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煤掌門人郭海案情披露:失職致集團損失逾43億,受賄1600萬!

曾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的監察委留置第一案”——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海案有了結果。10月10日,山西省檢察院在其官方微信公號上披露,郭海因受賄1600餘萬元、失職瀆職致企業損失43億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原山煤掌門人郭海案情披露:失職致集團損失逾43億,受賄1600萬!


據山西省檢察院披露,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任山煤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為追求山煤集團的銷售業績,在未對陳某某“德正系”公司進行全面資信調查的情況下,主導集團下屬公司與“德正系”公司開展有色金屬貿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資金鍊斷裂,造成山煤集團損失43億餘元。

山煤集團是山西省唯一一家擁有煤炭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這樣一家專業的貿易企業,由於郭海等相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造成了40多億元的鉅額國有資金損失,致使企業生產經營舉步維艱。據一位在山煤集團總部供職的人士披露,由於鉅額資金損失,山煤集團一度發不出工資,郭海貪腐之事也在公司內外瘋傳,很多員工去舉報郭海。

雖然瀆職導致43億資金損失且遭到眾人舉報,郭海卻一直安然無恙。其雖曾在2015年10月24日卸任後被傳落馬,但卻通過公開亮相的方式“力證平安”。

是員工舉報官方不調查嗎?轉隸前曾任山西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的省紀委第二執紀審查(調查)室主任周躍武告訴媒體記者,當年檢察機關接到舉報後已經立案,但由於《刑法》第168條規定國有企業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由公安機關管轄,就擱置了。“當時省公安廳、省國資委紀委都展開了調查,但由於反腐敗力量分散,誰都管卻誰都沒管得住、管到位。”調查3年沒有結案,導致社會上對此議論紛紛:“郭海究竟有什麼能量,被調查三年居然還平安無事!”

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監委掛牌成立,2月初,監委收到了領導批轉的關於郭海的問題線索,要求他們進行審查研判。按照中辦印發的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試點決定,山西省監委認定其對該案具有管轄權限。

“抓緊”“速辦”!在山西省委書記親自過問並統一指揮下,當年2月26日,山西省監委啟動初核,3月21日就決定對郭海採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間,郭海不僅承認了自己失職瀆職的問題,還主動交代了自己受賄1600多萬元的情況。

2017年6月11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後指定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當年6月22日,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7年7月15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處被告人郭海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宣判後,郭海未提出上訴。

山西省檢察院稱,2009年至2015年,郭海利用擔任同煤集團副總、山煤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兼任A股上市公司山煤國際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3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600餘萬元。

以此來看,郭海受賄金額確實也不在小數,這也與此前相傳的腐敗傳聞以及官方所述嚴重違紀相吻合,不過與其相比,此次案情披露最大的“看點”當屬因自己不當決策使山煤集團失陷“德正系”百億騙貸案。

山西省檢察院表示,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擔任山煤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為追求山煤集團的銷售業績,在未對陳某某“德正系”公司進行全面資信調查的情況下,主導集團下屬公司與“德正系”公司開展有色金屬貿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資金鍊斷裂,造成山煤集團損失43億餘元,而這是官方首次明確作為時任掌門人的郭海應該對此事擔責。

其實對於山煤集團捲入“德正系”騙貸案市場早有耳聞:2014年6月前後,媒體首先爆出“德正系”企業利用有色金屬倉儲單重複向多家銀行抵押騙取貸款,騙貸金額高達逾百億,除數十家金融機構捲入外,包括山煤集團等實體企業也被牽連,至此“德正系”騙貸案發。

公開信息顯示,當時山煤集團主要通過旗下山煤國際子公司山煤煤炭與德正系開展氧化鋁等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其實質主要承擔中間“倒手”環節,上下游企業均為德正系企業。在案發前山煤煤炭向上遊企業支付價款之後,但之後下游企業因“德正系”資金鍊斷裂導致未能向山煤煤炭支付貨款。

雖然在案發後,山煤煤炭便很快向山西高院起訴“德正系”企業,要求對方及時支付相關貨款,但是此時德正系顯然無力償還,山煤國際及大股東山煤集團因此遭受巨大損失顯然已成事實,為此山煤國際被迫大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在此背景下,山煤國際2014年和2015年兩年淨利潤分別虧損高達17.2億元、23.8億元,並因連續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雖然這其中與煤炭市場低迷有一定關係,但大額計提顯然是造成鉅額虧損的重要原因。上市公司如此,作為大股東的山煤集團財務數據自然也不會好看,2014年便虧損高達22.15億元。有媒體報道稱,由於受鉅額資金損失影響,山煤集團曾一度發不出工資,旗下企業生產經營更是舉步維艱。

