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於2017年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實施一年來,清理規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工作成效如何?近日,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第一批全國性社團年檢情況看,九成協會商會主動規範了收費行為。
為落實《意見》,在全國性社會團體年檢中,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專門設計了調整規範會費的報表,提出工作要求,督促780餘家全國性協會商會清理規範會費。
在今年第一批年檢工作中,民政部對未按規定調整規範會費的67家協會商會,專門就整改會費標準發出改進建議書,要求其在10月31日前整改完畢。
在執法查處中,民政部嚴肅查辦了利用評比達標表彰亂收費的協會商會。民政部分2批次公開通報批評部分協會商會亂收費行為,作出社會團體違規收費行政處罰案件2件,共罰沒442萬元;擬作出行政處罰案件3件,擬罰沒190萬元;正在調查處理的線索94條,涉及全國性社團41家,涉及金額4000餘萬元。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意見》發佈以來,廣大協會商會按照《意見》要求,積極調整規範會費,主動降低過高收費,自覺停止違規收費。從第一批全國性社團年檢情況看,90%的協會商會都主動規範了收費行為。少數協會商會因各種原因沒有及時規範收費行為的,收到登記管理機關的整改通知後,都能承認錯誤,主動糾正,及時整改。”
按照《意見》規定,行業協會商會應全面梳理並規範現有會費標準,如存在總部及分支(代表)機構重複收取會費的,要立即無條件取消分支(代表)機構會費標準,不得繼續收取;以產銷量、企業規模等為基數收取會費的行業協會商會,要合理設置會費上限,會費標準必須調整為4檔及以下,要在合理測算基礎上確定每一檔次會費的明確金額,同一檔次按明確金額收取。
這位負責人表示,行業協會商會應規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按照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者義務的相關規定和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在宗旨和業務範圍內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按照公平、合法、誠實守信的原則,公允確定並公開收費標準,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不得強制服務並收費。
此外,行業協會商會要適當降低偏高會費和其他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行業協會商會要全面梳理服務項目收費情況並向社會公開。列入行業協會商會基本服務項目的,不得再另行向會員收取費用。應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盈餘較多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不得以強制捐贈、強制贊助等方式變相收費,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切實提高服務質量。這位負責人說,行業協會商會要堅持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不得依託政府部門、利用壟斷優勢和行業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阻礙退會。要加強對會員構成的分類統計和動態管理,優化會員結構,進一步提高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
這位負責人表示,民政部在開展工作時也發現,少數協會自我規範、自我整改力度不夠,極少數協會商會仍有僥倖心理,頂風違規收費,數量雖然不多,金額雖然不大,但影響惡劣。各級民政部門必須繼續高度重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工作,繼續加大對這項工作的宣傳、指導、管理、查處和曝光的力度,對違法違規收費的行業協會商會,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記者 韓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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