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偷窺》直播,平台無罪?

现实版《偷窥》直播,平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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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面看不見的網絡旗幟集聚思想大軍

现实版《偷窥》直播,平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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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偷窺》直播,

平臺無罪?

文 | 李先梓

近日,有青果攝像頭的用戶反映,自己在家裡的生活被在網上同步直播。媒體調查發現,通過青果直播,能夠看到許多用戶家中青果攝像頭監控範圍內的一舉一動,有人在家裡衣著暴露時還被網友截圖。但用戶顯然對被直播毫不知情。青果直播運營商的易信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公開直播由用戶個人設置,接到反映後已暫時關閉所有個人用戶直播,下架個人直播內容。(9月23日《新京報》)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香港電影《偷窺無罪》系列一度大熱,此後,美國好萊塢電影《偷窺》以及韓國漫畫《偷窺》更是拍攝創作了好多季,形成了一種別具特色的社會學和心理學意義的“偷窺文化”。 前些年,由於中國大陸的信息通訊水平比香港、美國等要落後一大截,面對美國電影中通過電腦網絡連接攝像頭偷窺一些特定人物的一舉一動這樣的情節,在匪夷所思之餘,總覺得有科幻感,總覺得離我們的生活相距遙遠。想不到,我們的信息通訊技術這麼快就達到了國際水平,而且我們也很快就領略了香港、美國偷窺電影系列中的相關細節——你的家居生活,你的一舉一動,你的隱私,說不定時時都有可能被他人圍觀著,你在不知不覺中遭到了他人的偷窺。這種場景是不是很可怕?

法律人士表示,用戶在家中的行為被圍觀和被直播,涉嫌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其實,無須法律人士界定,誰都知道,隱私權遭到侵犯是毋庸置疑的了。問題的關鍵是,用戶被偷窺了,責任該由誰來承擔?終不成真的“偷窺無罪”吧?

青果直播平臺曾在《青果攝像機服務協議》中有這樣的條款:“用戶將青果攝像機所拍攝的內容,通過本服務的分享類功能提供給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的,應基於自身的謹慎判斷,妥善保管和分發功能所產生的鏈接地址、二維碼等,並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但事實上,這樣的“隱私提醒”一般很難引起用戶的注意,畢竟人們已經習慣於略過連篇累牘的軟件安裝《服務協議》,只在最後面勾畫點擊“同意”,而很少有人去仔細閱讀協議內容。也就是說,要想真正保護用戶的隱私不受第三者乃至第N者侵犯,直播平臺必須有著安全可靠的技術依賴。

青果直播平臺運營商易信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用戶安裝軟件的時候,權限設置中有“完全開放”“需要驗證”兩個可供選擇。在“完全開放”的選項下,小字註明“所有人都可以在廣場看到您的直播”。誠如有律師所指出的,“小字提示”與完全徵得用戶同意是兩碼事,並不能排除用戶沒有注意到提示,或根本不瞭解攝像頭使用功能的情況。也就是說,“小字提示”絕非青果直播的“免責聲明”。更何況,既然是“提示”,為何不設置得字體大一些、醒目一些,以便更容易引起用戶注意呢?

人們擁有窺探他人隱私的天然心理驅動,而如果直播平臺有意無意地留下了直播的漏洞,其後果肯定不可設想。人們利用直播平臺的漏洞過了把“偷窺”癮或許因無從查究而“無罪”,但直播平臺的“疏忽”“協議”和“提示”卻不能成為其自稱“無罪”的幌子。直播平臺究竟有沒有“罪”,平臺自己“口說無憑”,必須由法律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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