雖然之後隨著郭海在山煤集團相關領導職務相繼被免,導致其被查傳聞頻頻,但大多並未提及是否應該為集團捲入“德正系”騙貸案擔責。不過在2017年山西省公開對郭海進行調查之後,山西省紀委監委認為郭海除涉嫌大額受賄之外,還涉嫌職務犯罪,顯然監管部門或已認為作為集團掌門人的郭海對山煤在德正系騙貸案中遭受的鉅額財產損失難辭其咎。

如今,這一猜測得以證實,不過山煤集團最終因此遭受財產損失數額高達43億餘元,仍頗令人意外,這也遠超當初陳川平在太鋼集團因違規決策造成的9億元國有資產損失。

據財新網2014年7月23日報道:

一家“德正系” 多大貸款敞口


原山煤掌門人郭海案情披露:失職致集團損失逾43億,受賄1600萬!


記者:吳紅毓然 黃凱茜

從青島港(06198.HK)被有關部門啟動大宗商品融資調查開始,迄今已一月有餘(相關報道見本刊2014年第24期“‘德正系’百億貸款危機”),涉案金額還在不斷翻高。財新記者獲悉,青島當地18家中資行關於“德正系”的風險敞口為108億元,中資銀行對其在全國的關聯公司進行排查,貸款敞口則升至200億元。

一位外資銀行相關人士透露,外資銀行牽涉更重,“在青島當地,中資行和外資行牽涉資金一共近50億美元”。

債權銀行人士指出,本來青島市政府想協調陳基鴻與債權銀行代表、有關監管部門見面,進行債權重組安排,但由於涉及到反腐案,且不止涉及一位落馬官員,此事未能成行。目前信息不對稱,債權人都很被動,重組可謂毫無進展,銀行“連清收都沒法做”。

據財新記者瞭解,目前青島港涉案氧化鋁、鋁錠及電解銅的庫存分別約為30萬噸、7萬至8萬噸及2萬噸,倉庫在青島港大港分公司。“我去看過,涉案標的物都在,但是被質押了多少倍,產生了多少金額,誰都說不清楚。”前述外資銀行人士說。

此前財新報道,僅鋁錠一項,在中資銀行的統計中,就至少被重複質押了3倍,要是加上交易對手及外資銀行,槓桿就更大了。“20倍都有可能,”該人士稱,“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關聯客戶,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原告,這個事情沒有那麼容易解決。”

7月17日,青島港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指出,“調查顯示,倉單是‘德正系’個人私刻公章後偽造的證明。”該人士指出,有人私刻大港公司公章偽造假倉單,在多家銀行進行重複質押,這些假倉單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時,他指出,嫌疑人不僅私刻偽造了青島港的公章和倉單,同時也盜用中外運等多家企業的公章進行作案。

進展

“德正系”以德正資源及其子公司德誠礦業為核心企業,海內外公司眾多,實際控制人為陳基鴻、陳基隆兩兄弟。因涉西部礦業(601168.SH)前董事長毛小兵一案,陳基鴻於4月底被帶走,至今仍被控制,且無法通話;多位相關人士指出,陳基隆已回新加坡,但不露面。“一個沒有領頭羊的民營企業,資產被查封,沒有經營了。”一位中行人士說。

銀行人士指出,截至2013年底,德誠礦業在銀行沒有一筆不良貸款,連關注類貸款都沒有。陳基鴻被查是整件事情的導火索,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到期不能兌付,目前只能墊款。“外地的債權人過來要賬,銀行才發現問題。”一位監管機構人士說。

近期,財新記者獨家瞭解到,青島當地18家中資金融機構給“德正系”貸款敞口包括中國銀行20.83億元、進出口銀行16.69億元、民生銀行10.84億元、交通銀行10億元、工商銀行8.1億元、日照銀行7.93億元等,中信、建行、農行、恆豐銀行也在5億元左右。

銀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從6月起,德誠礦業及部分關聯公司(如青島恆通進出口公司)的高管就“基本失聯”,公司法人不在青島,只有兩名高管及中層幹部成立臨時小組維持公司運轉。一位德誠礦業代理商指出,德誠礦業總經理江平和高管楊悅也去了新加坡。

一位青島當地監管機構人士表示,除了由中行、民生牽頭的債權委員會,還成立了三個工作小組,分由人行青島分行、青島公安局、青島港務局交通委員會牽頭。“彼此之間很難有太多溝通,各做各的。”前述人士認為,主要信息都在公安局手裡,債權行束手無策。

起訴“德正系”

