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和法治哪個體現社會優越性?

第三條腿支撐



進入文明社會後,社會可分為三類:治人、人治、法治。

一、治人。

治人就是人整人、人治人,人吃人。

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秦始皇、漢武帝時期。

秦皇漢武皆用法家思想治國:

法律體現君主的意志。

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罰。

寧枉勿縱,夷族連坐。

考古出土的秦國竹簡中,秦朝百姓家養的牛受了幾斤,就是犯罪,就要受刑。

漢武帝重用法家酷吏張湯、杜周,羅織罪名,製造冤獄,把群臣屠戮殆盡。

漢武帝重用法家酷吏江充,太監蘇文,以巫蠱之禍把太子、衛子夫、長公主等骨肉至親全部滅族。

漢武帝和張湯謀劃發行白鹿皮幣,召來大夫顏異商議,顏異認為不妥,並未罵劉徹。法家酷吏張湯認為顏異欲罵天子,不言而入腹。便以腹誹罪之名,處死顏回十世孫,儒家大師顏異。【腹誹罪,就是肚子裡罵漢武帝之罪】

二、法治。

法治就是立法為民,司法獨立,疑罪從無,不罪無辜。周王朝和北洋政府時期,最接近法治。

三、人治。

就是介於法治和治人之間。人治若偏向法治,社會進步。如果偏向治人,社會倒退。

法治是最優越,最先進的制度。然後是人治。最邪惡。最反人類的是治人。


楊朱學派


易中天老師最簡單的定義就是:人治就是王在法上,法治就是法在王上。

如果,王在法上,那麼搞定王就搞定法,對王溜鬚拍馬,欺騙甚至政變,只要能搞定王,一切就搞定。因此,包括王在內的全體國民都不相信法律,疑神疑鬼,擔驚受怕,缺乏安全感,社會不會穩定。

如果,法在王上,那麼要搞定法才能搞定王,而要搞定法就只有依法才能去搞。因為,你即便違法當了王,王還是要受法的管制,除非你顛覆整個法治體制,恢復人治,但是這必然會遭到絕大多數人的反對。所以,包括王在內的全體國民都受到了法的約束和保護(從立法到執法),大家各守其職,依法文明解決矛盾。只要守法,人人有保障。只要違法,則人人喊打。

那麼這樣看來,只要社會多數成員,逐漸認識到了法治的絕對優勢,就會共同建立和維護法治。而這也正是國家開始提倡依法治國的根本原因,尤其是要提升執法短板。


用戶9194780689147


法治優於人治自不待言。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法治不是最重要的,比法治還重要的是體制。因為,體制決定法治,也決定法治的成效。法治是體制的附屬,不同的體制必然有不同的法治。從這個意義上講,民主法治才能體現社會優越性,二者缺一不可,從而構成了完整的法治理念。民主是法治的基礎,法治是民主的保證,沒有民主的法治是獨裁,沒有法治的民主是動亂。.......


大力66986883


法治優越於人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辦事。

人治,就是當官人治別人,不治自己,自己違了法,用權保護自己,方便自己,中國曆代王朝都是打著法治的旗幟,專治老百姓,實際就是人治。比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不依照憲法第十五條規定,違憲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對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不是法治,全國人大常委會利用權力對抗憲法,就是人治!


解德麟


人治好啊!皇帝和大臣最喜歡了!可以讓好多美女奴才伺候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服伺不好打屁股!😂😂😂😥革命先烈通過近百年的犧牲奮鬥,最終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和民主。要是知道現在還有個小編,還要引導大家討論人治和法治優劣,估記瞑目的雙眼都想睜開,看看小編何需人也!


傳說205730908


憲法得不到所有人的尊重。法律得不到認真執行。勢必形成權大於法的現象!l造成貪汙腐敗的現實。

大一統之後。權利一直在法律之上運行丨所以歷史進入了一個怪圈。沒有一個王朝取得了突破。郭沫若曾為此歷史現象與下了(甲子三百年祭)!!

權力大於法律就是典型的人治!!只有權利小於憲法並服務於憲法精神。才可以體現法治精神!!才可以落實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選擇ll取得長治久安。


大莫僧人


一般認為西方是法治社會,但法治最後還是要落實到人身上,比如美國,如果他是法治社會,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冤假錯案?我可以告訴你,在美國死刑的冤假錯案達到了驚人的百分之六十多!這是美國人自己在幾年前做出的統計。而且這些被冤枉的人都是窮人!而像辛普森這樣的有錢人則可以脫罪!所以,法治與法制雖然是兩個概念,但卻不可截然分開,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實現法治,但即使是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卻因人而異,因人的階級,種族,金錢,學問 ,地位而異,當然就不是法治。那些羨慕美國的人,知道在美國死刑竟然有那麼多冤假錯案,你們情何以堪?


廖紅丁1


人治:官員的話官員的指示就是法,所以高高在上,稱官老爺,人民被稱子民,兒子輩的。

法治:按照法律授權,行使公權力,法律沒有授權的,提交議案給立法部門獲得法律授權,方可施政。

如果人民願意當兒子、當子民,人治就是好的,比如在康雍乾時代。

如果人民是國家主人,當然不管官員叫爹,還要通過社會契約也就是法律規範官員的施政,幹得不好要讓他下臺。官員放個屁,就是法律的時代結束了;但在個別落後國家還有,這也是落後的根源,因為多數人受到少數官員的奴役沒有釋放出能力。


透視線


人治的意思就是人在法上,人比法大。法治的意思就是法最大。

對執政者來說當然是人治最爽,畢竟他比法還要大,想幹嘛幹嘛。

對平頭老百姓來說,當然希望法律最大,這樣才能人人平等,你奢求不到特權就只能祈求平權。

看你在什麼階段了


賴寶的朋友


春秋時鄭國正卿子產鑄刑鼎,將律法條文公示天下,此後鄭國進入法治時代,而鑄刑鼎之前則為人治時代。

簡單講,人治即律法不公開,不透明,一切律法解釋權在封建統治階級手裡,也就是言即法。

法治則是公開律法,將律法解釋權讓出一部分給天下人,言即法進化為遵律之言才為法。

但為了保護封建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公示天下的律法在制訂時就有明顯的傾向性,民眾對律法只能無條件接受,依然無權罝疑或更改。

故,法治看起來比人治優越,但這種優越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統治成本,提高統治收益,而並不保證民眾的根本利益,因此法治=人治。

所以,只有法制才是優越的,至於為什麼,去看看中學或大學政治課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