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一90後女子拒不退還3.5萬彩禮成「老賴」,被判10個月,你怎麼看?

年方二吧


法律介入婚姻彩禮問題,這個處罰特別好,更是對當下社會天價彩禮的一種警示,充分體現了毫無底線的買賣婚姻終究還是會受到法律的打擊和懲罰。而邯鄲女子拒不退還3.5萬彩禮事件變成了老賴,自以為法律不會介入,實則不然,這已經牽扯到了詐騙,所以法律完全可以根據詐騙等法律為依據對當事人進行法律追究,同時也是彰顯法律的公正性,更加說明了對於當前的天價彩禮、騙婚、買賣婚姻等不公平、不正當的婚姻國家的處理力度。



這種處罰實際就是對其他類似婚姻的一種告誡和警示,告誡那些對婚姻存在買賣,天價的行為國家法律是絕不姑息或縱容的。決不允許天價彩禮,詐騙婚姻的存在,對於邯鄲90後女子老賴的行為做出了10個月的刑法處罰,這是極其合理的,相信這個處理可以堪稱婚姻處罰上的教科書式處理,既然有第一次對婚姻彩禮問題而對女子判刑的處罰,在今後面對類似的事情,會是最好的參考。


同時也希望能將買賣婚姻、騙婚、天價彩禮等不正當的婚姻拉入法律處罰的範疇,讓婚姻能夠真正的平等化,如果這樣,可以杜絕許多由於天價彩禮造成的婚姻事件,規範彩禮,規範婚姻,很有必要,也是當下社會急需要解決和落實的問題。

打擊天價彩禮,打擊騙婚,男女能夠真正的平等,讓愛情和婚姻不要被買賣化,這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要解決此類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法律規範,加大處罰力度,相信即使不能徹底杜絕此類現象,也會很大程度上減少婚姻的不規範和買賣化。


珞珈評論社


邯鄲男子郭,相戀女子江,生米煮熟飯,只等拜洞房。

一日上門訪,男子找岳丈,商量結婚事,不料倆鬧僵。男子缺禮貌,竟以下犯上。翁婿成仇敵,女怒婚散場。

男子人也犟,同意不來往,牛不想喝水,不願去強按。當即開口講,那就退銀洋,彩禮三萬五,一分都要返。

女子乍一聽,立馬開了腔:要錢沒一文,看你怎麼辦。男子沒多辯,不久訴公堂。法律自公道,女子上黑榜,一下成老賴,社會曝了光。

破罐就破摔,女子偏不償,悠悠四載過,男子再告狀。法院依律斷,捕女進牢房,判刑十個月,送往監獄關。

男子雖有過,女子更荒唐,既然不再愛,彩禮應退還。區區三萬五,就將老賴當,一作又再作,作成勞改犯。要錢不要臉,臭名必遠揚。


平淡人生一帆順


邯鄲魏縣男子郭康樂和女孩江曉敏原本是一對即將結婚的情侶。2014年10月7日下午,郭康樂到王佔堂家,因其與王佔堂女兒江曉敏的婚姻問題和王佔堂發生口角,引起打架,而郭康樂和江曉敏的婚事也隨後告吹。

但此前江曉敏已經收下郭家彩禮3.5萬元,婚事取消後,江曉敏卻拒絕退還。1995年出生的江曉敏於2016年4月14日被列為"老賴"。

江曉敏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2018年10月16日上午,魏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江曉敏有期徒刑十個月。

看到這個結果不禁令人唏噓!婚姻不成,彩禮退還,原本是人之常情,或許兩家之間存在什麼矛盾,拒絕退還彩禮也只是氣憤之下的決定,然而當法院作出歸還判決的那一刻,姑娘就應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事實是,

她不僅沒有及時醒悟,反而還不為所動,進而成為“老賴”,甚至最終難逃牢獄之刑。

對此河青君也表示不解,畢竟3.5萬元並非一個大數目,對於完全有能力掙錢的江曉敏來說,更不是那麼必不可少,為什麼一定要拒絕退還呢?或許這個謎別人永遠無法知道。但為這3.5萬元,讓自己背上“老賴”的名號,甚至還留下終身的汙點,猜想她事後一定也會後悔!

希望我們也能從中唏噓教訓,不要因為貪圖一時小利而搭上自己一生的誠信和清白!


河北青年報


清官難斷家務事!