乾著急的債權銀行及企業紛紛申請凍結相關資產,起訴德誠礦業等公司甚至陳基鴻本人。6月底,山煤國際(600546.SH)發表公告,起訴德誠礦業及五家其上下游公司,因這些公司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到期貨款,涉及金額外貿項下1.2億美元,及內貿項下3.5億元人民幣,共約10億元人民幣。7月10日,山西省高法正式受理此案。

7月8日,渣打銀行在香港正式起訴陳基鴻本人,提出追討近2.21億元的本金欠款,因陳基鴻所控制的中駿資源(香港)公司未能歸還4000萬美元貸款。

7月10日,南非標準銀行發表聲明,稱該行通過旗下倫敦子公司啟動司法程序,對可能失蹤的青島港鋁庫存做資產保全,涉資1.7億美元;同時,對4000萬美元的擔保貸款也申請資產保全。

一位當地監管人士透露,有部分銀行通過找德誠礦業的擔保人,要求追加擔保或承擔部分貸款,而非走司法程序。

除了德正資源的關聯公司互保,內蒙古鄂爾多斯羊絨集團、萬向資源等均與其有擔保關係。

財新記者瞭解到,內蒙古鄂爾多斯羊絨集團給德誠礦業提供了40億元左右的擔保。6月24日晚間,鄂爾多斯(600295.SH)公告稱,公司大股東內蒙古鄂爾多斯羊絨集團持有的該公司4.2億股流通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0.70%),由工商銀行青島市南第二支行申請,被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

較為蹊蹺的是,6月13日晚間,鄂爾多斯發佈公告稱,中行山東分行和中信銀行青島分行申請凍結大股東4.2億股股份。當晚鄂爾多斯又發公告表示,中行山東分行又申請解除凍結,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便解除相關股份凍結。中行相關人士對財新記者回應稱,由於債權人太多,所有的資產保全由債權委員會來統一進行,由政府出面組織法院立案。

當地監管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銀行並未起訴青島港,但青島港作為第三方監理公司,負有連帶責任。他指出,以前由青島港集團直管倉單的簽字權,後來下放給旗下物流公司,管理上比較混亂。在目前中國的動產質押登記制度下,倉單沒有統一的格式,因此也無法從青島港找到留存的副本來確認。

20餘家企業齊陷

目前,債權銀行及監管機構對“德正系”的關聯公司有了較為清晰的界定,由最初的180多家,逐步縮小範圍。據一債權銀行透露,德正資源在全國各省市的關聯公司多達60餘家。

經銀行梳理,這些關聯公司包括青島億達礦業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鋁業有限公司、青島世紀盛華國際商貿有限公司、青島錦繡前程置業有限公司、陽新鴻駿鋁業有限公司、青島佳欣置業有限公司、湖北鴻駿投資有限公司、汕頭市鴻信投資有限公司、汕頭市佳聯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磐石佳聯鋁業有限公司、中電投霍林河煤電集團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這些公司之間多有互保,形成一條極度危險的高槓杆擔保鏈。

一位接近青島銀行人士指出,作為本地銀行,青島銀行這次卻僥倖逃脫,沒給“德正系”一分錢貸款,就是因為發現“德正系”關聯公司太多太複雜,“不敢貸”。德誠礦業在多家銀行都是總行級的重點客戶,據稱單筆授信金額都在3億元以上,“當時問他們用什麼擔保,就說用‘信用’”。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德正系”在外地的關聯公司貿易融資方式不是很正規,多采取轉口貿易套利,沒有真實貿易背景,將貸款套現之後,資金又多投向了房地產。該行覺得“德正系”關聯公司風險難以管控,於2013年底退出了廣東、新疆等地業務。

據財新記者瞭解,跟德誠有貿易往來的公司目前有20多家,包括山煤集團、鄂爾多斯集團、中鋁天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大型企業,也有外資企業如瑞士能源貿易商摩科瑞、中信澳大利亞資源、栢銀資源有限公司,還有一些民企代理商,如南京昌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天津勤海盛鑫貿易有限公司等。

德誠礦業指定的境外上游企業為中信澳大利亞資源有限公司,下游企業為廣南(香港)有限公司及新聯國際公司,由德誠礦業和化隆先奇擔保(陳基鴻亦為化隆先奇的實際控制人)。山煤國際公告稱,當山煤進出口公司據外貿合同向下遊企業交付倉單等貨權轉移憑證時,下游企業未向山煤進出口公司付款。

內貿交易亦如是。山煤進出口公司向上遊德誠礦業購買產品後,銷售給青島億達礦業,而億達礦業未能如期付款,這項交易的擔保方為德正資源。當山煤進出口公司出示相關憑證時,這些公司均“明確表示不能按期歸還已到期及未到期債務”。

部分小型代理商由於遠期信用證到期,未能收到下游公司的墊付款,甚至面臨破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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