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豬
不存在專業與否的問題只是合理的人利用規則完成洗牌,確保球隊能夠以全主力陣容迎接更為關鍵的比賽。
根據規則球員累計黃牌數達到4張後便自動停賽一場,第26輪對陣人和的比賽臨近尾聲時張琳芃、黃博文各領到一張黃牌,下一輪都將無緣參與到客場挑戰恆豐的比賽中。黃博文屬於重要替補張琳芃則是主力後防,兩人同時停賽在人員安排上會做出變動,但總體影響不大。
下一輪塔利斯卡、馮瀟霆解禁復出,前場可以重組巴西三叉戟,後防線上增添了馮瀟霆後壓力會有所下降。最主要的是下一輪的對手貴州恆豐與恆大存在實力的差距,首回合恆大主場4:0輕取比賽,次戰恆大取勝同樣會是大概率事件。
恆大選擇在本場比賽進行洗牌主要原因在於為了迎接第28輪對陣上港的比賽,積分榜上恆大目前仍舊落後於上港,縮小之間分差最好的機會便是雙方之間的對話,爭冠最後關頭球員利用規則確保全主力陣容迎接關鍵戰的做法完全在情理之中。
中超足球說
一個洗牌都要說成是專業,恆大球迷真是沒有什麼可誇呢!
中超26輪,廣州恆大6:1勝北京人和。比賽過程無甚可說,恆大主場大勝完全在意料之中。然而,繼上輪塔利斯卡、馮瀟霆成功洗牌之後,本輪恆大再施絕技,先是張琳芃故意阻擋人和隊員踢點球而得黃,繼而黃博文又故意阻攔人和隊員罰角球而得黃。在廣州恆大大比分領先的背景下,張黃兩人的主動找黃動作顯然都很專業,繼承了恆大一貫以來的優良傳統:那就是遇上強隊傾其主力全力備戰,遇上弱隊即使憑恆大的陣容過關也不是難事。
然而,恆大專業洗牌倒還罷了,怪的是如此不雅之事竟然頻頻搬上前臺自相吹噓,還美其名曰“專業”!既然專業,自然就有爭議,為何又怕批評?
批評並非全無道理,恆大屢屢洗牌以對上港、國安魯能等勁旅,如此“有色眼鏡”讓人和、恆豐等隊伍情何以堪?
但是,恆大“洗牌”,我們的媒體小編對恆大的行為不以為常,反而抱以敬意,反而歌功頌德,極盡粉飾和吹捧。曰:利用規則洗牌無可厚非。
也確實,規則之下只要不影響大局,便盡一切辦法鑽空子想主意。恆大洗牌之風日益盛行,中超各球隊紛紛仿效而學之。不知恆大是否還有其他專業竅門捷徑,也推廣推廣學習之!
麗麗在目3133
別再拿洗牌來說事了,當年申花“洗牌門”猶如眼前,萬一再來個“反掃黃”公約,受傷的還是恆大,既然合理利用規則,如果真是恆大球迷,不如低調點,別再說什麼洗牌是專業之類的話。
洗牌是合理利用規則。當年申花的過分洗牌,以致於15傢俱樂部簽訂“反掃黃”公約,在足壇也算是一大奇葩事。2008年申花主戰魯能,隊員4人申請黃牌停賽,由於下輪對陣已退出的武漢,這樣完美洗牌舉動,開罪了其他球會,無奈之下,足協出面協調解決,申花公開道歉,又將“擅自洗牌”的球員內部停賽一場。所以,申花之殤,恆大還是要小心謹慎。
恆大洗牌,上港洗牌,一方洗牌、力帆洗牌……大家都會洗牌,合理利用規則,都沒錯,沒聽哪個球迷說這是專業,不會是哪家球會的球迷冒充恆大球迷說的吧。
為了備戰倒數第三輪天王山之戰,恆大上港都進行了洗牌,上輪開始,恆大塔利斯卡、馮瀟霆主動申請黃牌,上港賀慣、胡爾克申請黃牌,就連主教練佩雷拉也不甘寂寞,無緣無故上來給裁判送掌聲,結果停賽3場,洗牌洗過頭了。
對陣人和比賽,恆大張琳芃、黃博文主動申領黃牌,將在客戰貴州時完成洗牌,這樣恆大與上港就可以以全主力陣容來打巔峰對決。
上港的洗牌沒有恆大幸運。恆大兩外援出戰,半主力陣容,在主場6-1血洗人和,而上港三外援,殘陣出擊,客戰蘇寧被當頭一棒,賽後的球員面無表情。同樣利用規則,恆大洗的值,而上港洗的有點蝕把米,老尷尬了。
好在上港拿了1分,以兩分優勢繼續領跑。原本基本鎖定冠軍的上港因蘇寧阻擊,讓冠軍懸念又起,對於球迷來說,這比賽越發好看!
靜待天王山之戰。
小言球事
要拿黃牌其實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上崗多次出現全隊圍堵推搡裁判,不外乎想拿張黃牌而已嘛,但裁判就是不給。
抱頭跪地武球王
恆大球員拿黃牌只是合理運用足球比賽規則這沒錯,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在主場面對上港比賽給中國球迷奉獻一場精彩比賽,這也是對球迷負責,恆大這樣不違背體育競技道德,不惡意犯規,不諷刺裁判,只是利用足球比賽規則範疇內拿黃牌沒毛病!
超凡情緣008
足協也應該就是為了洗牌而犯規的也應該處罰。
用戶9413980798207
你們玩吧,本人已經疏遠並且準備徹底離開此“悟空問答”欄目了。
我對悟空問答罵過很多次了,提醒和勸告大夥,稍微留意一下,“悟空問答”所出的提問,究竟有幾分正能量?
閒庭信步亂彈琴
只要是規則內允許的都是合理的。而有的球隊就不會主動洗牌,比如建業,該洗牌時無動於衷,到了和保級對手比賽卻四黃不能上場,還沒球迷專業!不降級才是怪事!
堅強123870515
遊戲規則是這樣的,不會玩別人會笑你蠢,還要問!
如是173795732
確實不是專業不專業的問題,都是在規則範圍之內的事情,如果這也收到批評那麼場上的戰術犯規也可以說是不專業了不道德了,我也可以說你有本事去跟別人拼啊,問題是隻要在合理的規則之內都不應該受到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