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通道、放鬆非標,26萬億私募資管業態再生變

私募資管新規正式稿一紙令下,純通道業務遭到“封殺”。

“差不多把通道堵死了。因為傳統意義上的通道業務,一類是按照委託人指令;二是按照投顧的指令操作;現在這些都屬於違規的,那麼通道肯定就不能做了。”北京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與徵求意見稿相比,私募資管新規正式稿在展業要求、資管產品投資集中度、過渡期內非標要求整改方面均有一定的放寬。

截至2018年6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規模合計25.91萬億元,這也意味著此次新規將對近26萬億元的資金市場產生影響。

星石投資組合投資經理袁廣平告訴記者,正式稿在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對展業、募資、投資、運作管理等關鍵環節的規範和標準進行了有張有弛的調整,既與資管新規有力銜接,也順應當前市場環境。

“封殺”通道

10月22日,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答記者問,嚴格落實《指導意見》“去通道”要求,“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審慎經營,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禁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禁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通過合同約定讓渡管理職責,禁止管理人按照委託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議進行投資決策。”

“可以說基本把證券類的通道業務停了。”對此,多位受訪資管人士指出。

“傳統意義上的通道業務,一類是按照委託人指令;二是按照投顧的指令操作;現在這些都屬於違規的,那麼通道肯定就不能做了。”北京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有個問題是,如果中間的通道是主動管理,是不能被認定為通道的,因為可以嵌套一層。現在一些實際上看是通道,但是從合同來看,中間那一層實際上也是主動管理。這種也不會被認定為通道。”一位券商資管人士告訴第一財經。

根據銀保監會數據,截至8月底,理財資金主要投向於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準化產品,佔比約為70%;非標準化債券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

非標業務模式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用於繞開監管指標約束的;另一類是繞開信貸投向限制的。第一類,銀行通過非標資產的投資將貸款科目騰挪至同業買入返售資產、應收款項類投資等科目,以減少貸款規模的佔用,並降低風險權重;第二類就是繞開信貸不可以投向的領域,通過信託計劃或者資管計劃進行投資。

“還有一種雖然約定是主動管理,但是明顯一看就是通道,從底層資產、單一資產中間再加一層,這就肯定屬於通道。不過未來這種也會大大減少,因為有25%的比例限制。不可能投1個資產,要投好幾個。”

日前,銀保監會下發的《信託資管新規過渡期監管意見》延續了55號文銀信合作新規中對銀信通道業務的監管導向,一是雙方履行各自職責及風險承擔,信託公司僅做通道,風險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二是不得幫助銀行規避指標監管,將表內資金出表及投向限制性的領域。

業內人士分析,證券監管近幾年的導向,本來就一直在壓縮通道業務。“當前通道業務的投資大多為非標資產。這導致證監類資管機構的非標資產規模佔比遠遠超過35%。”

非標仍大幅受限

第一財經注意到,與徵求意見稿相比,“雙20%”的比例限制提高到了“雙25%”,即“一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淨值的 25%;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 25%。”

徵求意見稿下發後,券商資管普遍非常關心“雙20%”的限制,因為對非標業務通道業務的影響非常之大。

一位券商資管人士便表示,“以前券商資管不能直接投非標,假設發一個類信託產品,根據資管新規,一個資管計劃投5個非標項目,要保證期限匹配其實很困難。而信託是一個信託投一個項目。”

分析人士表示,雖然從20%放鬆到25%,相對繞道空間會稍微大一些,但和私募銀行理財以及公募銀行理財相比,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非標投資仍大幅受限。

“非標相關的規則是多了一條仿照銀行理財的規則,單一管理機構投資投資非標不能超過總管理規模的35%。”上述券商資管人士表示,由於私募不能通過委貸來投,只能通過信託來投資。因此我覺得影響也不是特別大。

“現在子公司存續項目的影響比較大,新增的影響就不會太大。”該北京基金子公司人士稱。

“現在非標做的不多,非標原來子公司能做的就是一些傳統通道類業務。堵死了以後就不怎麼做了。”該北京基金子公司人士進一步表示。

業內人士分析,未來證監類資管的非標業務,會轉向非標產品的組合投資(買方類型),以FOF的形式開展,無法直接掌控項目。

“然而,作為買方而言,證監類私募資管沒有打通大眾資金,通過營業部面向高淨值客戶募集能力遠遠弱於私人銀行。綜而言之,非標業務受到衝擊,轉型FOF後,業務模式接近私人銀行,難度很大。”相關業內人士分析。

在最新發布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在非標限額的規定中,僅保留了“非標餘額不超過理財淨資產的35%”,取消了“非標餘額不超過總資產的4%”和“單一客戶非標餘額不超過資本淨額10%”的限制,且不要求納入行內統一授信體系。

華泰證券分析師也表示,非標融資作為銀行理財傳統配置強項,是獲取超額收益的重要配置渠道,非標放鬆有利於實現配置收益,同時非標是表外融資的主要構成,非標緩和有利於支撐表外融資,緩和市場信用風險隱憂。

第一財經也注意到,正式稿中第四十四條增加了條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指標的,在符合前款規定的前提下,其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在過渡期內可以新增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仍不達標的,不得新增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意味著在過渡期內特殊情況下(例如市場波動、資管計劃規模變化等)如果資管計劃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的資金超過淨資產的35%,仍可以滾動續作以承接未到期資產。”袁廣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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