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買賣是否有效?可能會出現哪些後果?

定榮家


宅基地買賣也稱為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宅基地是村集體賦予我們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定是不能隨便轉讓的,轉讓的時候必須滿足以下5個條件:

1、要經本村村委會同意;

2、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村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因此其流轉也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不能夠進入一級市場交易;

3、轉讓人戶口已遷出本村或“一戶多宅或多房”。如是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比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

4、受讓人無宅基地;

5、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併轉讓

我國農村一直遵循“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的原則,凡已經行使了宅基地申請權且取得了宅基地,在轉讓房屋後又無房住者,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取得宅基地,但是未行使宅基地申請權的,即原來是依繼承、轉讓、出租的方式取得宅基地者,轉讓房屋後無房住時,如果再申請宅基地,因為是初次申請宅基地,應批劃宅基地。

綜上所述,若是農村宅基地買賣滿足以上五個條件,則宅基地買賣有效,轉讓人的宅基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法享有該宅基地使用權。轉染人獲得因轉讓宅基地而獲得的收益。轉讓人除上述規定外,不得再重新申請宅基地。

若是不能滿足上述五個條件,一是宅基地買賣無效,賣方返還所得收益,買放返還宅基地使用權,嚴重者,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解決你的疑惑,祝你生活愉快!


京尚拆遷律師


隨著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監管力度加大,農村土地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的開展,為有效的防止亂佔濫用耕地,規範農村住房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本村村集體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說明了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本村村集體的資源,只可以在本村村集體成員之間買賣、轉讓,必須經過村委會同意,受讓方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雙方通過合法的法律程序簽訂的轉要合同,是法律認可有效的。



而轉讓給外村村民或城鎮居民,直接就損害了集體集體的權益,造成村集體資源流失,是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買賣雙方簽定的轉讓合同是法律不認可的,簽定的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但買受人無法獲得所有權人的保護。

有的農村村民由於種種原因造成手裡有兩處或多處宅基地,而《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一戶村民只可以擁有一處宅基地,一戶以處多佔的宅基地不能確權登記,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按違法佔地處理;所以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轉讓給本村達到申請條件卻沒有宅基地建房的村民,這樣既幫助了村民有多獲得一定的收益。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小毛驢3434


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農村宅基地不允許買賣。

雙方簽署的宅基地買賣無效。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享受使用,並且可以用來建造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土地法》第73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由此可見,國家不允許買賣的東西,非得買賣當然無效,土地是禁止買賣的。對於買賣宅基地的,政府可以依法取消原來的使用權或者承包權,收回宅基地,沒收非法所得。


葉公來幫忙


當前法律只允許宅基地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如果是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比如外村或者城市戶口,都不能轉讓宅基地。即使轉讓了,一旦出現拆遷或者糾紛,受讓人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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