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結構與中小企業融資研究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開始於1998年在建設銀行的專題調研,延續於2000年在社科院的研究課題,深化於2006年創辦齊魯中小企業投融資公司的運作實踐,總結於2015年春暖花開的舜耕校園。從表面上看,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個技術問題,或者是金融機構的操作問題。但從本質上看,卻是金融結構與體制問題,甚至是金融發展問題。因此,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研究,不能僅僅停留在技術層面,而應放到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的大背景下去討論。

金融結構與中小企業融資研究

著名經濟學家戈德.史密斯曾把金融現象歸結為三個基本層面: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結構。金融工具指的是對其他經濟單位的債權憑證和所有權憑證;金融機構就是金融中介機構;金融結構就是一國現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總和。他認為,金融發展就是金融結構的變化。事實上,金融發展的實質就是金融結構的成功變化,而金融結構的變化能直接或間接影響中小企業的融資約束。

金融結構與中小企業融資研究

從中小企業融資角度來看,商業銀行在開始時可介入風險較小的相關證券業務,如中小企業的商業票據、債券的發行等,時機成熟後再允許銀行介入股票承銷業務。

如前所述,混業經營的機構更具信息優勢,而這種信息優勢的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從某種程度來講,在一個獲取信息相對不容易,或者說信息質量較差的環境裡,金融業混業經營在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效應更為明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