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超速行駛撞死18歲美女,最終卻只被判8個月?

4年前,18歲美女Natasha "Carla" Abogado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在多倫多St. Clair Avenue East路段被一輛時速115km/h(超過該路段的限行速度)的皮卡車撞至身亡。

當時的司機是一名約克區警察Remo Romano,事發當時,他駕駛的是一輛沒有標誌的車輛,而且在限速60km/h的區域以115km/h的速度超速行駛。然而,他聲稱,當時他是在執行一則警察跟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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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事故發生以來,此案已進行三次開庭審理。第一次陪審團陷入僵局。第二次審判裁決Romano無罪。然而,檢方成功地再次對這一判決提出上訴。9月13日,第三次審判裁決表示,Romano犯有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罪,被判8個月的監禁。但是人們對此並不滿意。

在這起案件中,受傷最大的無疑是Abogado的家人。在法官宣佈完裁決結果後,聽眾席上的Abogado的家人便已經開始啜泣。之後,法官還授予Romano可以上訴的權利。在Abogado家人離開法庭的時候,眼含熱淚,傷心地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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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網友們紛紛在Twitter上表達自己對這一案件宣判結果的震驚。一些人指出,因為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是一名警察,所以可能會被輕判;但如果該案件中撞死人的只是一個普通人呢,裁決結果會不會有什麼不同。

網友Matt:很快他就會出獄。按理來說,警方的罰款和刑期應該是納稅人的3-5倍。因為他們宣揚法律和正義,但卻這麼容易就逃脫。他超速行駛還撞死了一個人,但卻甚至連一年的刑期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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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Brian O'Marra在他的判決報告中表示,“Abogado家族是善良和慷慨的,就像Carla一樣。對於她的家人和整個社會來說,Carla的死是一個損失。這份損失一定會在我的裁決中得到體現”。

有5個孩子的Romano則表示,在那場車禍後,他患上了PTSD。目前他已被保釋,並表示自己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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