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爲何甘冒風險逃稅?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關於范冰冰被罰8.9億元消息已經刷爆朋友圈。

根據新華社報道,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人民幣,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江蘇省稅務局近日對范冰冰將及其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等將追繳共近8.9億罰款。

其實事件緣起於在今年5月28日、29日,崔永元先後曬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顯示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

後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而針對崔永元的爆料,范冰冰工作室回應稱,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並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佈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針對當時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疑似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人民日報》當時也發表文章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而崔永元一曬出范冰冰陰陽合同之後,有媒體拍到范冰冰當時還在為"愛裡的心"項目做公益。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當前范冰冰工作室也發佈了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如今調查結果出爐,范冰冰及其工作室當初指責崔永元造謠與侮辱范冰冰的言論已經不成立了。可以說,對范冰冰以及工作室是一次實錘性的打臉。有吃瓜群眾說,道歉不是因為知道錯了,而是因為被查出來了。

而根據《刑法》規定,范冰冰屬於初犯,對於該繳納的偷稅漏稅的款項進行補繳就能夠避免刑事處罰。不過據新華社報道,范冰冰的經紀人因為在稅務機關調查期間為了隱匿證據,故意銷燬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已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明星為何要避稅,天價片酬背後是天價稅款

明星逃稅之所以能引發公眾的關注與憤慨,是在於逃稅事關收入分配調節和社會公平,是失信的表現。

對於普通人來說,每個月收入幾千上萬都要繳個稅,而明星年入千萬、上億,比很多企業營業收入還要高,明星逃稅讓公眾在感情上很難接受。

但由於明星收入來源廣、許多收入隱性,而影視製作、宣傳推廣的成本也很難核算,相對於民營企業來說,有其特殊性,客觀上也有利於其偷逃稅款。此外,各國在稅收徵管和法律法規上存在諸多漏洞,為明星逃稅提供了可乘之機。

而明星收入高,相對來說要繳納的稅款高,近年來,流量小生都是幾千萬上億的天價片酬,早在今年8月,華誼就帶頭400餘公司抵制天價片酬。8月11日,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三家視頻網站聯合六大製片公司發佈聯合聲明,共同抵制藝人"天價"片酬現象,共同抵制偷逃稅、"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並在聲明中指出,藝人單集片酬(含稅)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而天價片酬的背後,流量明星們要繳納的稅款自然也是天價,而明星參演影視劇、綜藝節目、商業演出等取得的收入為勞務報酬,與普通職工取得的勞動報酬不同。

而勞務報酬的應納稅所得額為:單次勞務報酬不足4000元,收入減去800元;單次勞務報酬超過4000元,收入扣除20%之後的金額。早前有業內人士算了一筆賬,假如一明星參演電視劇獲得酬勞為1000萬元,扣除20%之後是800萬元,這些錢要繳稅。800萬顯然超過5萬元了,對應稅率為40%,另外根據速算扣除數,最後還要減掉7000元,最終計算得出的個稅為:8000000×40%-7000=3193000元,也就是將近320萬元。

這意味著千萬片酬要交300萬稅,如果按照當前當紅流量明星拿幾千萬上億片酬來估算,要繳納的稅費也將高達到千萬之數。這麼多錢繳納出去,小鮮肉們都很肉疼,因此小鮮肉們都想要拿稅後片酬,把稅費成本攤給製片方。因此前段時間就引發了製片公司對高片酬的集體抵制與抗議。

因為對於明星來說,如果不能拿稅後收入,從商業角度,收益與風險是成正比的,避稅收益越高願意承擔的風險越大。

但天價片酬的興起,其實這更多還是拜社交媒體所賜,在微博等社交媒體火爆前後,許多明星有了一個經營自己粉絲與影響力的平臺,隨著明星微博粉絲水漲船高,間接的推動了明星的身價與受寵程度。

