公式測算,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票價都已達到調價啟動點,但綜合考慮本市交通運行總體狀況,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後決定,今年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週期累計。

2019年是否啟動,需在相關統計數據對外公佈後,根據具體測算情況和明年公共交通運營實際,多方聽取意見、綜合平衡後再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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