事件回顧



(1)邯鄲魏縣男子郭康樂和女孩江曉敏原本是一對即將結婚的情侶。

(2)2014年10月7日下午,郭康樂到王佔堂家,因其與王佔堂女兒江曉敏的婚姻問題(有證人稱是江曉敏不想和郭康樂繼續過了,郭康樂來到王家找其“妻子”)和王佔堂發生口角,引起打架。郭康樂用磚將王佔堂左手打傷。

(3)2015年8月6日,郭康樂被魏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刑期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法院判決顯示“郭康樂不認罪”。

(4)2015年12月14日,魏縣法院作出(2015)魏民初字第162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江曉敏返還郭某某彩禮款35000元。

(5)2016年1月7日,王佔堂起訴郭康樂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最終法院駁回。

(5)2016年4月7日,郭某某向魏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2016年7月16日,魏縣人民法院對江曉敏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因被告人江曉敏拒絕報告個人財產情況。

(7)2018年3月27日,魏縣人民法院向江曉敏送達《罰款決定書》,對其罰款10000元,但江曉敏仍不報告財產和履行法院判決。

(8)2018年10月16日上午,邯鄲魏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江曉敏犯拒不執行判決罪一案,判處江曉敏有期徒刑十個月。

觀點

現在農村普遍都是定親收過彩禮之後,男女都會住在一起,通過裁判文書網上對郭某的判決可以看出來,郭康樂及其父親對“王佔堂”一家並不尊重,在沒有這次糾紛之前,江曉敏已經不願意跟郭康樂在一起過了,因為郭康樂去找“妻子”江曉敏,並動用了武力,才導致事件進一步發酵。無論是郭康樂還是江曉敏,最終都付出了法律的代價。

我想整個事件暴露的不只是“彩禮”問題,更多地是觀念問題:

1、試問在農村,有多少婆婆願意自己的兒媳婦懷孕進家?

2、試問在農村,有多少母親放任自己的閨女沒結婚就和男人住在一起?


通觀整件事情,雙方都是受害者,如果江曉敏能夠在領證之後再入住男方,估計這份“彩禮錢”不會被要求全部退回;如果在發生矛盾後,去岳父王佔堂家好好商量,讓岳父勸勸自己閨女,而不是用武力強拉硬拽,也不會發生打架事件。

我想,如果真的有“如果”,郭康樂和江曉敏都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秘語相傳


必須為法律叫好,為法院叫好,婚事告吹,邯鄲一女子拒不退還3.5萬彩禮,被判10個月,這是一個好消息,也是法律極大的進步。

媒體報道:

邯鄲魏縣男子郭康樂和女孩江曉敏因為糾紛婚事告吹。 但此前江曉敏已經收下郭家彩禮3.5萬元,婚事取消後,江曉敏卻拒絕退還。1995年出生的江曉敏於2016年4月14日被列為"老賴"。

江曉敏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2018年10月16日上午,魏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江曉敏有期徒刑十個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樣才有法律的權威,這樣才能維護社會的秩序,這樣才能讓那些老賴以後不敢賴,而不僅社會的誠信,也讓人們更加敬畏法律。


韓東言


女子因拒不退還3.5萬元彩禮成了老賴,而且還被判刑10個月,這事情乾的好!

我的第一印象也是如此,女子騙婚受到懲罰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可是我又查找了相關信息,發現原來這事情還有隱情。

男方郭康樂曾在女方家裡和未來岳父發生過糾紛,用磚將王佔堂左手打傷,並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小夥子火氣大啊,無論是啥原因,這還沒結婚呢就在女方家打人了,而且打的是未來的老丈人。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看,郭康樂有暴力傾向,估計女方嫁給他也不會好過)至此,這婚是肯定結不成了。

於是,雙方反目成仇,這才有了女方有償還能力卻拒不歸還男方3.5萬彩禮的事情。

當然,不管女方是為了賭氣還是有其他理由,拒不歸還男方的彩禮是違法的。一碼歸一碼,其父被打傷,郭康樂已經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付出了3800多元的民事賠償。所以,女方如果因此不想歸還男方彩禮也是說不過去的。

估計女方也沒想到自己的行為已經夠得上“老賴”這個罪名了,這下不但要出名,還要住牢10個月,真的是得不償失。

這件事也給很多在為高彩禮糾結的小夥伴們上了一課,婚姻能否幸福和彩禮要多少真的沒什麼關係。如果沒有牢固的情感,最後只會走上令人失望的結局。

在此,奉勸那些企圖借婚姻大發橫財的人,在法律上,如果男方不存在過錯,女方強制悔婚,彩禮是需要退還的。如果拒不退還,很有可能會被按照“老賴”處理,如果存在故意騙婚的情況,嚴重的還會被按照詐騙罪來判定。


夜雨如書


為什麼不退?彩禮成了定金,你是商品嗎?自己把自己不當成人!你雖然是女子,也是個成人,是成人就應該自食其力。把自己當成了寄生蟲還是商品 ?是人就必須退彩禮!何況官司打完了判定你要退彩禮,沒有任何理由不退!法律是嚴肅的,不退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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