明星工作室,助長明星個人IP的打造,也成為避稅利器

於是,許多藝人從大經紀公司解約,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范冰冰應該是明星成立個人工作室最早的那批。

而當明星成立明星工作室之後,其話語權與商業模式已經不同於經紀公司的運作模式,在經紀公司,明星是需要依附於公司,經紀公司擁有最大的話語權,其中的明星個體要在公司體系內與其他明星爭奪資源,也沒有自身的議價權,受制於合同,即便人氣再高,收益往往不能最大化體現個人品牌價值。

而明星工作室則完全是圍繞明星個人IP來運轉,明星自己可以吃下絕大部分的片酬,也擁有更多的談判主導權。范冰冰也是在成立個人工作室之後,其商業代言、演藝合約一路飛漲,迎來高光時刻,成為經營商業的明星標杆。數據顯示,過去五年,范冰冰蟬聯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第一名,2017年,范冰冰的收入達到2.4億元。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明星工作室不僅僅可以全力打造個人品牌,也能成為很好的避稅利器。

由於行業特殊性,娛樂圈避稅手段非其他行業所能及

范冰冰被查,或許整個影視圈或將迎來危機感。

因為這次對范冰冰的調查結果可能只是一個引子,她只是當了出頭鳥,或許稅務部門有可能將有組織、有步驟地對整個影視圈開展一次徹查。據悉當前稅務部門已經部署開展影視行業自查自糾,2018年12月31日前主動補繳稅款的免於行政處罰,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而接下來,那些隱藏在冰山之下的明星或許面臨兩難選擇,其一,去補繳稅款,其二,通過財務手段轉移或者遮掩稅款逃避監管。如果是前者,明星們如果去補繳稅款一旦被曝光,或許對其星途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而他如果通過財務手段轉移或者堵上漏洞試圖規避監管,一旦被查出後果或許更甚。

之前有製片人指出,對於整個行業來說,崔永元在微博曬出的陰陽合同,只是冰山一角,明星通過各種途徑避稅,絕非個例。為了逃避稅收,明星會在"納稅"二字上做足文章,在此過程中,包括明星個人工作室、 明星成立(或參股)的一系列公司,稅費優惠的異地註冊等手段都成了明星避稅的利器。

所謂陰陽合同是交易雙方針對同一事項,簽訂了兩份金額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來向監管部門正常報稅,另一份則是雙方約定的真實交易價格。但這種方式風險較高,容易被查,已經不是明星們的首選了。

而明星工作室顯然是避稅的一大常見的隱型手段。因為影視工作室的收入情況非常特殊,明星不同的時間段的收入根本就沒有參照。其次工作室定位屬於個體工商戶,不能算是正式的公司,個體工商戶沒有完整的賬補與財務制度,稅務部門就沒有辦法對對它進行徵稅只能給你定一個額度,就按此額度徵稅。

許多明星設立工作室,可以把收入轉移到工作室,然後按照固定額度來交稅,比如說淨掙一個億,每年按照個體戶的屬性只交幾百塊的稅,所以,你就知道為何明星們為何這麼喜歡開工作室了。

不過但如今稅務徵收方式變了,根據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法案規定達到建賬規模的業戶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憑合法有效的憑證如實記載你的經營事項和你的收支,然後去正確核算盈虧。

另外據業內透露,娛樂圈的稅務地震已經悄然開始,國家市場局以及將工作室的註銷通道關閉,看來不少明星該瑟瑟發抖了。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另一方面是異地稅費優惠的異地註冊公司成為明星們新的避稅辦法。據透露,近年來,很多明星選擇在霍爾果斯、浙江東陽、上海松江區以及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等稅收優惠地區註冊公司、工作室。

