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搶險功臣,卻守不住防腐「堤壩」——一名水務副局長的蛻變

抗洪搶險功臣,卻守不住防腐“堤壩”

—— 一名水務副局長的蛻變

抗洪抢险功臣,却守不住防腐“堤坝”——一名水务副局长的蜕变

漫畫\張楊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張斌 通訊員 鄧強

“思想防線垮塌,‘利’字衝昏頭腦,‘貪’字佔據大腦……”近日,郴州市北湖區水務局(原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建平在懺悔書中寫道。

2018年8月,劉建平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從剛開始的吃苦耐勞、恪盡職守,到居功自傲、私慾膨脹,再到喪失底線、腐化墮落,劉建平的經歷非常典型。”北湖區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譚磊說。

“治水”功臣信念“滑坡”

在北湖區水務系統,劉建平可謂資格老、能力強、工作敬業。

28年的水利工作經歷,他從一名普通技術幹部幹起,後升任水利股股長、四清水庫管理處主任,直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連續多年考核優秀並獲嘉獎。

特別是在2002年郴州“8·8”洪災搶險過程中,劉建平連續數天24小時值守在大壩上觀測,為搶險決策提供了及時可靠的數據信息,被評為抗洪搶險救災功臣。

然而,潰壩往往是從細小的管湧開始。

憑藉豐富的水利工作經驗,劉建平先後取得了水利、水利工程監理、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證書,並具備高級工程師(水利類)評定的條件,但因其是公務員身份不能參評;對此,他一直耿耿於懷。因為工作關係,劉建平會接觸到一些水電工程開發商,常常被他們私下請去參與水電工程測量,並收取一定的測量費。

雖然知道這是違規違紀行為,但他卻認為自己是憑技術、憑本事吃飯,獲得相應回報是應該的。

“在抗洪搶險中,劉建平守住了防洪的堤壩,但在名利面前,卻沒能守住防腐的‘堤壩’,信念上出現‘滑坡’、精神上出現‘塌方’,最終發生了蛻變。”辦案人員許建湘不無惋惜。

“玩水”謀私搞起“關照”

2012年,建築老闆李某找到兼任江源四清聯合灌區工程建設項目部法人代表的劉建平,說想承包該灌區工程。

劉建平答應幫忙,要他找一家符合資質的建築公司參加競標。

於是,李某掛靠到某建築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參加競標。為確保中標,李某不僅另外找了4家公司報名進行圍標,還請劉建平為參加競標的這5家公司製作了投標報價書,並支付了上萬元報酬。之後,李某掛靠的公司順利獲得了該灌區工程第六標段建設合同。

2013年項目開工後,劉建平收取了李某上萬元現金,之後在工程施工進度、撥付工程款等方面“關照”了李某。

2014年,該灌區工程第四標段承建商巫某,送給劉建平上萬元現金,請其在工程項目結算方面提供“關照”。後來,巫某認為劉建平“關照”不到位,於是要回了這筆錢。

榮譽不是任性妄為的“通行證”

2018年4月,劉建平因在水務局任職期間的違紀問題被紀委立案審查。

其“東窗事發”,因“水”而起。

2016年春,四清湖右乾渠因暴雨發生塌方,沖毀部分農田。劉建平到現場考察後,批准同意開展水毀修復工程。建築老闆黃某取得了該工程的建設合同。

年底,修復工程完工投入使用,不到半年,新修的渠道又發生了塌方,引發當地群眾強烈不滿。

紀委介入調查後發現,黃某在該工程競標前,曾送給劉建平1000元紅包禮金。

以此為突破口,辦案人員查出了劉建平被工程建設老闆“圍獵”的諸多違紀問題。

經查,每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前後,成為劉建平收受紅包禮金違紀問題發生的集中時間點,2012年到2014年,劉建平先後9次收受李某、巫某所送紅包禮金共計上萬元。

此外,2013年9月,劉建平找到某混凝土公司總經理曾某,以妻子的名義和一朋友分別出資9萬元,共同入股這家非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8年,劉建平從該混凝土公司共分得股份分紅款18萬餘元。

“榮譽不是炫耀的資本、任性妄為的‘通行證’,而是沉甸甸的責任和擔當。當私慾侵蝕了廉潔自律的‘堤壩’,守不住忠誠、乾淨、擔當的思想防線,即便是抗洪功臣也會‘毀堤潰壩’。” 北湖區紀委常務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鄺東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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