娛樂圈均知,"霍萊塢"這個遠在中國和哈薩克斯坦邊境線附近的小鎮因為相對優渥的稅收政策,頗有"避稅天堂"的美譽。早前有知情人士透露,有的電影票房高達幾億元,可留在北京納稅的收入不到兩成,其餘八成多收入都是在納稅門檻很低的霍爾果斯申報納稅。早前也有媒體爆料稱范冰冰及關聯人在江蘇無錫、新疆霍爾果斯、北京等地註冊了諸多公司。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所謂陰陽合同與之相比,只能算是一種比較低級而且風險較高的避稅手段了。

再次是虛增成本的玩法。比如說明星變身員工,身兼"製作人""顧問"、入股公司擔任企業高管等各種頭銜增加工資等。在2016年這一年,就有39位明星擔任企業高管。此前也有消息顯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另外對於明星們來說,還有一種比較隱性的就是股權槓桿之類的做法,也是圈內所知悉的。

所以我們看到,娛樂圈行業明星個體的收入與行業存在著它的特殊性,也在多年來的運作中產生了許多心照不宣的行業避稅玩法,這使得高收入的明星可以有多重手段來避稅。

正如有網友說到,滋生無數個范冰冰們的土壤才最需要反思。

很多人都在想,這麼多錢,范冰冰賠的起嗎?從近幾年明星的天價片酬與天價代言來看,范冰冰的收入應該是能夠承擔這些賠償,因為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官方態度,范冰冰們的粉絲們可以鬆一口氣了——范冰冰只要在規定期限內補繳完,就能避免牢獄之災。

只能說,崔永元僅僅只是撕開了了娛樂圈中的冰山一角,過去那些曾被曝出逃稅的明星有毛阿敏、劉曉慶、大小S、林志玲等,但當下潛伏在冰山下的明星偷漏稅現象,吃瓜群眾也心知肚明,很多還沒有挖出來。

對於范冰冰來說,只能說流年不利,多年來的拼搏收入付之東流,而隱形損失更多,商業代言品牌紛紛與其劃清界限。包括萬寶龍暫停與范冰冰合作,取消了范冰冰形象代言大使。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據泰媒Khaosod報道,泰國著名的王權免稅店對外宣稱,范冰冰已經不擔任免稅店形象大使。澳大利亞保健品公司SwisseWellness宣佈會暫停使用范冰冰的名字;而路易威登疑正在和朱一龍接洽。

另在7月21日,高圓圓出席在戴比爾斯珠寶西安SKP精品店的開幕儀式上,戴比爾斯代言人范冰冰疑似被高圓圓代替了,有范冰冰參演的《爵跡》撤檔、《大轟炸》延期、《巴清傳》退片......

范冰冰被罰8.9億,高收入明星為何甘冒風險逃稅?

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范冰冰代言的品牌竟有122個之多。如果100多家品牌商相繼暫停范冰冰的代言廣告,甚至起訴范冰冰索賠,可以想見,范冰冰最壞的時刻還沒到來。

在美國,逃稅罪從重處罰,其中演藝人士等高收入群體,一般屬於稅務局抽查重點。一方面是直接刑事處罰,另外明星們還會被記錄到欠稅人的信用報告中,影響其信用分數,納稅人貸款、購買保險、求職等都會受到影響。一個奇葩的案例是,2014年,IRS宣佈傑克遜的遺產估算有11.25億美元。但是他的遺產擁有者只上報了700萬美元。而IRS要求遺產擁有者交納了5.05億的稅額和1.97億的罰款…...

因此,與當前的可衡量的損失相比,范冰冰未來的星途才真正堪憂,有人說到,舍錢保命,沒準還能東山再起。但從中國娛樂圈的過往歷史來看,明星汙點對人設與品牌形象影響很難在短時間內抹平,藝人的黃金歲月並不長,對於剛度過37歲生日的范冰冰來說,雖然說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但范冰冰日後要東山再起,並不是那麼容易了。

而這許只是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出來混,遲早要還。

作者:王新喜 TMT資深評論人 本文未經許可謝絕轉載 我的微信公眾號:熱點微評(redianwe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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